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天法商特训营第3天
2020-02-11 本文已影响0人
群子的修行
问题一、保单受益人写的是老公,离婚了,万一身故后保险金仍会赔付给他吗?
1、适用司法解释:受益人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2、两种做法,变更身故受益人,变更投保人为自己。
问题二、离婚前紧急给孩子买的年金险,离婚时是否还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三点:
1、目前没有统一法律规定,各地法院会有不同认定结果
2、以浙江为例,认为是夫妻双方自愿赠与子女的保险金利益不分割
3、离婚前突击购买大额保单且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占比较高的,子女已成年的,极大可能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要从保单购买时间、购买目的和购买意图来看。
问题三:老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孩子买的保单,离婚时会做分割吗?
1、如果是年金保险,孩子取得的保险年金一般认为属于其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时不被分割。
2、如果对保单做退保处理,按照退保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
3、不退保的话,各地法院认定不同,部分法院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譬如浙江,部分法院判定为共同财产
今天的案例涉及到了给子女购买的保单离婚时的分割和处理,不能以简单的法规法条去判断,适用的法条也扩展到了离婚时子女抚养以及抚养费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于保单的分割,各地目前没有统一标准,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切忌不要被保险代理人的夸张口号误导。
常见口号:“避税避债,离婚不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