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齐(十二)萧子良之亡 萧昭业乱政至亡

2023-04-25  本文已影响0人  南邻先生

建武元年 494年

春,正月,丁未,改元隆昌;大赦。

雍州刺史晉安王子懋,以主幼時艱,密為自全之計,令作部造仗;征南大將軍陳顯達屯襄陽,子懋欲脅取以為將。顯達密啟西昌侯鸞,鸞征顯達為車騎大將軍;徙子懋為江州刺史,仍令留部曲助鎮襄陽,單將白直、俠轂自隨。顯達過襄陽,子懋謂曰:「朝廷令身單身而返,身是天王,豈可過爾輕率!今猶欲將二三千人自隨,公意何如?」顯達曰:「殿下若不留部曲,乃是大違敕旨,其事不輕;且此間人亦難可收用。」子懋默然。顯達因辭出,即發去。子懋計未立,乃之尋陽。

西昌侯鸞將謀廢立,引前鎮西咨議參軍蕭衍與同謀。荊州刺史隨王子隆,性溫和,有文才;鸞欲征之,恐其不從。衍曰:「隨王雖有美名,其實庸劣。既無智謀之士,爪牙唯仗司馬垣歷生、武陵太守卞白龍耳。二人唯利是從,若啖以顯職,無有不來;隨王止須折簡耳。」鸞從之。征歷生為太子左衛率,白龍為游擊將軍;二人並至。續召子隆為侍中、撫軍將軍。豫州刺史崔慧景,高、武舊將,鸞疑之,以蕭衍為寧朔將軍,戍壽陽。慧景懼,白服出迎;衍撫安之。

辛亥,鬱林王祀南郊;戊午,拜崇安陵。

帝寵幸中書舍人綦毌珍之、朱隆之、直閣將軍曹道剛、周奉叔、宦者徐龍駒等。珍之所論薦,事無不允;內外要職,皆先論價,旬月之間,家累千金;擅取官物及役作,不俟詔旨。有司至相語云:「寧拒至尊敕,不可違舍人命。」帝以龍駒為後閣舍人,常居含章蓼,著黃綸帽,被貂裘,南面向案,代帝畫敕;左右侍直,與帝不異。

帝自山陵之後,即與左右微服遊走市裡,好於世宗崇安陵隧中擲塗、賭跳,作諸鄙戲,極意賞賜左右,動至百數十萬。每見錢,曰:「我昔思汝一枚不得,今日得用汝未?」世祖聚錢上庫五億萬,齋庫亦出三億萬,金銀布帛不可勝計;鬱林王即位未期歲,所用垂盡。入主衣庫,令何後及寵姬以諸寶器相投擊破碎之,用為笑樂。蒸於世祖幸姬霍氏,更其姓曰徐。朝事大小,皆決於西昌侯鸞。鸞數諫爭,帝多不從;心忌鸞,欲除之。以尚書右僕射鄱陽王鏘為世祖所厚,私謂鏘曰:「公聞鸞於法身如何?」鏘素和謹,對曰:「臣鸞於宗戚最長,且受寄先帝;臣等皆年少,朝廷所損,唯鸞一人,願陛下無以為慮。」帝退,謂徐龍駒曰:「我欲與公共計取鸞,公既不同,我不能獨辦,且復小聽。」

衛尉蕭諶,世祖之族子也,自世祖在郢州,諶已為腹心。及即位,常典宿衛,機密之事,無不預聞。征南咨議蕭坦之,諶之族人也,嘗為東宮直閣,為世宗所知。帝以二人祖父舊人,甚親信之。諶每請急出宿,帝通夕不寐,諶還乃安。坦之得出入後宮。帝褻狎宴游,坦之皆在側。帝醉後,常裸袒,坦之輒扶持諫諭。西昌侯鸞欲有所諫,帝在後宮不出,唯遣諶、坦之徑進,乃得聞達。

何後亦淫泆,私於帝左右楊鈱,與同寢處如伉儷;又與帝相愛狎,故帝恣之。迎後親戚入宮,以耀靈殿處之。齋閣通夜洞開,外內淆雜,無復分別。西昌侯鸞遣坦之入奏誅鈱,何後流涕覆面曰:「楊郎好年少,無罪,何可枉殺!」坦之附耳語帝曰:「外間並雲楊鈱與皇后有情,事彰遐邇,不可不誅。」帝不得已許之;俄敕原之,已行刑矣。鸞又啟誅徐龍駒,帝亦不能違,而心忌鸞益甚。蕭諶、蕭坦之見帝狂縱日甚,無復悛改,恐禍及己,乃更回意附鸞,勸其廢立,陰為鸞耳目,帝不之覺也。

周奉叔恃勇挾勢,陵轢公卿。常翼單刀二十口自隨,出入禁闥,門衛不敢訶。每語人曰:「周郎刀不識君!」鸞忌之,使蕭諶、蕭坦之說帝出奉叔為外援。己巳,以奉叔為青州刺史,曹道剛為中軍司馬。奉叔就帝求千戶侯;許之。鸞以為不可,封曲江縣男,食三百戶。奉叔大怒,於眾中攘刀厲色;鸞說諭之,乃受。奉叔辭畢,將之鎮,部伍已出。鸞與蕭諶稱敕,召奉叔於省中,毆殺之,啟云:「奉叔慢朝廷。」帝不獲已,可其奏。

