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和你说安全问题,但滴滴却告诉我,他可以花三倍的价格买我的命
看到滴滴乐清女乘客被奸杀的新闻曝光。身为女性,一个女孩的母亲,我感到深深的恐惧,难过,伤心,悲哀和担忧。女性的美丽,乳房、阴道、子宫,给予女性的更多是疼痛,忍耐,负担,和危险。
每一次黑暗报道的出现我希望自己是的男人,生的是男孩,让我们能更小概率遇到类似的风险。理性也告诉我闭上眼睛,也阻止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祈祷和期望,一生平安也只是自欺欺人。
滴滴顺风车女乘客遇害案的报道很多。主要分四种类型。
一是,详细的介绍事件的经过。
二类,抒发悲愤情绪,痛斥犯罪分子或滴滴平台。
三类,提供一个略有警惕性的防侵害的攻略。
四类,抽离情绪,透过事件,思考悲剧产生的原因。
第四类文章让我悲痛愤慨之余,想清楚了,为什么顺风车总是出事?是小概率事件吗?是比黑车更安全只是被曝光而已吗?
是滴滴顺风车设计逻辑结构的错,犯罪事件发生的必然结果。
滴滴平台顺风车产品的逻辑结构,不是为乘客,提供共享环保低价乘车服务,而是为了粘合度为司机提供社交平台,把乘客当作待选商品,陈列给顺风车司机供其挑选。在功能和宣导上都是为了司机消费乘客,骚扰乘客。
和菜头、连岳、王志安的三篇文章分析最为通透。
和菜头《滴滴,下一份声明几时发?》写到:
但对于司机而言,乘客是滴滴顺风车这款产品的一部分。也就是说,顺风车乘客在滴滴平台上也是产品,并非单纯的客户。
为什么?事情的一方面是乘客用滴滴顺风车解决出行问题,同时享受了低廉的费用。与此相对应的另一面,司机为什么要承受绕路和投诉的潜在风险,承担更多的时间成本,甘冒出现车祸后对乘客的连带责任,还要接受那么低收入的一份工作?费油、费时间、担风险,而且没多少钱,为什么司机还要做?
因为他们需要滴滴平台为他们提供的乘客,需要和乘客在车内单独共处的那一段时间,以及因此而来的社交关系可能。
也就是说,乘客消费的是司机和运输服务;而司机消费的是乘客,遇见一个聊得来的人,很好;遇见一个慷慨给小费的人,更好;遇见一个漂亮性感的姑娘,最好不过,今天算是赚到了,平常哪里会有这种机会?别说是坐在自己的私家车里一起上路,连说句话大概都根本毫无可能。
于是,在打顺风车的经历里,经常看到司机开着手机,挂着各种聊天群。有些时候甚至还开着免提,里面一群顺风车司机在讨论,今天谁跑了什么冤枉路,今天谁遇见了个什么“臭傻逼”,今天谁又接了一个“大美妞儿”,以及各种对乘客肆无忌惮的评价。
乘客是滴滴顺风车提供给司机的产品。
开顺风车对于司机而言,是一种都市生活方式,一种人际交往方式。
而乘客往往并不清楚这一点,他们只是看到了顺风车的服务和价格,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本身也是这个产品的一部分,本质是消费品。
这才是滴滴顺风车的产品逻辑,而正是因为有这样的逻辑,所以在郑州空姐遇难之后,人们才愤怒地指责滴滴把顺风车做成了社交产品,不安地要求滴滴把顺风车司机对乘客的点评入口关闭。
为什么人们会觉得愤怒和不安?因为他们发现自己变成了司机的消费对象,而非服务对象。
![](https://img.haomeiwen.com/i6347494/bfbeb0ffce5e237c.png)
![](https://img.haomeiwen.com/i6347494/5273c3815c9cc52e.png)
连岳《说说滴滴乐清凶杀事件》具体,讨论了几个方面。除了归错方责任方,对于垄断、技术进步这几个方面值得我们仔细读。
即:不是垄断的错误,因为这是市场型竞争下行程的垄断,而不是政权敢于与特权的垄断。滴滴占市场总量大,但他犯的错误,必然会被市场,与教育,甚至轰然倒掉。
问:是不是垄断的错?
