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苏婉说我这几天总是说梦话,于是一个劲地问我,到底梦到了什么?
我说我什么都没有梦到,我是真的睡着了。
她不信,她说我变了,变得不像当初的我。我保持了沉默。
我真的变了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三年的忙忙碌碌使我俩都认识到了生活的艰辛,于是节衣缩食成了我们的共识。
如果真的如她所说,我变了。那就是,我变得异常关心柴米油盐,粮食和蔬菜。然而,她也如此。
直到她拿出那一张张泛黄的纸,我才明白她所说的变,那就是,信仰没了。
泛黄的纸,是我写下的一个个故事,因为视为珍宝,所以收在我的黑红色专用小宝箱里。
她是这些故事最忠实的读者。我曾坚定地告诉她,这就是我的信仰,她笑着表示深信不疑。
正因为我的信仰打动了她,所以她选择了和我在一起。
我信誓旦旦地告诉她,我会依靠我的信仰,让她幸福,她又深信不疑。
可在现在,信仰没了。真的没了!要不是她将这一叠已有些年成的纸拿出来,我根本想不起来。
当初意气风发的少年,如今已有了清晰可见的斑点白发,脸庞也被生活写上了沧桑。
现实点说,信仰是我自己的,幸福才是我俩的。
可是,幸福呢?
我没有给她幸福,有的只是粗茶淡饭和居无定所。
她看上的那件大衣终因为太贵而放弃了购买,但我知道,她在那里总共流连了四次。
我也曾狠了狠心,对她说,买了吧。
她问我,吃什么?
拮据成了我们生活的一大主题,没有牛奶,没有汉堡包。
在她先我一步去上班时,我终于拿出了一张我写的东西。我带着陌生的感觉读了下去,我发现,对这些句子,我都已经没有了印象,它们于我变得异常陌生。
除了陌生,我在里面又读出了幼稚,于是,顺手将它扔进了垃圾桶,正式宣告了从虚幻回到了现实。
去你的信仰,我说。
晚上刚回来,我就看到了苏婉的脸,脸色很不好。在她的手里,是一张皱巴巴的纸,自然是早上扔的那张。
"你居然把它扔了?"她用惊讶的眼睛看我,带着极度的责怪。
"留着有什么好?"我把包放到桌子上,接着说:"不扔也是垃圾。"
"信仰呢?"她问我,声音很大,大得让我从平静变为惊讶。
我迅速让自己平静下来,这是几年来我惯用的伎俩。因为这个伎俩,我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争吵,也让我在面对生活的重担时不那么慌张。
我说:"它死了。"说完,我就去洗澡间冲洗。
出来时,桌子上已放好了点心和米粥。
她果然不再生气了,正如之前一样,我很善于对付她的脾气。
她居然还带着微笑,她笑着说:"他们说后天一起聚一聚,你准备准备吧。"
我当然知道她说的他们是指什么,自然是留在这个城市的几个大学同学。
但事实上,我从没有和他们聚过。因为我清楚地知道,聚会的意义除了攀比,就是炫耀,这实在没有任何意义,有那个时间,我可以选择睡觉,或者看周星驰的电影,都比那个有意义。
生活的压力使我遗失了信仰,却并没有将我的骨头变软,我还是那么犟。
主要的原因,我和那几个同学一直不对付,便是他们看不上我,我瞧不上他们。我们没有共同的话题。
苏婉不一样,她一直在他们中间很受欢迎,她像一个公主一样被大家捧着,她和他们感情甚笃。
而联系她和同学的纽带,就是那几个要好的闺蜜。她们总有说不完的话,简直就像亲姐妹。
可是,在这三年里,她其实并没有和闺蜜有过多联系。至于原因,我也知道,闺蜜都比她混得好。确切说,是嫁得好。当然,苏婉还没有嫁给我。
即使人事上不如意,但女人最怕的还是寂寞,她们都喜欢热闹。苏婉也一样,在大学,她是最喜欢开party的那个。
我的真实想法是,真的不想去。但我也不能让她一个人去,毕竟,我是她的男朋友。
聚会的地方足够高档,我们要了一个很大的包间。
苏婉精心的打扮让她又一次在女性里脱颖而出。
我没有做任何准备,依然不修边幅。我知道,在聚会上,苏婉会将我不会的客套话都说出去,而我,只需要安静地坐着,并在有时候适当动一下筷子,甚至连酒杯都不用拿,因为我天生不喜欢喝酒。
但让我意外的是,林欢也来了,是从大老远的外地赶来的。不仅来了,还和张志凯处上了对象。
从张志凯胖乎乎的脸上,我自然能看到得意之色,他得意于事业有成,得意于抱得美人归。而林欢,是一个我曾经喜欢过的女孩。
刚进大学,我书生意气,并志得意满。因为对文字的痴迷和擅长,于是一心要成为一个作家。作家梦使我总带着一些沧桑,于是连写出来的句子也显得沧桑。
