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缘起法
1 法界常住
缘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余人作。然彼如来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
(二九九)
当别人问佛陀是谁创造了缘起法,佛陀说缘起法不是他创造的,也不是别人创造的,而且,不管世间有无圣者出现,在法界中,缘起法都在起作用。缘起法不是某个人创造的法,是法界的客观规律,佛陀只是发现了这个规律,并将这个规律广为宣说。
法界,在十八界中是指意之所对法界。在法界常住中,法界是指缘起法所涉及的范围,即与苦相关的范围。有人把法界解释为世界的一切,比如宇宙、天地等。这样的解释扩大了缘起法的适用范围,在佛法中,只有与苦之产生及灭除相关的法才是佛法中所指法界的内容。
佛陀对缘起法的态度是谦逊而真诚的,他没有象其它宗教那样,声称某种法则是这个宗教信奉的神制定的。法界常住,意味着缘起法是世间本身的规律,这个规律不因神明的有无而发生改变。这是佛法与其它宗教的重要不同之处。也正因为缘起法是世间自有之规律,科学又是专门研究各类自然规律的学问,因此,佛法不排斥科学,可以用科学的方法来对它研究,这样佛法可以成为科学的范畴之一,在这个理性的时代,科学如果能够对佛法作出合适的解释,那么就能够极大地促进佛法在非佛教徒中的普及。同时,法界常住,也意味着关于苦有一个客观的规律,那么在学习佛法时,关注苦,以苦为中心展开佛法的学习,而不是以某位大德或某部经学习佛法成为可能。
2 缘起法的命名
贤圣出世空相应缘起随顺法
(二九三)
贤圣出世空相应缘起随顺法,即因缘法,又称之为缘起法,是缘起法的标准命名。这个命名方法提示缘起法包括了六项内容:
一、贤圣,有两层原因:其一,缘起法是圣者所宣说;其二,缘起法是一切贤圣成就之道;
二、出世,指通过证悟缘起法,众生能够超出世间,截断轮回,尽诸苦边;
三、空,空是缘起法的第一义,是对无我状态的表述,空包括法空,我空;
四、相应,契合之义,契合苦之灭除,缘起法是义饶益、法饶益、梵行饶益、正智、正觉、正向涅槃;
五、缘起,指世间,即五受阴是缘起而起,缘灭而灭,即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
六、随顺,这是证悟缘起法的修法,即中道,随顺自身的世间,行于中道,色,受想行识有它们自身运行的规律,不去干扰它们的运行,随顺它们,让缘起法如实显现,如此即能断除贪嗔痴,截断生死之流,正如经中所言:顺趣涅槃,流注涅槃,后住涅槃。涅槃是由随顺世间而达到的,正因为缘起法有此特点,缘起法在某些经文中又称为随顺法。
北传佛教中有恒顺众生的说法,在杂阿含经中没有这个概念,但人们容易把随顺法与恒顺众生划等号,这种观点是不对的。随顺法是修习缘起法的原则,随顺自身世间的运行,不去干涉这种运行,针对的是个体自身,并不是随顺他人,更不是对他人无原则的迎合。杂阿含经介绍的解脱之法,解脱的是个体自身,虽然这个佛法要求学佛者努力弘扬佛法,帮助众生,但这是从佛法的角度来帮助众生的,并不是顺从众生的每一个善良意愿。明确随顺法的概念,清楚界定顺的含义,有利于学佛者正确调整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有利于调整自身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3 缘起法法说
所谓有是事故是事有,是事有故是事起,所谓缘无明行,缘行识,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入处,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病死忧悲恼苦,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乃至如是纯大苦聚灭。
(二九三)
所谓法说,在这儿指概括性的表述。
缘起法包括了十二个方面,亦称缘起十二支:无明、行、识、名色、六入处、触、受、爱、取、有、生、老病死忧悲恼苦。
按缘起法十二支流转的次第与作用分为两个层面:缘生法与还灭法。
一、缘生法的标准描述是: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所谓缘无明行,缘行识,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入处,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病死忧悲恼苦。在经文中常简述为: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
有是事故是事有,是事有故是事起,这是生法的总纲,有时亦描述为: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
如是纯大苦聚集,这是讲述苦产生的原因,又称之为缘生法,包括了三个方面:
生法,谓苦的生成;
增法,谓苦的增加;
集法,谓苦的聚集。
因为缘生法讲述了世间产生,运转的过程,所以又称之为俗数法。俗,谓世间;数,规律。俗数,谓世间运行的规律。<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无明缘行,行缘识,广说乃至纯大苦聚集起。(三三五)>
