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用了十年的时间来忘记一个人
文|云晞
我曾用了十年的时间来忘记一个人忘记一个人,我用了十年的时间。
2017/10/19 周四 晴
①
我自觉自己不是一个念旧的人。
我不念旧。一件衣服最多不会连穿两年;一个包包,最多也不会连背三年;卧室的壁纸,基本上每年都要换一两回。
甚至连朋友,我都一路走,一路换。
书上说念旧的人很容易受伤,总喜欢拿余生去等一句别来无恙。
我不念旧,因为我怕受伤,怕痛。
我不念旧,但我曾经用了十年的时间,才放下一个人。
整整十年的时间。
如果我可以活到八十岁,那忘记他,已经花了我此生八分之一的时间。
十年,说长,长不过一辈子。说短,却占据了我前半生一半的青春岁月。
好在无论长短,经历岁月变迁,时光兜转之后,我终究放下了,忘记了。
还好,我做到了。
②
十年前,我十七岁,他十九岁。
在学校里,我们这种行为叫“早恋”,是不被允许的。
但因为我和他的成绩都很优异,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对象。所以,在老师“睁只眼闭只眼”,还有全校那些偷偷摸摸去约会的同学利刃一般的眼神下,我们十指相握,光明正大地从他们眼前走过。
我们班主任更是纵容我们。每次上班会课,他都对底下的人说:“你们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在干嘛。你们想疯,想玩,都可以,但前提是你们要把成绩提上来。”
他一边说,一边扶着讲桌喘气。说到一半的时候,还特地朝我和苏航的位置看了一眼。然后又继续:
“如果你们都能像语文课代表和数学课代表那样,老师自然是不会反对的。”
说完之后,他还咧嘴一笑。大大的肚腩,圆圆的脸庞,圆圆的两个镜框。整个人都很圆,样子特别可爱。
被点到名字,我和苏航都转头朝对方看了一眼,尔后相视一笑。
在旁人眼里,那是神经质。但在我们看来,那叫默契。
独属于我们之间,无言的默契。
③
我最喜欢每天早上八点钟的太阳。
因为每天的这个时候,苏航都会趴在课桌上补觉。而彼时的太阳光线,刚好折射在他脸上,我可以清晰地看到他脸上的茸毛。
我还喜欢傍晚六点时的夕阳。
每天下午五点半放学后,我们都事先去食堂吃饭。吃完饭,便一起到操场散步。
夕阳的余晖洒满操场的每个角落。紫黄相间的光晕,为嫩绿的草坪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
我和苏航并排躺在草坪上,静看天际的最后一抹残阳渐渐消失殆尽,细听彼此舒缓有秩的呼吸声。
一切都那么美好。美好得让人不禁热泪盈眶。
高中三年,我和苏航就像连体婴儿一样,无论走到哪里,都成双成对,如影随形。
闺蜜叶子经常调侃我,说:“你丫的都不知道上辈子做了多少好事,现在才会遇到苏航这么优秀的人。”
诚如叶子所言,苏航真的很优秀。
学校每年举行的那些才艺表演,他都是表现得最出色的那个。不仅如此,他的理科成绩也很棒。
从高一到高三,他都是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在文科班,每次考试,他的数学成绩,都是压倒性的高分。
我们班的数学老师特别喜欢他。每次上数学课,都是“小苏,小苏”地喊他。
可是,在高二文理分班的时候,他选了文科。
他没有事先和我商量。一点风声都没向我透露,保密工作做得很到位。
当时得知这个消息,我只是笑笑,并无多大惊喜亦或惊吓。
这样的选择,他做得出来。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
“后悔吗?”中午在吃饭时,我问他。
把碗中的鸡腿夹给我,他摇头。“多吃点”他伸手揉我的头发。
那时候,他也才十几岁。明明还是个孩子,却表现得像个大人那样,对我倾尽温柔。
那个时候,我真的相信他是喜欢我的。而且不是一般的喜欢,而是那种深入骨髓的喜欢。
我也真的相信,自己也是真的特别特别喜欢他的。我还相信,我和他,我们之间是可以走得很远很远的。
我们是可以有未来的。
④
高中毕业后,我们又幸运地上了同一所大学。
只是这一次,我们不再同班了。
在选专业的时候,我和他说:“选自己喜欢的吧,你为我做的,已经够多了。”
“可我总觉得还不够。”捏捏我的耳朵,他笑了。
不记得在哪里看过这么一句话:爱你的人,生怕给你的不够多。不爱你的人,就怕你要的太多。
哪怕后来,我不再爱了,不信爱了。我都毫不怀疑他当初对我的真心。
他的声音很好听。我每晚都要听到他的声音,才能安心入睡。
他的手指很好看。是我从未见过的修长和白皙。他的手,还很暖。每次牵着我,或者和我十指紧扣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是何德何能,才会遇到这么一个爱我如命的他啊。