而不修边幅更让我显得与众不同。我成了一个有个性、有内涵的人。
那时候,总认为别人眼里的我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我真的与众不同。
我用笔代替了不必要的交际语言,让自己变得富有内涵,又有个性。
我发在校板报的文章前总会围观着好多人,大家都说我写得好。久而久之,我成了大家公认的才子。
文字让我沾沾自喜过,但总的来说,我将其认定成了发展的方向,用我的话说,就是信仰。
那个时候的林欢并不算美,脸上还带些婴儿肥,但身材很好。
我要说的是,我最初看上的,正是她。
她很低调,话不多,喜欢一个人呆着,多半在看书,有时候手里捧着一杯奶茶。
她穿着蓝色修身牛仔裤,配着浅红色上衣,剪着短刘海,像个模特。
她从没有去黑板报看过我的文章,一次都没有。这让我有一种挫败感。
但其实,没看过我的文章的女生并不止她一个,之所以介意,还是因为我太关注她。
那时候,张志凯是个很嚣张的家伙,他无所顾忌,极度张扬。
他是一个能用荤段子将女生逗得格格笑的男生,而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
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将邪恶转化为理所应当的本领。他总是能和任何一个女性处理好关系,很多还很亲密。
虽然他肥胖而猥琐,笑的时候会露出一嘴参差不齐的牙,但这都不影响他偷偷附到某个女生耳边说一句悄悄话,更不影响他不经意间拍一下某个女生的屁股。
对于他的所作所为,女生有的略带羞涩,有的选择无视,但都没有生气过。
而对于在上课时和他总是亲密地坐在一起,被他盯着足踝看的女生,让我一度怀疑,他们是不是私下来已经完全深入交流了。还有,他们并不是男女朋友。
对于这点,我除了鄙夷,更多的是佩服。
我佩服于张志凯的这一点,却被他时时挖苦。
他总是称我为大作家,这并没有什么。但我们势如水火,他认为我太假,太能装。我觉得他太强势,脸皮厚。
但我最鄙夷的,是他总是以城里人高高自居,时时一派大少爷的风范。
他看我的时候是带着难以形容的斜视眼,那自然是轻视。这让我极度鄙夷他,于是我直接选择了无视。
但其实,一开始,他是想着接纳我的,我们也有过交流。他的豪放中带着天然的优越感,总是喜欢让他眼中的低等个体对他俯首称臣。
他采取的策略就是时时在语言上压制别人,并不断在别人描述的事情里挑刺,然后让别人于自惭形秽的位置。
因为受不了他的强势,我多次顶撞过他,终于彼此势如水火。
他很善于运用心理学。而我最后也终于明白,她在女性中受欢迎,正是他抓住了她们的心理。
林欢是个让张志凯无能为力的女孩。
林欢在张志凯面前显得很有修养,也很友好,张凯也从没在林欢面前做出对其她女孩那样的举动。
并不是张志凯不想,是不敢。因为他喜欢林欢,喜欢到直接表白。
对于张志凯的表白,林欢没有说一句话,她只是笑着走开了。
在之后,他们依然友好地交往,没有一丝不自在。
林欢有一种让别人对她保持尊敬的能力,我将这个称为能力,是因为确实算个能力。
相比于张志凯的极端强势,她选择了中庸,但总是在不经意间将天平稍稍倾斜,然后达到自己期望的目的。
因此,她在男性中大受欢迎。可是看起来,她并没有为此做过多的事。
她在男生眼里从来带着圣洁,那些如张志凯一样轻浮的男生,私下里除了说她一定是个处子,从没有说过亵渎她的话。
这若是换了别的女生,他们一定会早早谈到上床。
可以说,林欢和张志凯属于各自性别领域的高手,都有着高于别人的影响异性的本领。只不过他俩没有形成默契,否则绝对是珠联璧合,阴阳互补。
我对林欢的感觉却是,她似乎对我带着天生的不屑。
这不仅仅是因为她从来不看我的文章,而是她和我交流时的异常冷漠。
她和我说话时,是没有微笑的,仅仅只是对我。
因为我的清高和特立独行,使我在同学的交集圈子影响很不好。
这并没有什么,我本身反感于尚处于学生时期却过分表现出来的精明和势利,也不理解因为面子而展现出来的炫耀和攀比。更鄙视于因为利益所形成的圈子派系。
作为学生,不该如此社会,毕竟,学校是个文化场所。所以,我一直保持着独立行事。
但唯独林欢,对我触动极大。
和我说话时,她的眼睛是不看我的,语气也异常冷漠。
终于,在一次经过楼道的时候,我问她:"我是不是在哪里得罪你了?"
