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固《汉书.律历志(上)》诗解8张寿王非汉历逆天道非宜事举其中礼

2023-12-13  本文已影响0人  琴诗书画

班固《汉书.律历志(上)》诗解8张寿王非汉历逆天道非宜事举其中礼取其和历数以闰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生以定命

题文诗:廿七年,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

言历者天,地之大纪,上帝所为.传黄帝调,

律历汉元,年以来用,之今阴阳,不调宜更,

历之过也.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诘问,

寿王不服.妄人请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

光等二十,余人杂候,日月晦朔,弦望八节,

二十四气,钧校诸历,用状奏可.诏与丞相,

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

清台课诸,疏密,凡十一家.元凤三,

年十一月,朔旦冬至,尽五年十,二月各有,

寿,王课疏远.案汉元年,不用黄帝,

调历寿王,非汉历逆,天道非所,宜大不敬,

有诏勿劾.复候六年.太初历乃,第一即墨,

徐万且及,长安徐禹,治太初历,亦第一也.

寿王及待,诏李信治,黄帝调历,课皆疏阔,

又言黄帝,至元凤三,年六千岁.丞相属宝,

长安单安,国安陵桮,育治终始,言黄帝以,

来三千六,廿九岁,不与寿王,合寿王又,

移帝王录,舜禹年岁,不合人年.寿王言化,

益为天子,代禹骊山,女为天子,在殷周闲,

不合经术.寿王历乃,太史官殷,历也寿王,

猥曰安得,五家历又,妄言太初,历亏四分,

日之三去,小余七百,五分以故,阴阳不调,

谓之乱世.劾寿王,吏八百石,古之大夫,

服儒衣诵,不详之辞,作祅言,乱制度,

不道奏可.寿王候课,比三年下,终不服之,

再劾死,更赦勿劾,遂不更言,诽谤益甚,

竟以下吏.故历本之,验在,汉历起尽,

元凤六年,三十六岁,是非坚定.至孝成世,

刘向总六,历列是非,作五纪论.向子,

究其微眇,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推法,

密要故述.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

固以天时.传曰民受,天地中和,之气以生,

所谓命也.是故有礼,谊动作威,仪之则以,

定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

故列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事,以阴阳之,

中制礼故,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

万物以成.是以事举,其中礼取,其和历数,

以闰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生,所以定命.

易金火相,革之卦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

应乎人也,又曰治历,明时所以,和人道也.

【原文】

后二十七年,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言:“历者天地之大纪,上帝所为。传黄帝调律历,汉元年以来用之。今阴阳不调,宜更历之过也。”[师古曰:“更,改也。”]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诘问,寿王不服。妄人请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杂候日月晦朔弦望、八节二十四气,钧校诸历用状。奏可。诏与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课诸历疏密,凡十一家。以元凤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尽五年十二月,各有第。寿王课疏远。案汉元年不用黄帝调历,寿王非汉历,逆天道,非所宜言,大不敬。有诏勿劾。复候,尽六年。太初历第一,即墨徐万且、长安徐禹治太初历亦第一。[师古曰:“且,音子余反。”]寿王及待诏李信治黄帝调历,课皆疏阔,又言黄帝至元凤三年六千余岁。丞相属宝、长安单安国、安陵桮育治终始,[苏林曰:“桮,音布回反。”师古曰:“姓桮,名育也。单,音善。”]言黄帝以来三千六百二十九岁,不与寿王合。寿王又移帝王录,舜、禹年岁不合人年。寿王言化益为天子代禹,[师古曰:“化益即伯益。”]骊山女亦为天子,在殷周闲,皆不合经术。寿王历乃太史官殷历也。寿王猥曰安得五家历,[师古曰:“猥,曲也。”]又妄言太初历亏四分日之三,去小余七百五分,以故阴阳不调,谓之乱世。劾寿王吏八百石,古之大夫,服儒衣,诵不详之辞,作祅言欲乱制度,不道。奏可。寿王候课,比三年下,[师古曰:“比,频也。下,下狱也,音胡稼反。”]终不服。再劾死,更赦勿劾,[师古曰:“更,经也,音工衡反。”]遂不更言,诽谤益甚,竟以下吏。故历本之验在于天,自汉历初起,尽元凤六年,三十六岁,而是非坚定。【译文】

