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写1000字读书文墨江湖

民主制度的伟大创举——《联邦党人文集》

2017-12-29  本文已影响41人  桑榆仁
                                       

1787年5月至9月,美利坚合众国在费城举行制宪会议,历时四个月,参会的55位代表制定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为了使得宪法在各邦获得通过,从10月份开始,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陆续撰写文章,解释新制度的架构,阐明建立一个有限政府的基本原则,试图说服反对新宪法的人。后来,这些文章集结出版,定名《联邦党人文集》。

1. 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争论的焦点

联邦党人希望《宪法》草案得以通过,拥有一个更加有力的联邦中央政府,而反联邦党人则对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表示怀疑,认为那一定会限制、威胁各邦及人民的自由权利。认为维持现有的松散邦联是可取的。

这是关乎战争胜利后的北美大陆是否报团取暖成为一个国家的分歧。从本质上来说,这是对国家、制度、民主、共和、公民、自由,等等政治概念的不同认知的一次大碰撞。新认知是既有认知的继承和升级,它必须梳理自己、阐释自己、树立自己。

2. 美国联邦制的创举和意义

美国实行的联邦制有两个重要创举:

1)主权分割:传统的中央集权国家,主权属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是中央的派生物;而联邦制的主权分割,使得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关系变成了共享主权。

2)双重公民身份:单一制的国家,国民的公民身份只有一个,公民需要忠诚于国家;联邦制制度下,每个公民都有双重身份,他既是国家的公民,也是所在州的公民。

重大意义: 联邦制的设计,在松散的邦联和中央集权之间找到了一个中间选项。国家有了纵向的分权制衡,很好地解决了大国的多样性和统一性之间的矛盾,保障“自由”的同时,国家的”力量“也得到了强化。

3. 民主制和共和制有什么区别

从当时的语境和美国宪法缔造者们的理解来说,民主制就是直接民主,即公民直接主政、参政、议政;而共和制是公民选举代表,由代表们来主政、参政、议政。从本质上来讲它们都是“民主”,只不过实现的形式不同。直接民主容易产生多数人的暴政,而且大国也不容易实现,而共和制很好地平衡了这两个问题。

单一共和政体指的是一国的中央政府是选举产生的代议组织;复合制的共和政体与单一制共和政体的区别在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是共和制的代议民主,也就是大的共和国内有小的共和国。

4. 美国的联邦制如何实现政府权力的分立和制约

美国的三权分立是启蒙思想家们政治思想的体现,它实现并进一步在实践上完善了三权分立,但从本质上来讲,三权分立是一种横向的分权制衡,它的目的就是通过政府部门间权力的对抗,来限制政府的权力。

美国的三权分立,具体来讲就是立法、行政、司法权力的分立和制衡: 国会负责立法,但是法律须有总统签字才能生效,司法机构拥有司法审查的权力; 总统负责行政,但是国会拥有弹劾总统的权力,司法机构可以判定总统的命令违宪; 法院负责司法,但是法官的任命须由总统提名、国会批准,国会也拥有弹劾法官的权力。

5. 权力的分散更有利于自治

为了避免松散的邦联走向积弱、危险的境地,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主权国家,但是一个中央集团的政府又必然会对人民的自由形成威胁,美国国父们通过一系列复杂的制度设计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国家,这就是美利坚合众国。

这一系列制度设计,概括来讲就是:通过主权分割的联邦制实现国家的纵向分权制衡;通过代议共和制实现了大国的民主,避免了直接民主容易产生的多数暴政;通过三权分立,即政府部门间的权力制衡,实现了横向分权制衡,限制了政府的权力。

这一系列制度设计,最终建立了一个基于宪法的有限政府,这个有限政府的权力是白名单式列举出来的,也就是说人民让渡一部分自己的权力给政府,而政府只能行使它被赋予的权力,并且这些权力是纵向和横向制衡的,经由代议的共和制实现的。

因此,美国是一个多中心、网状的权力结构,没有任何一个机构的权威可以高于宪法。每个权力节点都在这个结构中行使自己的权力,又受到其他权力的制衡,没有一个无限权力的中心指导、命令、控制各个节点,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分布式的自治结构。

这个结构是非常稳固的,这与中央集权式的倒金字塔结构是不同的。中央集权有一个无上的权力中心,表面上它控制一切,实际上是它承载一切,一旦这个中心不稳,整个机构也很容易崩塌,因为它们都是受中央的“他治”,而不是分布式的“自治”。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