她疑惑地看了看我,从容不迫地说:"没有啊。"这一次,她的眼睛是看着我的,语气更软了很多。
这次后,她对我的态度发生了改观,并会主动和我说话。
她和我聊学习,也谈学习之外的东西,比如动漫电影。
事实上,她和我说的话比别的男生都要多。
于是,我处在了一个异常突出的位置。
大家都开始注意我,这从他们的眼睛里就能看出。他们自然认为我和林欢关系不一般。
但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张志凯居然会因此来找我。
他穿着拖鞋,横冲直撞地冲进了我的宿舍,双手撑着腰,似吼一样地对我说:"以后不要和林欢太亲密。"
一阵发愣,我想到了他向林欢表白的事,脱口而出:"她是你的梦中情人?"
因为这一句,我俩大打出手,当然,是他先动手的。
我知道,他怒了,因为他没有得到。
我也完全明白,林欢正是利用我,让张志凯动怒。
这是他们俩的博弈,看的是谁先能沉住气。最后是张志凯输了。
我问过林欢,是不是这样,她没有回答我,于是我确认了答案。
张志凯此后在看到林欢时明显变得有些不知所措,因为,是他最先暴露出来的。
有一天,林欢突然一反常态地对我说:"让我看一看你写的东西吧。"
我将厚厚的一叠交给她,告诉她,不急,慢慢看。
几天后,她将它们还给我,对我说:"写得不怎么样。"她的脸上又带上了那种冷漠不屑的神色。
我终于明白,她一直喜欢众星捧月的感觉,喜欢让男性围着她,却并不给任何一个人机会。
但我更知道,她也是想通过看我写的东西了解我。我猜出了她的意图,毕竟让她有些惊恐,她认为我大不简单。
而在看了我写的东西后,她发现,我就是一个十足的傻子,所以她放下了戒心,让我回归到离她较远的位置,和别的男生一样。
我知道,她很不简单,很难驾驭,但不知为什么,我反而越来越迷恋她。
她是个很喜欢玩暧昧的女生,但不会给任何人机会。
她能让陈鹏爽乐此不疲地为她送礼物,并表现出不以为然,同时又让对方一直痴心下去。
在毕业的那天,陈鹏爽坐在林欢旁边,搂着林欢,哭得一塌糊涂。而林欢仍然是那种面无表情。
很多人对陈鹏爽的行为有些不解,他说:"他乐意,他就是喜欢她给他的那种失落感。"
还有那个朱家贺,他总是在喝醉酒的时候,不遗余力地告诉别人,他睡过她。
但大家都明白,那不过是他的痴人说梦。
无论是张志凯、陈鹏爽,还是朱家贺,都不过是林欢紧紧攥在手里的猎物,她只是在做着选择,不知道到底该选哪一个。
毕业的时候,张志凯破天荒地说了一句:"她是个婊子。"然后宣告了他的大学正式结束。
但讽刺的是,他最终和他口中的婊子在一起了。
苏婉是那个第一时间去读我文章的女孩。
她长得远要比林欢漂亮,她有着弯弯的眉,双眼皮,大眼睛,瓜子脸,身材不比林欢差。
但不知为什么,她根本无法取代林欢在我心目中的位置。
人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总想要。
我和苏婉就是因为我的文章认识的。她说我写得很好,我说那是我的信仰。
她是个大方的女孩,很简单的一个人。直爽的女孩是很多人的钟爱,所以她并不缺乏追求者。
