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我,带走风景
当它盛开之时,就像是满天繁星。
已然是今年初春,我却陡然想起去年盛暑的时日。那时尚有早起的习惯,喜欢晨起散步。常常缓步走到小城里的体育馆。
有时候没有看见太阳,世界就已经光明起来了。
从我家到体育馆的这段距离仿佛忽略不计,而重头戏在体育馆内长椅上的不足一点儿二米。
我坐在长椅上或发呆或张望,时站起时踱步。尽管时间相对较早,但体育馆内人还是很多,多是中年大叔在打篮球,又或是小孩子在一旁看得“手足无措”。在那不知几百米跑道上,当阳光倾洒够半圈的时候,她应该就到了。
我还是坐在长椅上,目视着她。她从另外一个门进来,我在远处,她看不见我。
她缓步走到红色跑道上,届时的阳光正好洒向她,映衬着白色的衣服。顺着那褶皱上的光,我能看见她,她离我不遥远,我的瞳孔只能装得下她。
她那时几乎每天都会来,我也是每天都提早到。因为,能等来她的感觉,真的很好。
那天我坐在长椅的这一头,她就坐在那一头。我低着头看手机,不敢直视她。阳光恰好经过她的腿脚,她融入光明中,我仍在孤独寂寞冷。
彼时凉风吹拂着,盛夏的时日是多么令人舒适欢喜。我扬起头来,风吹过我的发梢,乱了我的发丝。我们两个依旧如此坐着,谁也没说一句话。
或许那时没有风,我的头发也没有乱,但我和她真真实实那样坐在一起,是我的心乱了。然而我的脸颊并没有产生一抹绯红,因为那时的我知道,她终究与我无瓜葛。
我和她是小学同学。
命运如此凑巧,我居然还能再和她联系上。那段日子里,我厌倦了别人的虚与委蛇,惺惺作态。或许,那只是因为我和他们不是同类的人,就没必要还强求着别人做你自己的知己,再说这些粗言烂话也没有任何作用。
曾经听说过的一句话:
“所有的生活都是合理的,我们没必要互相理解。”
是啊,有些人没必要相互理解,尽管我能和别人做到感同身受,但别人却永远无法理解我。因为,我和他们不是同一命运线上的人物。
发现,而非寻找。
她曾走入我的世界,缓步而来。左手拈着一枝花,所即之处,铺陈着一条花路。
我们双方原来都是如此小心翼翼,我从来不知道,也从未想过,我在她心里的地位竟那般重要。这种被需要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好。如果我是她生命里的一处风景,那么请路过我,带走风景。
我一直在,等她来。
满天的花瓣飘落,在那段日子里。就像满天繁星闪闪发光。在我的世界里。
雨点稀稀落落,天空已被抹上一层黑布。内心紧张不已,“出发了”,这简单的三个字,实际情况可能远没有发出去时的轻松惬意。或许,也没有那么夸张。
我走在街上,顺着远方的灯光,看见一阵迷离。我不知道想和她见面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也可能内心没有一丝波澜,是我自己察觉不到的。情感这东西,就是扑朔迷离。
我只知道,在那个人烟稀少的晚上,周围雨点滴落的声音,还有对夜的彷徨无知,迫使我急切想要见到她。
如此简单,倒也还好。
我和她见面了,她一身白色衣服,与彼时暗色调的世界格格不入。我们聊天的开场的确和预想中的一样尴尬。我们打着伞在雨中散步,我们聊的内容五花八门,杂七杂八。凡是我能第一时间想到的,都不保留全说出来,可能是为了缓解尴尬,也可能是她真的特殊吧。一切我能先开口的就我先开口。
没有月亮和星星,只有我们。就很好。
她与我印象中的那个人有很大变化,她说我也是。她指声音,我指气质。“气质”一词是我在那时无法直接形容她的美貌而扯来的“替罪羊”。她真的很美,倒像开在我世界里的花枝,抖落了繁星,透着光亮。我只能远远看着,在我的视角里。
这是心理作用,倒没有什么好遮掩的。模糊了十几年,我一直没变。
我说我特别害怕遗忘的感觉,因为这的确是世间最痛苦的一件事。忘记一个人,可能这辈子就不会再遇到他了。遗忘和失去是我的两大致命弱点。我之所以要写文字,就是希望字句能够留下来,尽管已经被遗忘的我,它们能证明我存在过。仅仅就是存在过。就好。
我总因为内心的空虚而感到无所适从,我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欲言又止,她很快就消失在我的眼角里。那点余光,与这小城的灯红酒绿不成一气。我回首,不知道还能不能再遇见她——我的全部,如夜的白月光,胡姓姑娘。
我觉得人生有如深沉而悲伤的夜,如果不是偶尔会出现闪电的亮光,那是任谁也无法忍受的。闪电在一瞬间所带来的光明,能给予我们无限美好的慰藉。几秒钟的光明就能拭去那好几年的黑暗。
赫尔曼·黑塞
我一直不认为我们在一起过,事实也的确如此。其实我和她压根就没有共同语言。她喜欢看书,像东野圭吾的悬疑小说,我一本也没看过。
有次和她聊到其中一本,我需要特意在网络上搜索相关资料,快速进行补课。她说到某一个情节,我就会复制下那一段,然后在自己认真看完后,写自己走心的评论,尽量和她做到相同的频率。不然她说完后,我话茬接不下去。等下次再联系,就不知道是多少天后了。
当然这也怪不了她,她并不喜欢在网络上聊天。而如果我脱离了网络,就缺失了说话的辅助器,简单来说,就是“社恐”。
经常有几天,夜晚的天空格外美丽,月也皎洁,星也晶莹。我想告诉她,我们在这同一片夜空下,能看到同样的美丽。
可是最终我还是没有说话,总感觉这样会打扰到她,然而自己内心又会过意不去。
那个时候是如此矛盾,如此烦恼。所幸,她提早说出了那句话。我和她才得以解脱呢,我不知道该再言说些什么,可能就很简单,适时开始,适时结束。我该退场了。
她就像傍晚挂在远处的晚霞,有着缤纷的色彩,多么靓丽,令人着迷。然而却是那般遥不可及。
她的出现能惊艳许多人的岁月,不光只我一个。我从来没有拥有过她,我在她的世界里,留下的永远只是从前的样子。真真正正的我,她应该永远不会认识。
她在我的青春年华里,是个特别的存在,然而只是有感觉,却无半点真正的波澜与澎湃。就像是一道美丽的风景,让我驻留一时。我看着她,只能远去。
时间的挣扎在我和她面前毫无意义,我们都明白,这一别,便是再无缘分可言了。写下这拙劣的文字,
让她路过我,带走我眼角的风景。
路过我,带走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