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昭和的短篇小说。首页投稿(暂停使用,暂停投稿)短篇小说

哥特魅影

2017-10-19  本文已影响240人  江昭和

海风拍打着悬崖边的石头城堡,在夜里,传来凄凉的呼啸。仿佛一个孤苦无告的女人,一声声地控诉着人世间加诸于她的残忍。

仿佛这世间,真的存在郁郁而终的灵魂。

我穿上了睡衣,又一次,仿佛冥冥中受着某种未知力量的吸引,一步一步来到了走廊。

我总在灯火阑珊处醒来。我总是不能一觉睡到天亮。我总是做奇形怪状的梦,仿佛生命,真的被哥特式的诅咒操控。

午夜时分,落日黄的灯光游荡在楼道的每一个角落,我不知道哪一处正飘荡着夜不归宿的幽灵,它不甘心被拘禁在这高处不胜寒的地方,于是永久地徘徊。

这座十七世纪的古堡,被苏格兰某位贵族的继承人经营成旅馆。偶尔会有享誉盛名的人物造访,比如乔伊斯,卡夫卡,福克纳,还有那个将煤气管插入自己口腔的美国女人,虽然我从未遇到。

那个任性迷人的法国女作家我是见过的,那么枯萎沧桑,却还吐着口红,像某种淫邪的抗诉,被那个弱不禁风的男孩子保护着,走过灯火辉煌。

这间旅馆,有七层,每一层,有二十个房间。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一扇窗外,都能看见清冷寂寞的海。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房间,都住着一个像我这样寂寞得在夜里将自己紧紧拥住的客人。

我到这里来,赴一场约定。

那个年轻的红头发少年,说他从未曾听说过Stonecave,只知道有个叫做Lastland的旅馆,曾经是某个贵族世家的宅邸,只是后来没落,不知如今辗转迁徙到何地,不知道是不是我想要寻找的地方。

于是,我走进了这座叫做末日国度,或者说,遗忘之地的旅馆。

二十岁那一年,我在伦敦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大学修读中世纪文学课程,不经意遇见了唐森。

彼时,他在公园的长椅上读着但丁的《神曲》里的章节,一个迷路的经过万千坎坷的男人,忽然遇见了心目中圣洁的女神,天堂的光芒庇佑,世界充满玲珑的希望。

一群鲜活欢快的人,在天堂相聚,唱着流光溢彩的赞美诗。

他的嗓音,有些微的嘶哑,和阴沉,像笼罩在中世纪教堂顶上的迷雾,像永远氤氲在圣经里的家族秘密,像古希腊神话里不肯在人间女子面前透露真面目的宙斯。

忒拜王的女儿,为她执迷不悟的好奇心付出了血的代价。也许,不是每一个曲径通幽,都有柳暗花明,谁知道是否是沉舟侧畔,就此万劫不复。

但我无法控制自己渴望逗留的脚步。

我靠着公园的栅栏,就这般不以为忤地听,这般情不自禁地看,像被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某种沉静的气质吸引。

他不曾注意到我,他在天堂里巡游,陪着但丁的恢弘诡谲的脚步。

直到我发觉再不离开,就要错过回伦敦郊外的电车,于是只能带着一点惆怅从意识的湖泊里浮起来,把那个不拘一格的,浑身散发着不合时宜的谜一般气息的男人抛在了背影之外。

后来我才发觉,我们上着同一门课程。教授中世纪文学的老师,是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有一点冷若冰霜,鼻翼边的法令纹让他的面孔显得带着几分凶相。

每次走进教室里,他总是夹着厚厚的讲义,像是准备的得一丝不苟,其实最终真正派上用场的,少得可怜。

那一天,我实在厌倦了老师口中有关于骑士时代的矫揉造作的虚假情怀,偶然往窗外伦敦的冬季瞥了一眼,不经意看见坐在角落里的唐森,一双浅棕色的眼睛,正入神地盯着我,那一刹,我仿佛听见一阵伦敦塔桥坍塌陷落般的轰轰烈烈声响。

有片刻的晕眩,我没有立即错开眼,而是与他的目光交汇,并尽量表现地从容大方,给出一个绚烂的微笑。

在伦敦生活了两年,我已经很能够让自己得体矜持又不显得虚伪做作地展露笑容。

隔着不远的一段距离,他双手围住嘴唇,缓慢地,无声地,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朝我吐露,为何不去看伦敦的第一场雪?

