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笔记
70讲 刘秀的成功告诉我们什么(上)
主讲:姜鹏
王莽政权被推翻之后,建立了新的一个统一王朝的核心人物,名字叫刘秀,他就是东汉王朝的开创者。
虽然刘秀的祖上可以追溯到西汉的汉景帝之子、汉武帝同父异母的兄弟长沙定王刘发, 但从刘发到刘秀已经经历了六代人。再加上刘秀在刘发的子孙中并非嫡系,刘秀是刘发的小儿子的小儿子的曾孙。古人的嫡庶观念是非常严格的,嫡长子有权继承,非嫡系则会由于得不到继承权而一直衰落。在刘秀兄弟当中,他又是排行最小的。所以总的来说,刘秀虽然挂着一个西汉宗室的身份,但事实上他的生活处境和普通老百姓没什么区别。
史书中记载,王莽称帝后,刘秀作为一个有上进心的年轻人到学术文化中心长安去学习,但是到长安的太学里学习是要有住宿、餐饮等一系列费用的。由于他的经济条件非常有限,为了支付起这些费用,刘秀和同宿舍的一个姓韩的朋友凑钱买了一头价格相对低廉的驴,紧接着,刘秀让自己的小跟班牵着这头驴到长安大街上做雇佣,借此来赚取生活费。
穷归穷,但理想还是要有的。有一次刘秀和自己的同学们上街,正好碰到王莽的仪仗队。中国古代皇帝的仪仗队是非常威风的,他们所穿的衣服非常华丽,手中拿着两头镀金的棍子,这种棍子被称为金吾(音余),所以这些人就被称为执金吾。刘秀看到这些人后,留下了一句千古名言——“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这就是刘秀在穷学生时代立下的志向,后来还都实现了。
刘秀有一个大哥,名字叫刘縯,他的性格慷慨刚毅,喜欢结交天下豪杰,和刘秀很不一样。王莽篡位后,刘縯虽然只是刘氏宗族旁支中的旁支,但依然有雄心壮志,对王莽非常不满,于是格外注意积蓄自己的力量,等到王莽末年,农民起义军四起的时候,刘縯抓准机会,也召集人马准备起义。
可以说,刘縯堪称刘秀革命人生的引路人,但是一开始,刘縯看不上自己的这个弟弟,觉得刘秀一回到家整天只知道种地,不足以和他谈论天下大事,可是等到真正起义之后,家乡的刘氏子弟都不敢参加,纷纷逃走,害怕起义失败而惨遭处死,这时候,一向被小看的刘秀居然马上响应他的哥哥,穿上一套当时是将军才可以穿的绛红色的衣服出现在众人面前,刘秀就用这种方式表明自己跟着哥哥参与起义了。很多乡亲原本心里害怕,可看到刘秀这个只知道种地的农民都参加了,于是都慢慢加入到起义队伍中来。
刚刚参加革命后不久,刘秀的表现就可圈可点。当时刘縯可以发动的乡亲人数有限,不过几千人,力量薄弱,而当时全国饿殍遍野,农民起义十分普遍,为了壮大自己的力量,刘縯就派人游说附近其他的农民起义军。最后,刘縯和另外两只起义军成功联合,一起攻打王莽的官方军队,由于官军毫无准备,刘縯所率领的农民军节节胜利,接连攻下多个据点。
打了胜仗就要用战利品来安抚战士,这对农民起义军当中很多没有目标理想,只是因为吃不饱饭而参军的普通人来说尤其重要。可就是在瓜分战利品的时候,刘縯部队和另外两支农民起义军产生了分歧,另外两支农民起义军的领袖认为,自己帮刘縯打败了王莽的军队,可绝大多数的胜利果实又被刘縯部队拿走了,这样分配不公平。
就在这个时候,刘秀做出了一个让人刮目相看的决定,他当机立断,要求自己的族人把所有的战利品都拿出来,一分不留,全部送给另外两支农民起义军,这样一来,也就不存在什么分配问题,因为全部所得都由另外两支军队获得,得到财物的农民军们很高兴,刘秀也借此把一场潜在的内讧甚至斗争及时的处理掉了。通过这件事,刘秀表现出非常不为常人所知的一面,而这也是作为一个领袖人物所必备的一种素质——成大事者,不图小利。
刘秀兄弟们以刘氏宗亲的身份发动起义,他们的目标是要推翻王莽的政权,恢复刘姓天下,而那些吃不饱穿不暖,参与到起义军当中的百姓的目标,则是吃饱穿暖。刘縯、刘秀兄弟作为有远大目标的人,何必和这些只图眼前温饱的人争抢消耗呢? 刘氏兄弟就是因为自己的队伍不够强大,所以才和这两支起义军合作。现在假如因为这点小小的财富问题,忘记了自己的目标,爆发内讧,如果打赢了,只不过是得到一些财富,但是肯定损失了盟友,如果打败了,那结局就更加糟糕。
成大事者不图小利,这是创业者所需要具备的第一个要素。我们可以把它概括为要有明确的目标意识。
除了明确的目标意识以外,成功还需要具备另一个要素:要有坚持走向目标的毅力和行动力。刘秀是一个目标意识明确的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问题是,想要成就一番事业的话,光有目标感不行,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坚持,尤其是在走向目标的道路上,受到沉重打击、挫折,你会继续坚持,还是选择退缩和放弃。之所以这个世界上成功的人数比较少,是因为愿意坚持的人比较少。
下一讲,我们将以著名的昆阳之战为例,来说明刘秀在这方面的素质和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