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夫随笔 NO.1696手段与目的
2023-09-04 本文已影响0人
痴信不改一书生
时隔一年,我再次收到交警的来电提醒,原因是,我把车停在了禁停道路。
来电说,假如在十分钟内把车开走,可以免处罚。
刚好见完客户,赶紧驶离。
比起直接贴罚单,这种事先提醒的服务确实温馨许多。有些时候,有些车主仅仅只是因为有事临时停放一小会儿。在可罚可不罚时,不妨选择后者——罚只是手段,并非目的。
什么才是目的?
人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因为要达到这个目的真有一定难度,所以,有时候,还得采用一些手段,比如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