因为她,我参加了许多并不想去的party。我是一个不懂得拒绝的人,特别是对自己唯一的一个忠实粉丝。
我不善言谈,所以在party里显得无所适从,最主要的,张志凯经常在,他是个无处不在的家伙。
苏婉歌唱得好听,酒量也好,还能带动气氛。
她的乐观大方和我的沉默寡言形成鲜明的对比,却一步步成为最好的朋友。
我一直认为,她是这些形形色色的同学中的一股清流。因为没有势利眼。
这是我选择和她在一起的最初的原因。
其次,因为她总说我写得好,这让我很感激她。
最重要的还是漂亮。我不喜欢说谎话,就是这个原因。
所以我们恋爱了。
和她在一起,使我发现,原来我也是一个虚伪的人,并不是一个完全遵从内心的人。
我并没有忘掉林欢,却依然选择了和苏婉在一起。
但说实话,和苏婉在一起很开心,她总是鼓励我多写,并说我会一定成功。这对我的触动很大,觉得遇到了一个知己。
她喜欢购物,像别的女生一样,总是伶着大包小包,劳累中透露着喜悦。
那天,我帮着她把东西送到了她的楼下,在她向楼梯往上走的时候,她回头对我笑了笑。
这个笑,使我第一次生出对苏婉发自内心的喜欢,它来自一个女性的真实,让我我觉得她是实实在在唾手可得的。最重要的,它让我感到了生活的气息。
她也会生气,生气时她不喜欢理我。起初,我会和她争辩,到最后,我选择了沉默。
最后发现,沉默是最管用的。因为沉默的时间太长,她会选择主动和我合好。
我开始慢慢掌握了她的脾气,知道了什么时候可以跟她开玩笑,什么时候该缄口不言。
到最后,我们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统一。
那次,她不小心将脚崴了,我抱着她走向女生宿舍楼下。
那份手里的不轻不重,真的刚刚好。我甚至都联想到了结婚时将她抱出婚车,然后一步步迈入婚姻的殿堂。
在抱着她走的时候,遇到了林欢。
她本带着一贯的冷漠,但在看到我和苏婉时,她的脸上起了轻微的变化,显得有些失落。因为她的脸颊微微拧了一下。
一瞬间,她就恢复了那冷漠的表情。
对她的冷漠我早已习以为常,但那个错愕的表情,却让我心生愉悦。
在她的心目中,我本该是爱而不得的失落者,不该怀抱着佳人。
但我让她失望了,这让我内心滋生出一种从没有过的胜利感。于是,我变得趾高气昂起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从容地走了出去。
我知道,她生气了,并不是因为她心里有我,这无关恋爱。
这只是因为,她没有想到,我会走出来的这么快,从她那个精心设计的笼子里走出来。
她总是要让自己处在光环之中,让许多异性对她顶礼膜拜,她有足够的信心,让他们成为她的臣子。
她善于编织牢笼。
但我走出来了。有时候,挥之不去的感情需要一个出口,得将它排出去,因为,那不属于我们。
很幸运,我找到了出口。
大学里,因为不涉及生活,也没有什么压力,我和苏婉的感情一直很好。
毕业的那天,我向她保证,我会一直写下去,并会给她幸福。
可惜的是,在毕业后的三年时间,我不仅将写作丢了,更没有让她幸福。
张志凯高举着酒杯,接受着众人的祝福,大家都称他为张总。
他的眼睛看向我,露出了微笑,然后将杯子递向我,说:"兄弟,不,高大作家,走一个?"