二、还灭法的标准描述是: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所谓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入处灭,六入处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病死忧悲恼苦灭。在经文中常简述为: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
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这灭法的总纲。
还灭法是讲述苦灭除的原因,又称之为还灭法,与缘生法相对应,也包括了三个方面:
变易法,谓苦的特性,是变易不定,是无我的;
减法,谓苦的减少;
灭法,谓苦的消灭。
因为还灭法讲述了世间灭、出离世间的规律,所以又称之为除俗数法。除,谓灭除。除俗数法,即出离世间的规律。
缘起法包括缘生法与还灭法两个层面,又统称为:生灭法。
要准确把握缘起法的适用范围。缘起法的两个层面,是分别专门论说苦的生成与灭除,这限定了缘起法的适用范围,缘起法只与苦相关,不涉及其它的任何领域。其它领域事物发生发展的变化有它们自身的规律,但这些规律与缘起法无关,因为这些规律与苦无关,如果试图用缘起法来解释它们,将会导致错误有害的结果。
缘起法只有一种,是包含十二支的缘起法,并且在任何经文中,都是完整的十二支。某些经文省略一些支不说,这并不意味着存在有不同的缘起法,比如什么十支缘起或五支缘起等,这些提法都是不对的,某些经文中省略某些支,这只是为了强调提到其中的某几支,这并不妨碍其完整性,因为如果要正确理解这几支,仍然需要从十二支缘起的角度入手。在任何场合下,理解缘起法都必须从十二支缘起角度来理解,这是缘起法理解方式的唯一性。
缘起法十二支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它们之间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前后两支之间也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母子关系,正确理解“缘”是很重要的。
缘是指事物之间的相关性,一切具备相关关系的事物,对类事物,我们就可以称为有缘,对这种现象的表述即可以称为缘起。在佛法中,使用缘起这个词是用来特别表述与苦相关的要素之间的关系。在学习缘起法十二支时,要特别注意这些支之间的关系,理解这些关系,是为了更好的指导现实的修行。
缘起法是为指导实际修行而建立的,对缘起法的理解也必须从可修行性方面进行思考,如果某种理解方式在现实中不能落实修行中去,那么就可以判断这种理解是有问题的。
4 缘起甚深
如是说法,而彼比丘犹有疑惑犹豫。先不得得想、不获获想、不证证想,今闻法已,心生忧苦、悔恨、朦没、障碍。所以者何?此甚深处,所谓缘起;倍复甚深难见,所谓一切取离、爱尽、无欲、寂灭、涅槃。
(二九三)
有些人初学佛时,极为热诚,没有得到佛法时想得到佛法,没有获得佛法时想获得佛法以,没有证得佛法时想证得佛法,但当他们对佛法有一定的认识之后,却心生疑惑,苦闷,向佛之心反有退失,正如古人所言:学佛一年,佛在眼前,学佛三年,佛在天边。这是因为这些人并没有真正理解缘起法,当对他们讲解缘起法,他们听了却心生疑惑,犹豫不决。
缘起法甚深难见,不应轻易言说彻底了知缘起法。缘起法甚深难见之处在于苦的生起与灭除,在于贪、取的难以理解、难以断除,正如经中所言:一切取离、爱尽、无欲、寂灭、涅槃。苦的表现是极为细微的,也是无处不在的,与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融为一体了,正确认知苦并灭除之是极其困难的,很多人将本是导致苦的贪欲视为生命的理所当然,贪欲是难以发现的。贪欲贯穿在个体的方方面面,从出生到死亡,甚至前世、今生与来世,渗透在个体的每一个心念之中。学习佛法挑战的是导致生死轮回的贪欲,世人在学习佛法时,在贪欲的影响下容易避轻就易,曲解佛法,把佛法引向自己喜欢的方向,他们在这样做的时候,还会自认为在学习正确的佛法。
5 缘起法与四圣谛
因集故苦集,因灭故苦灭
(二九三)
因,谓因缘法。四圣谛中,苦集圣谛是讲解苦产生的原因;苦灭圣谛是讲解苦灭的原因。缘起法分为缘生法与还灭法,分别讲述苦的产生与灭除的原理,所以缘生法就是苦集圣谛,苦集圣谛就是缘生法;还灭法就是苦灭圣谛,苦灭圣谛就是还灭法。由此缘起法又称集灭法。
四圣谛与缘起法,此两者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一样的,都是苦及导致苦的根源;两者修习的对象是一样的,都是五受阴,即名色;两者的证知目标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明、解脱,正向涅槃;两者的修法是一样的,都是内寂其心,如实显现,即正观。证知缘起法,即证知四圣谛;证知四圣谛,即证知缘起法。
这些共同点都在提示四圣谛与缘起法是具有相同的含义,两者仅是侧重不同的表述。缘起法侧重于表述苦的生成与灭除;四圣谛不仅表述了苦的生成与灭除,还表述了苦灭除的修法。四圣谛是纲领性解说,缘起法是苦集圣谛与苦灭圣谛的展开解说,八正道是苦灭道迹圣谛的展开解说。证悟四圣谛的过程就是证悟缘起法的过程。
佛法修习的全部内容是为了证得缘起法,依缘起法灭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