叶先生的奇妙旅行
做梦是非常神秘奇妙的一桩体会,我常常在梦里结识许多朋友,遭遇许多意想不到的事,这其中最为英伟的莫过于我昨夜梦到的一位仁兄,连同他的故事,颇具几分荡气回肠。
初识此兄,是在西双版纳的雨林里。他披着一件虎皮衣裳,额头和靴子也都是虎皮样貌,端着一把漆成虎皮纹色的AK47,举手之间就放倒一个瘦骨嶙峋的毒贩子。
他过去把嘴里的口香糖使劲儿地嚼了几下,摘下面罩,啐在尸体上。
拖着毒贩的一只脚,扛着枪,倒像是景阳冈打完虎的武松般。我飘在他身边笑他,“对方又没机会看见你,你戴着面罩装酷不嫌闷吗?”
“你懂啥,雷锋做好事从来不留名。”他抬手指指自己的下眼睑,一片淤紫。
我知道那是毒气腐蚀所致,不过并不清楚这是怎样的一段往事。
“你是怕虎皮鹦鹉变成虎皮茄子吧?”我坐在他的肩膀上,有恃无恐道。
他倒是不恼,伸手一弹肩膀,“进馆了,莫声张。”
我一直好奇这馆为何建在鸟不拉屎的雨林区,后来才知道有些客人就爱这一口,一间房卖出天价,只因他得天独厚的地形优势,正处雨林的天井处,抬头是天,往前看是密林,全馆由玻璃建成,院里端的是小桥流水,水里还养着许多橘子,我也不懂为何橘子是养在水里的,横竖一大片橙黄和鹦鹉兄的虎皮还有点交相辉映的意思。
我最喜欢坐在水榭里往外看,吧台里的服务生不停地擦着杯子,总也没个停的时候,大堂里偶尔坐着几个白皮或黑皮的外国人,拖着大箱子,套着沙滩裤,墨镜挂在胸前,一看就是除了度假别无他求,进来就“ha-ha”地跟能见到的所有人拥抱打招呼。他们尤其喜欢鹦鹉兄,对于热爱猎奇的外国友人来说,鹦鹉兄满足了他们对中国男人的一切幻想——风趣幽默绅士十足,身材绝佳又非常神秘——连虎皮鹦鹉的爱称也出于他们之口。
鹦鹉兄的左肩是我的专座,我常在他的肩膀上大呼小叫,他也不恼,有时候还会跳起舞来,我就不得不从他身上下来,防止被他甩到火堆里。
馆里偶尔会举行篝火晚会,等客人喝醉睡熟了,鹦鹉兄便拖着他的虎皮枪踏上虎皮靴往密林深处去。
热情友好的外国友人也带来了不少蠢蠢欲动的败类,鹦鹉兄行事快准狠,装傻功夫一流,即便有人怀疑过他,也从未找到蛛丝马迹,一个热爱厨艺和吹牛的中年男人,眼角有明显烫伤的痕迹,除了耍宝和讨好妇人,似乎别无长处,即便有一身腱子肉,看上去也只是装饰罢了。
在馆里过了一段悠闲日子,我有点闲得发慌:人真是奇怪的生物,忙的时候感慨自己人生不自由,闲得时候又恨蹉跎青春罪过罪过。
总而言之我决定为鹦鹉兄做点什么,因为最近夜里总是被鹦鹉兄撕心裂肺嘶吼惊醒,我都快患上神经衰弱了。
或许我难得为鹦鹉兄考虑,上苍感受到我的诚意,我也能体会体会打个瞌睡便睡过去的乐趣。
只不过醒来仿佛又到了另外一个故事里。
大厅里还是十几年前的装修风格,某家金碧辉煌的,年轻时候的鹦鹉兄也可算得一表人才龙姿凤采,三七分的头发向后抹得油光锃亮,黑色的西装修身且绅士,手中拿着一支鲜艳欲滴的玫瑰,正温文尔雅地同一个高个子女生说着话。
我坐在吊灯上看了半晌,大概明白了,这是鹦鹉兄的订婚现场:高个子的女生是他的未婚妻,烫着时髦的棕色大卷,皮肤算不得白皙,目光却温柔得紧,总是笑盈盈地望着鹦鹉兄。多可爱的女孩子啊,我心内慨然,替鹦鹉兄觉得难过极了。
百无聊赖地看着下面人们或真或假地拥抱握手,我突然发觉这场面有些似曾相识,原来我早与鹦鹉兄相识么,故而我从梦中醒来便在他身边,或许我们曾是生死兄弟,所以如此亲密。
我正琢磨这股似曾相识的感觉到底为何,有不速之客扛着一只钢罐闯入大门,
来人气势汹汹,大厅一片哗然,片刻归寂。
鹦鹉兄走到门口,笑意未消:“有朋自远方来。”
他手中鲜花尚未放下,众人以为是调节口味的小插曲,气氛骤然放松,嗔笑鹦鹉兄不忘职业特色,搞这样一出让人紧张,不过也的确有趣。
却见鹦鹉兄手中花变枪,擒住来人衣领直推出门去。钢罐男形容猥琐,被鹦鹉兄卡住脖子按在墙上,狰狞可怖,一只断手垂在身侧稀稀拉拉地滴着血,我突然认出此獠是鹦鹉兄刚破获的一起连环杀人案涉案组织里的小喽啰,自己割断了一只手才从窗口逃脱,对自己心狠手辣,可惜太蠢。
那件凶杀案让鹦鹉兄官场情场皆得意,却不想庆功宴订婚宴齐办的这天被他搅局,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小喽啰大概早知自己断了一只手臂势同俎上鱼肉,也不言语,未断的那只手顺着墙往上摸索,鹦鹉兄瞥见他动作,脸色一变,正要动作,我远远地看见鹦鹉兄的未婚妻悄悄摸索到旁边一辆小皮卡后面,电光火石之间好像记起了许多事。