溧陽令錢唐杜文謙,嘗為南郡王侍讀,前此說綦毋珍之曰:「天下事可知,灰燼粉滅,匪朝伊夕;不早為計,吾徒無類矣。」珍之曰:「計將安出?」文謙曰:「先帝舊人,多見擯斥,今召而使之,誰不慷慨!近聞王洪範與宿衛將萬靈會等共語,皆攘袂捶床;君其密報周奉叔,使萬靈會等殺蕭諶,則宮內之兵皆我用也。即勒兵入尚書,斬蕭令,兩都伯力耳。今舉大事亦死,不舉事亦死;二死等耳,死社稷可乎!若遲疑不斷,復少日,錄君稱敕賜死,父母為殉,在眼中矣。」珍之不能用。及鸞殺奉叔,並收珍之、文謙,殺之。

二月,辛卯,帝祀明堂。

四月,辛巳,武陵昭王曄卒。

戊子,竟陵文宣王子良以憂卒。帝常憂子良為變,聞其卒,甚喜。

臣光曰:孔子稱「鄙夫不可與事君,未得之,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無所不至。」王融乘危徼幸,謀易嗣君。子良當時賢王,雖素以忠慎自居,不免憂死。跡其所以然,正由融速求富貴而已。輕躁之士,烏可近哉!

閏月,丁卯,鎮軍將軍鸞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

戊辰,以新安王昭文為揚州刺史。

五月,申戌朔,日有食之。

七月,西昌侯鸞既誅徐龍駒、周奉叔,而尼媼外入者,頗傳異語。中書令何胤,以後之從叔,為帝所親,使直殿省。帝與胤謀誅鸞,令胤受事;胤不敢當,依違諫說,帝意復止。乃謀出鸞於西州,中敕用事,不復關咨於鸞。

是時,蕭諶、蕭坦之握兵權,左僕射王晏總尚書事。諶密召諸王典簽,約語之,不許諸王外接人物。諶親要日久,眾皆憚而從之。鸞以其謀告王晏,晏聞之,響應;又告丹陽尹徐孝嗣,孝嗣亦從之。驃騎錄事南陽樂豫謂孝嗣曰:「外傳籍籍,似有伊、周之事。君蒙武帝殊常之恩,荷托附之重,恐不得同人此舉。人笑褚公,至今齒冷。」孝嗣心然之,而不能從。

帝謂蕭坦之曰:「人言鎮軍與王晏、蕭諶欲共廢我,似非虛傳。卿所聞雲何?」坦之曰:「天下寧當有此,誰樂無事廢天子邪!朝貴不容造此論,當是諸尼姥言耳,豈有信邪!官若無事除此二人,誰敢自保!」直閣將軍曹道剛疑外間有異,密有處分,謀未能發。

時始興內史蕭季敞、南陽太守蕭穎基皆內遷,諶欲待二人至,藉其勢力以舉事。鸞慮事變,以告坦之,坦之馳謂諶曰:「廢天子,古來大事。比聞曹道剛、朱隆之等轉已猜疑,衛尉明日若不就事,無所復及。弟有百歲母,豈能坐聽禍敗,正應作餘計耳!」諶惶遽從之。

壬辰,鸞使蕭諶先入宮,遇曹道剛及中書舍人朱隆之,皆殺之。直後徐僧亮盛怒,大言於眾曰:「吾等荷恩,今日應死報!」又殺之。鸞引兵自尚書入雲龍門,戎服加朱衣於上,比入門,三失履。王晏、徐孝嗣、蕭坦之、陳顯達、王廣之、沈文季皆隨其後。帝在壽昌殿。聞外有變,猶密為手敕呼蕭諶,又使閉內殿諸房閣。俄而諶引兵入壽昌閣,帝走趨徐姬房,拔劍自刺,不入,以帛纏頸,輿接出延德殿。諶初入殿,宿衛將士皆操弓楯欲拒戰。諶謂之曰:「所取自有人,卿等不須動!」宿衛素隸服於諶,皆信之,及見帝出,各欲自奮,帝竟無一言。行至西弄,弒之。輿屍出殯徐龍駒宅,葬以王禮。徐姬及諸嬖倖皆伏誅。鸞既執帝,欲作太后令;徐孝嗣於袖中出而進之,鸞大悅。癸巳,以太后令追廢帝為鬱林王,又廢何後為王妃,迎立新安王昭文。

吏部尚書謝瀹方與客圍棋,左右聞有變,驚走報瀹。瀹每下子,輒云「其當有意」,竟局,乃還齋臥,竟不問外事。大匠卿虞悰竊歎曰:「王、徐遂縛褲廢天子,天下豈有此理邪!」悰,嘯父之孫也。朝臣被召入宮。國子祭酒江學至雲龍門,托藥發,吐車中而去。西昌侯鸞欲引中散大夫孫謙為腹心,使兼衛尉給甲仗百人。謙不欲與之同,輒散甲士;鸞亦不之罪也。

丁酉,新安王即皇帝位,時年十五。以西昌侯鸞為驃騎大將軍、錄尚書事、揚州刺史、宣城郡公。大赦,改元延興。

——《通鉴 齐纪五 高宗明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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