“遇见你,才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他揽着我肩膀,把我往怀里带。
这是我听过最感人的情话:遇见你,才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
于我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
大学四年,一晃而过。我们的大学生活,过得很充实。社团,兼职,各种活动,能参加的我们都尽量参加。
周一到周五,我们的时间安排得很满。每天只有在晚上,才会打电话聊天。
我们什么都聊。聊人生,聊未来,聊梦想。但在选择到哪里就业这件事情上,我们产生了分歧。
他想南下,我想北上。
我们为这件事冷战了一个月。
他希望我能陪他去南方,我却想他陪我留守北方。他想到南方去看江南细水长流,我却想在北方看大雪纷飞。
“你就不能为我妥协一次吗?”他捧着我的脸,顶着我的鼻尖,轻声问我。
他为我做了那么多,按理说我应该随他一起去南方的。
可我生在北方,长在北方。我也爱南方,可我从没去过南方。就像我爱北方,也从来不舍得离开北方一样。
他走的那天,没有和我说。
火车已经开到半路了,他才给我发消息:我走了。
当时我在家里和爸妈聊天。虽然同在北方,但我已经两年没回家了。
看着他们渐白的鬓发,眉间的褶皱,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他也是时候回去陪陪家人了。
我在家里待了三个月。一边陪父母,一边等他的消息。
自他走的那天,我就没联系过他。我以为他回到家后,会主动联系我。我以为我们只是暂时分开而已。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我当下自以为是的理所当然,在他看来都是不爱他,要离开他的表现。
分手的那天,他哭着对我说:“你知道吗?我等了你好久,可是你没来。”
在电话里,我听着他哭。
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我们在一起七年的时间,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他哭。
“我现在就去找你,我这就订机票。”我也跟着他哭。
我不管南方还是北方了,也不管距离有多远,我只想去到他身边,抱抱他,擦干他的眼泪。
“不用了,我没事。”他哽咽着声音。
我们聊了很久很久。聊到手机没电,才结束了通话。我还和他约好等公司放年假,我就去看他。那时我们都已经找到工作了。
挂掉电话前,他说了一句很莫名其妙的话:丫头,往后,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
我没想那么多,“放心吧,我会的。你也要好好的,等我去看你。”我这样回他。
因为工作原因,我们前后有将近半年的时间没有联系过。
最后一次,是大年三十那天的晚上。
⑤
互相拜完年,我告诉他我已经提前订好机票了,可能年后几天就会去看他。
我一边吃着妈妈包的饺子,一边乐呵呵地跟他讲话。我心想,妈妈包的饺子真好吃。下次也要包给他吃。
“林繁,我们就这样吧。”
“啊?你叫谁呢?什么就这样了?”我一时反应不过来,因为他以前都叫我“繁繁”。
“就这样吧。你别来了,我要结婚了。”说完,电话挂掉了。
饺子噎在我喉咙里,上也不是,下也不是,卡得我特难受,眼泪都出来了。
我抓起桌上的玻璃杯,拼命往嘴里灌水。趁着爸妈没出来,我赶紧跑到屋外去。
炮竹,烟花在空中绽放光彩,欢声笑语充斥着耳膜。而我,像个行尸走肉般晃荡在街头。
风很大,天很冷,却不及内心的冷。
我在想,如果我在除夕夜死去,我父母会怎样?苏航会怎样?他会不会逃婚来参加我的葬礼?会不会后悔当初的选择?
身上的裙摆,在大年夜空旷的大街上,随风起舞。
她舞得那么美,她的主人,却凋零了。
⑥
“在想什么呢?”叶子拍了一下我肩膀。
“给小说想结局呢。”我说。
“想好没?”叶子在我边上坐下。
“还没。”这个故事,没有结局。
“林繁?嗯,名字不错。”叶子轻笑。
双木林,化简为繁,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他们为什么会分开?”叶子问。
“因为不够爱。”我答。
“那……林繁真能忘得了他吗?”
“我不知道,因为我不是她。”我说谎了。
但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伤口再深,都会结痂。只是难免会留下疤痕而已。
而且这道伤疤,无法复原。
⑦
写完这个故事,我该出去走走了。
他回来了,我该走了。
其实我没告诉叶子的是,林繁就是我,我就是林繁。
至于能否忘记,我想给自己一些时间。
一年不行,就十年。
遗忘,是从最初相遇的那一刻,便已经悄然而至了。
总有一天,我会忘了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