"没喝酒。"我冷冷地说。
"到现在都不会喝酒呀?"他收回了杯子,叹息了一声,说:"怪不得混得这么逊。"
我攥紧了放在腿间的拳头,却在不经意间看到了林欢,她温柔地给张志凯夹了一块牛排。
她一直是个不露痕迹的人,现在看来,她是认定了张志凯。
苏婉用手拉了拉我的胳膊,我将拳头松开。苏婉笑着递出杯子,说:"我敬大家一个。"
"你急什么?让高大作家给张总敬一个。"说话的正是朱家贺。
他笑得眼睛快眯住了,我在想,和林欢坐在一起,不知道他怎么想他当年喝醉时说的话。
他笑得没心没肺。
苏婉本想化解我的尴尬,却自己尴尬地收回了杯子。
我二话没说,一把拿起苏婉手里的杯子,一口喝了下去。顿时只觉热血上涌,眼冒金星。
我从不喝酒,因为本身就胃不好。在大学的party中,苏婉不是替我挡酒,就是代我喝酒,我从没有喝过。
"海量啊,再来一个。"众人开始起哄。
苏婉拉住了我的手,盯着我的脸看。我知道,我的脸变成了因酒精过敏的深红色。
"他真的不能喝酒,这你们是知道的。"苏婉向大家解释。
张志凯站起来,将满满一杯递给我,看了一眼苏婉,笑着对我说:"高大作家,你要是把这杯喝了,就说明苏婉没有看走眼,不然,就是白瞎了她这么漂亮的一个人了。"他看了一眼大家,问:"你们说是不是?"
众人齐声附和,苏婉的脸色有些难看。
我一把将手从苏婉手里挣脱,直直站了起来,接过张志凯手里的杯子,一口喝了下去。然后,在众人的又一次起哄中,我朝着张志凯的脸就递出去了一拳。
我听到一声惨叫,和几声惊呼,然后就不醒人事了。
醒来时,我看到了苏婉。
她还是那么漂亮,脸上带着我熟悉的忧虑和沧桑,却因我醒来而露出了迷人的微笑。
我知道,她一直是那个最爱我,最关心我的人。
我拉住她的手,告诉她:"我会重心开始再写下去。"
她说:"好,这是你的梦想。"
我摇了摇头,说:"不,是信仰。"
苏婉说,那天,我真的不应该打张志凯,就算是他挑事的,但我们都老大不小了,经历了那么多的艰辛,谁还开不起个玩笑。
我说,他侮辱了我。
她说,张志凯挨了我一拳,却在我不醒人事后,用车把我拉到了医院,并对她说,嫂子,你照顾好我哥,我这真是自取其辱了。
我听后,不知道说什么好。
几天后,我们收到了张志凯和林欢的结婚请帖。
我和苏婉都去了。
那一天,我看到林欢一袭长裙,满脸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她从没有那样开心地笑过。我知道,她取下了那个曾经带着的面具,展现出了一个真实的自己。
她紧紧地挽着张志凯的胳膊,小鸟依人地依偎着张志凯。自然,改变她的,是张志凯,而能驾驭得了她的,也只有张志凯。
情人爱侣从认识到交往,是一个彼此打开心灵接纳对方的过程。张志凯和林欢更喜欢博弈,这就是他们选择爱的方式。但殊途同归,他们通过不断博弈,终还是接纳了彼此。
在他们交换戒指,深情对望的时候,我从他们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归宿。
但我还是将他们的故事写了下来,我将其描写成一段关于爱情的悬崖勒马,并做出结论,误入歧途的爱,不仅伤害自己,也伤害别人。
那一天,陈鹏爽和朱家贺都在,笑得从容而自然。我在想,他们是不是真的忘了林欢呢?
几天后,我将我写的交给苏婉,她起初是震惊和生气。她说当初大家都说我喜欢林欢,她一直不相信,原来真有这么回事。
不过,她马上就释然了。她说,感情的事就是这样,很多时候都是跟着心走,就算你骗了很多人,但你永远骗不了自己。
她问我,张志凯和林欢在我的笔下居然那么复杂,那肯定不是真的,能有这么复杂吗?
我说,复杂的不是人,而是他们当初对爱情的认识。爱不是压低别人抬高自己的手段,更不是基于虚荣而结出的牢笼。爱既是互相了解,爱更是彼此接纳,爱是双方真诚付出的过程,爱也是付出后换来的水乳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