那是我们正儿八经第一次单独相处,直到后来,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第一次约会,第一次在小旅馆里瑟缩,颤抖,两个学生,两具赤裸真诚的肉体,相拥着取暖,他始终十指紧扣着我的手,我们一起度过漫长的夜晚。

他是一个敏感而小心翼翼的东欧男人,来自波兰。他喜欢穿灰色的毛线衣,留短短的胡髭。他的指甲,永远修剪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不长一分,不短一分。他说他喜欢古罗马时期的维吉尔,却选择了中世纪文学课程。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我们喜欢某一类事物,或者某一类人,却只能保持距离。或者生命推给我们的,常常是我们意料之外的。詹妮弗,你不知道,每夜每夜,我都梦见自己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一座中世纪般古老的城堡,那里有寒冷的北风呼啸,那里好像一年四季有洁白的雪花飘,它的名字叫Stonecave,它在英国的北方。”

他在我怀抱里,细声说着这样絮絮温柔的话,我的心软成一片稀有的康河的柔波。

“唐森,我们去哈代的家乡,度过这个漫长的冬季,我们在那里砍柴,烤火,我们跳舞,唱歌,听当地的村民讲神奇的传说,也许这个圣诞节,会一生难忘。”

约定好出发的那天午后,我在伦敦塔桥上,冷风一丝丝如刀般吹过来,嘴里嚼着热狗,手里捧着一杯热可可,身子缩在风衣里,一边走,一边冷得颤抖,我在心里盘算着所有关于即将到来的去哈代笔下的威塞克斯旅行的憧憬。

而那个午后,他始终没有出现。从那一天起,他就消失在我的生命里。他再也不曾来过教室,他仿佛从伦敦的空气里蒸发,没有留下一丝一毫气息。

五年后的某一个夜晚,我来到了一个类似他呓语里的Stonecave的地方,在一个刮风下雪的夜晚,像《呼啸山庄》里的荒凉景象。

阴差阳错,鬼使神差,原来世间真有这么一个地方,原来那个缠绕在唐森脑海里日久天长的梦,并非只是荒唐无稽的幻想。

我披着睡衣,走在仿佛拥有独自生命的灯影里,直到走到楼道的尽头,直到看见墙壁上的一幅画,画里的男人,浑身赤裸,涂满白色的粉末,面无表情,眼神空洞,清瘦而可怜兮兮,我心里打了一个冷颤,那被厚厚的白粉埋葬起来的男人,依稀就是唐森。

隔了这么些年,走过这么漫长的距离,我终于再见到他,只是不得不面对这般令人啼笑皆非的场面。我走过去,将脸靠在他年纪轻轻却沧桑腐朽的肉身上。

我曾经敲过无数陌生房间的门铃,我曾经独自度过无数的夜深,我曾经写过无数封神经兮兮的信,我曾经读过无数遍但丁的诗集,可我不曾哪怕一次重遇你。

这一次,你再也不会无声无息地逃开。

我走回房间,找来火柴和随身携带的《神曲》,将一切都付之一炬。

火光中,我看见他苍白的脸,忽然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最后,一切入土为安的瞬间,我看见画右上角的落款,一个日期,1727年,以及Stonecave。

我们的岁月,尘归尘,土归土,而在这之前,我曾经唱过一支歌,跳过一支舞,我曾经为一个人失眠,为一个人心痛,为一个人承担黑夜的重量,为一个人跋山涉水。

我舞蹈着,褪去了衣裳,脱掉了鞋子,冷风像月神的温柔凛冽,浪漫无情的手,轻轻致命地抚摸我,我来到了顶楼,看见底下,许多仓皇失措,嘈杂不安的身体和嘴脸,他们像被上帝遗弃的孤儿,他们在这世界上无依无靠,他们互相靠近,互相依赖,团结一心,却又互相猜测,互相怀疑,互相拉扯。

雪花落在我身上,像花神眷顾的眼泪,我感到一阵久违的温暖,热情地涌向我的四肢,我的胸口,我的脸颊,我看见浑身赤裸的唐森,全身布满银灰色的油彩,从远处的原野上朝我走过来。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