答:滴滴的市场占有率极高,处于市场垄断地位。一般人认为,只要垄断了,企业就会欺负消费者,这次滴滴客服似乎也验证了这一点,但更要看到,只要它犯了致命的错误,处于垄断的业务就轰然倒塌,瞬间归零,滴滴不得不“暂时”下线顺风车业务。
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垄断,并不可怕,因为市场是开放的,潜在的竞争对手随时可以进入,并借助垄断企业犯的致命错误崛起。
有害的垄断是所谓权力垄断,市场只由权力指定给某一(几)家企业,市场不是开放的,那么,垄断企业就不害怕犯错,反正市场永远是它的,犯错了也没有竞争对手来抢市场。
这次滴滴顺风车事件后,最好的解决办法其实是鼓励更多企业进入顺风车业务,而不是将顺风车业务妖化,全部一关了之。
技术进步不能阻碍犯罪发生:
问:技术能消灭犯罪吗?
答:不能。无论技术怎么进步,能做到的,只是最大幅度地降低犯罪,而不能彻底消灭犯罪。
有三类犯罪无法阻止。一是抱着必死之心的犯罪;二是极高明的高智商犯罪;三是极愚蠢的低智商犯罪。
这次杀人的顺风车司机属于第三类,他还强迫受害人通过微信转了9000元给他,抢钱意味着他仍在规划未来的花销。
这个蠢货,愚蠢到不理解所有的资讯纪录的威力,也根本想不到被害人可能已经发出求救信号,这种犯罪,逃脱的可能性为零,而他竟然犯了,对这种极度愚蠢的坏人,说实话,人类无能为力,他们会通过近乎自杀式的愚蠢犯罪打败一切技术。
彻底消灭犯罪是不可能实现的,只能追求将犯罪率降到极低。
王志安《滴滴顺风车的原罪》指出:
正是滴滴的设计逻辑,将钟某这种心怀不轨的人挑选了出来,而滴滴开放的乘客信息,又给犯罪份子提供了寻找猎物的充分机会。
可以这么讲,滴滴顺风车的设计逻辑,必然导致性犯罪的频繁发生。
![](https://img.haomeiwen.com/i6347494/f2affc95fcb91a41.png)
顺风车的设计初衷是把女性乘客当作产品,把顺风车当社交平台,吸引男性司机使用。
在宣传海报和只能司机评价挑选乘客等功能,都在给司机营造一个环境提供一个机会,你开的不是顺风车,你要的不是汽油钱,你用的不是打车软件,而是世纪佳缘,百合网,是陌陌探探,是你接的不是乘客,而是你的艳遇对象。
![](https://img.haomeiwen.com/i6347494/8d89cf7bfab74a4c.png)
顺风车和陌陌探探最大的不同,在于陌陌探探是线上交友平台,两个异性男女对上眼儿后才会发生下一步的事情,双方自愿。
但顺风车是线下封闭的交通工具,只要女乘客上了车,事件的走向基本就由司机把控,这相当于赋予了司机单方面的权利,女性乘客完全做不了主。
对于网友类比黑车比滴滴顺风车更不安全,王志安的分析如下:
首先,滴滴顺风车和黑车相比更安全是一个事实,但这是技术本身带来的红利,并不表明滴滴在安全管理上尽到了足够的责任。
其次,评价滴滴是否尽责地减小犯罪发生的标准,应当区分恶性杀人惨案到底是系统性的小概率事件,还是这原本就是不该出现的风险。
如果是前一种,我们可以适当理解和宽容,不该用个案苛责滴滴,但如果是后者,那滴滴就该承担高昂的代价和责任。
对于无辜的受害者,只是把滴滴顺风车当成交通工具却不知道自己被滴滴公司出卖给危险人群。
对于绝大多数女性乘客而言,她们选择顺风车,仅仅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出行需求,并没有想把顺风车当作世纪佳缘。
但是,滴滴却将出行服务设计成了一个异性社交平台,这种异性社交体系在搭乘出行过程中蕴藏着巨大的风险,而很多女性乘客在选乘顺风车时,对这一切根本不了解,她们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装进了一个危险的游戏。
更重要的是,这种危险本身,是出行服务不需要的,也不应该存在。
正因为如此,不管这种风险的概率有多高,它都是乘客根本不该承担的代价。对这种原本就不该存在的风险,监管的原则应该是零。
滴滴是共犯,是协同犯罪,提供信息提供环境诱导哄骗的幕后黑手。
在大家讨论安全问题设计逻辑时候,滴滴的声明态度是:我赔你三倍钱。
言下之意是,拿钱砸你,还要怎么样?
人的内心都有凶残的野兽。环境制度,制约监督是牢笼将魔鬼关在其中。滴滴为了利益打开牢笼,还招手对野兽说,我这边草绿羊非哦!
如同王志安所说,如果法律和监管缺位,企业就会为了利润,花钱买你我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