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面降薪合法吗?遇到这样的问题怎么维权呢?
2019-04-01 本文已影响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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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用人单位采用当方面降薪方法让员工主动离职,这样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因为辞退员工应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但是这种单方面降薪是不是合法?员工遇到这种问题怎么维权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用人单位没有经过员工同意单方面降薪是违法行为。首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所以用人单位不经过员工同意,单方面调薪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内容约定,是属于明显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如果需要对员工薪酬作出调整,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出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员工遇到用人单位单方面降薪方式怎么维权呢?
1、 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申请,要求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中的薪酬约定。
3、 员工还可以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书面方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4、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所欠的劳动报酬,和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