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爷,永远都不会放过这4类人,再有钱,也在劫难逃
俗话说: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动念已先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人与人之间,可以互相伤害。可头顶上的那一片苍天,谁也无法欺负。善恶、因果到了最后,终究都是有报应的。一切,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有的人觉得自己了不起,就目空一切,自高自傲,到处得罪人。一段时间后,他们就衰败了,连曾经阿谀奉承的人也远离了他们。
这一刻,他们才彻底明白,自己始终逃不过“枯荣兴衰”的规律。在自然的规律面前,哪怕是项羽如此厉害的人,都只能走向绝境,乌江自刎。
说到底,我们要遵循规律做人,而不能违背规律。所有违背规律的行为,都会招致大祸。老天爷,永远都不会放过这4类人,再有钱也在劫难逃。
一、违背自然规律的人。
有一位物理学家说过,我们不是在创造规律,而是在发现规律,并且利用规律。
比如,在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之前,地球上就已经存在万有引力定律了。在人类发现地极磁场之前,地球上就已经存在地极磁场了。
再比如,由于地球公转运动,所以地球上会有一年四季。人类需要按照春天耕种,秋天收获的规律生存。违背了这一个规律,就活不下去了。
规律,那是不可改变的。历史上,秦始皇统一六国是“分久必合”的大趋势,所以阻挡秦始皇的六国国君都被消灭了。
对此,老子提出过一个观点,顺道而行。这“道”就是大自然的规律。顺着规律来做人,必然长长久久。不顺着规律,就只能走向灭亡了。
从古至今,不按照自然规律来做事的人,多半都没有好结果。顺天者昌,逆天者亡。
二、身上沾染诸多因果的人。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因果,这是必然的。只不过,不是所有的因果都是好因果,有一部分因果,会给人带来巨大的不幸。
明明跟小人毫无关系,可他喜欢听小人的话,沾染上了小人的因果,被这些小人缠上。这个时候,他的命运轨迹,不就发生改变了吗?
在《西游记》中,老龟驮着唐僧师徒过通天河,还跟唐僧说,圣僧到了西天后,帮我问问佛祖,自己什么时候可以修得正果。
唐僧答应了,沾染了老龟的因果。如果唐僧帮老龟问了,因果就化解了。可偏偏唐僧忘记了,导致取经回大唐的路上,老龟一气之下将唐僧师徒和经书,丢河里去了。
第八十一难,就是唐僧沾染了跟老龟的因果造成的。同样的道理,出门在外,我们惹是生非,跟某些人有关系,各种因果都会来到我们的身边。
对于各方的因果,能避免就避免。不然,大祸将至,这问题就来了。
三、有点本事就沾沾自喜的人。
我们都知道“物极必反”这一个词。到底什么是“物极必反”呢?事物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就会往反方向发展。
可以用两个词来概括,盛极而衰,衰极而盛。强大到极致,就该走向衰落了。衰落到极致,就该走向强大了。
很多人都做不到“衰极而盛”,只能做到“盛极而衰”。比如一些暴发户,赚了一点钱就目中无人,分不清东西南北,也忘了自己姓甚名谁,那他们就会走下坡路。
这就是暴发户们“富不过二代、三代”的原因。成功的时候,可以守住本心,谦卑谨慎的人太少了,而有钱后就飘了的人太多了。
正如一代名臣曾国藩所言,天下之人皆因“傲”而致败。谦虚才能让人更进一步,而骄傲就会让人逐渐落后。
再有钱,也不要有看不起人的举动。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没有谁能保证自己永远富贵。
四、造孽太多的人。
俗话说:“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老天造孽,不会有什么问题。自己作孽,那就很难长久地活下去了。造孽太多,给自己的前途增添了诸多阻碍,那命数就浅薄了。
到底什么是造孽呢?做了伤天害理之事儿,这是造孽;为人阴险狠辣,无恶不作,这是造孽;损人利己,或者损人不利己,这也是造孽。
明朝初年,跟中山王徐达齐名的常遇春,带兵打仗是一把好手,只需将兵十万,就能横行天下。但常遇春有个缺陷,残酷、嗜杀、经常屠城。
正是因为身上的戾气太重,所以常遇春在40岁,就突然间暴毙了。没有任何疾病的人,竟然一下子就死了。这就是嗜杀的反噬。
该造的孽,必须要造。而不该造的孽,如果我们造了,那就真的在劫难逃了。人收拾人,需要多年的谋划。老天收拾人,只需一个念头就够了。
文/舒山有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