来不及回忆太多,我匆忙跳到女生面前,说时迟那时快,鹦鹉兄大吼人群散开,话音未落,钢罐落地,沿街商厦轰然倒塌,女人歇斯底里的尖叫,和伤者的哀嚎混成一片,说不清哪来的力气,我拽起她的衣领往西奔。
不知那钢罐里到底是什么物什,商厦持续倒塌着,到处都是扬起的灰败粉尘,卷发妞恸哭着,我发足了吃奶的劲儿才能拗住她的脖子不让她回头,迎面的风很快把她的眼泪混着泥灰风干在脸上,发紧发烫。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看着身边跑过去又倒下的人们,皮肤涨紫,像个多汁的茄子,连哀嚎也来不及发出便瘫倒在路边,被落下的墙块埋起来。
我似乎能感同她的苦痛,回望了一眼肇始的地方,早已滥作一团废墟,谁也瞧不见了。
我拥着她向前跑着,脚下一步也不敢停,渐渐地人声稀少了,空气也冷淡许多。
好像是下雪了。
我们早就出了城,跑到了一处山上,朝阳如佛陀在东方巍然而坐,暖洋洋地晒着两个人,晒着满山的积雪,晒着我们赤着的足——她停了下来,我俩齐齐回头看,那一场爆炸将整座城割成两半,太阳升起来后,消防部门开始组织救援活动,一切糟乱仿佛已经结束,人们哭累了,互相拥抱着瘫坐在一处,互相劝慰着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卷发妞擦了擦脸,笑着说:“瞧我怎么这么狼狈,明明昨天是我们这辈子第二好的日子。”
我深表赞同,却不知道拿什么话来安慰她,只好陪卷发妞回城。
她递交了辞呈,申请做了一名战地记者,我跟着她枪林弹雨来去几载,她好像从来都不怕死亡的——她会哭,为了战死的人哭,为了无辜的人哭,却决不会为自己身陷险境而哭,她总是敢往最危险别人最不愿去的地方走——毋宁说她在不刻意地求死,去与阵亡了的鹦鹉兄泉下相聚。
大约是第七年的夏天,卷发妞不知从哪里听说西双版纳有她未婚夫的行踪,结束了报道脸也不洗匆匆直飞雨林。
——甚至还穿着毡靴马甲,落地不耐炎热干脆赤脚走起来,我们一路走到橘馆,雨林里寂寂的鸣噪仿佛被隔绝了一样,我看着与先前并无二致的馆门,心里止不住的熟悉,橘池里的水漫过木桥面,点点凉沁沁的,她仿佛得了天大的乐趣似的,对这里欢喜得不得了。
沿着桥一直走,将要走到竹林了,突然发现桥头不知道什么时候种了一畦绿芹,绿汪汪十分可口的样子。鹦鹉兄还是披着他一身不变的虎皮,扛着枪从林子里大剌剌地走出来,卷发妞——不对,她前几年就已经不再烫卷发了,及肩的黑长直恰是我和鹦鹉兄最爱的那一口——她看见鹦鹉兄,仿佛不能置信一般,呆呆得望了半晌,竟然转身拔腿跑了!
女人真是奇怪的生物,明明是她决绝地来雨林寻夫,见到面了反倒先做了逃兵;如果说要逃跑,以她的身手十分容易越出橘馆,却非要撞进馆里,聪明如我竟然也不知道她此番逃跑的意图为何了。
吧台里还是旧年的服务生,一如往日专心致志地擦着杯子,见有人来也不过是懒懒地抬了抬眼皮。卷发妞坐在靠窗的椅子上,不住地喘气,明明也没有跑多少路,却喘得十分艰难,以至于到最后边喘边落起了泪,分不清到底是边喘边哭还是边哭边喘了。
鹦鹉兄换好了衣服,戴了一顶骚包的牛仔帽,从外面绕到水榭前,隔着玻璃看着卷发妞抽泣得起劲,竟然还笑了,我攀着她的脑袋往外看,好叫她瞧瞧自己心心念念的未婚夫居然是这样不懂得怜香惜玉的一个二货,她这一瞧可不打紧,边哭又边笑起来。
诚然,像我这样的聪明人是不愿意去围观他们相认的场面,受到感动事小,因为感动哭了的话就不是很有趣了。
我和从前一样趴在水榭边百无聊赖,卷发妞摘下了鹦鹉兄的帽子,爱惜地摸着他的脸,胡茬,以及眼下的淤紫,鹦鹉兄握住她的手指不住地亲吻着,解释道自己因祸得福,最先砸下来的广告牌正好形成了一处密闭空间,他接受了秘密任务假死来到西双版纳,编入缉毒队。
卷发妞不再哭了,情侣久别重逢,两人居然在诗情画意的橘馆里上演了一场全武行,到最后两人在地上滚做一团,我猜是鹦鹉兄输了。
他遥遥地向我挥手致意——蜷三指并二指举到太阳穴,我笑道,好兄弟之间不要说谢。
后来的事我不甚清楚,大约是卷发妞又一次辞职,和鹦鹉兄在橘馆做起了一双虎皮鸳鸯。
我从梦中醒来,惟愿两个好朋友能在那个世界里过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