 二十七年后的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给皇帝上书说: “历法是天地的大事,是上天所为。相传下来的黄帝《调律历》,汉朝建立后就使用它。现在阴阳不调,是改用了《太初历》造成的。”皇帝就命令主持历法工作的使者鲜于妄人去质问,张寿王不服。鲜于妄人就请求与研究历法的大司农中丞麻光等共二十多人一同观望日月的晦、朔、弦、望、八节二十四节气,来验证各历的情况。他的请求被批准了。皇上就命令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一同在上林清台观察天象,来验证各种历法的粗疏与精密,共有十一家。从元凤三年十一月初一天明冬至开始,到五年十二月完成,十一家历法都有自己疏密的次序。检验证明张寿王的历法相差甚远。实际上汉朝建立后不使用黄帝的《调律历》,他非议了汉朝的历法,背离天道,不是他所应说的,犯下大不敬的罪。皇上下令不要追究他的罪责。又重新观察,用了元凤六年一整年。

结果是《太初历》第一,即墨徐万且、长安徐禹研究《太初历》的结果也得出是第一的结论。张寿王以及待韶李信所研究的黄帝《调律历》,试验的误差很大,又说从黄帝到元凤三年有六千多年。丞相委托实、长安单安国、安陵梧育研究《终始》,说从黄帝以来有三千六百二十九年,与张寿王的不合。张寿王又转移到《帝王录》,舜、禹的年岁不合人的年龄。张寿王说伯益替代禹为天子,骊山女在殷、周年代也为天子,这些都不合经学。张寿王的历法就是太史官的《殷历》。张寿王歪曲地称哪裹能得到五家的历法,又荒谬地说《太初历》差四分之三天,去掉小余七百零五分,因此阴阳不调,称作乱世。有人弹劾贬张寿王官为八百石,古代的大夫,身穿儒生的衣服,述说不吉祥的话,制造怪诞的邪说想扰乱国家制度,犯大逆不道之罪。皇上批准了弹劾。张寿王观察试验,连续三年都属下等,但始终不服。又弹劾他该当死罪,被赦免,张寿王便不再说了,但说他坏话的人更多,最终被交给法官审讯。所以历法验证在于天,从汉朝的历法开始实施,到元凤六年,经过了三十六年,是与非才确定了。【原文】  至孝成世,刘向总六历,列是非,作五纪论。向子歆究其微眇,[师古曰:“眇,细也,音莫小反,又读曰妙。他皆类此。”]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推法密要,故述焉。[师古曰:“自此以下,皆班氏所述刘歆之说也。”]  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固以天时。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师古曰:“此春秋左氏传周大夫刘康公之言也。中谓中和之气也。”]是故有礼谊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师古曰:“之,往也,往就福也。自此以上,皆刘康公辞。”]故列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阴阳之中制其礼。故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是以事举其中,礼取其和,历数以闰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生,皆所以定命也。《易》金火相革之卦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师古曰:“离下兊上,故云金火相革。此革卦彖辞。”]又曰“治历明时”,[师古曰:“此革卦象辞。”]所以和人道也。【译文】

到孝成帝的时候,刘向汇总六种历法,罗列出正确与错误,写了《五纪论》。刘向的儿子刘趑探究其中的微妙,写成《三统历》和《谱》,用来解说《春秋》,所推算的精确得其要领,因此在这裹要说一说。《春秋》一书的编年,是按照天时来进行的,依照天时来排列人事。传说:“人呼吸到天地的中和之气而有生命,造就是所谓的命。因此有礼、义、动、作及容貌举止的法则来决定命,有能力的人就以此作为修养而得到幸福,不能修养的人就去败坏它们而招致祸患。”因此就列出十二公共二百四十二年的事情,用阴阳的中和之气来制定礼。所以春天是阳气的中和之气,万物得以生长;秋天是阴气的中和之气,万物得以成熟。因此事物都列举中心部分,礼就选取谐和部分,历数就是以闰月来协调天地之中,用来指导人们的各种活动使生活充裕,这些都是用来定命的。《周易》上金、火相革的卦说“汤、武实施变革以应天命,顺应了天命和人事”,又说“研究历法可以阐明天时的变化”,是用来与人道相应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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