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就要先说出口吗?看完这三个走心小故事,你会有新的认识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替。对待“爱一个人是否要先说出口?”这个问题,每个人的看法也不尽相同。有些人说:爱一个人,就要大声说出口,管他什么结果,我只要爱的轰轰烈烈就够了。有些人则认为:相爱的两个人,不管爱得多么炽烈,也要忍着不要说那三个字,谁先说出口谁就失去了对爱情的主动权,就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那么爱一个人,要不要比对方先说出口呢?相信看完下面这三个走心的故事,你会有新的认识。
01.“我爱你”是一种责任,不是年少轻狂的冲动
1986年,大街小巷里放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这首被上了年纪的人称为靡靡之音的歌曲,成为了那个时代的符号,也让当时年轻人的心不安分起来。
炎热的夏季,没有一丝风,德育高中高2二班的教室里静悄悄的,只有窗外知了此起彼伏的叫声不时传进来,学生们满头大汗的趴在课桌上午休。热的不只有天气,还有两个情窦初开的17岁男女的内心。
刘燕虽然趴在那,可是这天热的根本睡不着,突然她感觉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抬起头环顾一周,看到了那个让她内心小鹿乱撞的人——宋明浩。
刘燕害羞的看着宋明浩笑了笑,宋明浩用手指了指她的课桌下面,她顺着宋明浩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一个纸团,这才明白刚刚砸自己的“凶手”就是它。她弯腰捡起纸团,打开看到了一行字:放学小树林等你。
刘燕抬头看向宋明浩,两个人的目光相视,刘燕脸“唰”的一下红了,赶忙趴下脸埋在课桌上以掩饰自己的慌乱和开心。其实两个人早就互生喜欢,都明白对方的意思,只是谁也没把这层窗户纸捅破。
终于挨到了放学,宋明浩看了刘燕一眼跑出了教室,而刘燕则等到人都走完了才慢悠悠的离开教室往小树林走去。到了小树林她没看到宋明浩,等了一会儿还不见人,失望的准备回家。这时宋明浩突然从她后面蹦出来保住了她。
她惊叫着挣扎起来,宋明浩在她耳边轻声说:“燕子,别怕,是我。”刘燕这才冷静下来,娇嗔道:“快放开我,你这个臭流氓。”然后从宋明浩怀里挣脱开来,虽然一脸的怒气,但是谁都能看出来她是装的。
这时候宋明浩一言不发的看着她,一分钟过去了,宋明浩又猛地把她紧紧的抱在怀里,温柔的说:“燕子,我爱你,做我女朋友吧!我知道你也喜欢我,明年我们考同一所大学,这辈子都在一起好吗?”刘燕听后感动的也抱着他,被喜欢的人表白,让少女的心深深地迷失在了虚幻的爱情里。
两颗躁动的心碰撞到一起,自然逃不开对偷尝禁果的好奇,在一片苞米地里,刘燕把自己交给了宋明浩。完事之后,宋明浩紧紧抱着刘燕说:“我会对你负责的!”
在今天,学生怀孕尚不被认可,更何况那个年代的刘燕。她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她每天遭受着周围人的流言蜚语,忍受着舆论暴力,后来被家人锁在家里不让她出门“丢脸”。更令人心寒的是,宋明浩的父母找上门来,说刘燕勾引他们儿子。
刘燕怔怔的盯着宋明浩,听着两家父母吵得不可开交,而宋明浩没有了说“我爱你”时的意气风发,像一只耗子一样不敢看她,刘燕心死如灰……
在这样的事件中,受伤的永远是女人,男人们要记着,不要在年少轻狂时随便地对女孩子说出那三个字,因为那个年纪谁也承担不起这个责任。自那以后,再也没人见过刘燕一家,他们搬走了。第二年,宋明浩没有意外的考上了大学,他也试着去打听刘燕的下落,最后无果,只是听别人说刘燕好像已经嫁人了。
02.有时候,爱是放手。
时间弹指即过,转眼了到2008年。2008年是中国扬眉吐气的一年,因为这一年的奥运会在北京举行。大批外国人的涌入让北京变得更加拥挤,为了展示国人的友好,北京组织大学生成为志愿者,义务为外国友人及运动员提供服务。
叶梓歌是北京一所高校的准大四学生,遇到北京奥运会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暑假她毅然决然投身到志愿者当中去,反正马上就该找实习岗位了,可以丰富自己的简历。
北京奥运会上最令人感动和意想不到的就是刘翔110米跨栏夺冠了。叶梓歌因为志愿者的身份可以在鸟巢观看比赛,当那一道红色身影以风一般的速度冲过终点的时候,叶梓歌兴奋地抱住了身边的一个人。
随后,她意识到好像抱住一个魁梧的身躯,她转过头看着这个人,第一个念头是:好帅啊。那个人就这样盯着她没说话,她赶紧松开不好意思的说:“抱歉,我太高兴了。”那个人说:“没关系,刘翔为中国争了一口气,应该高兴。”随后他停顿了一下伸出手说:“你好,我叫宋明浩,是奥运会的赞助商负责人。”
经过一番介绍,叶梓歌了解了身边这个叫宋明浩的帅气大叔是本次奥运会赞助商之一,同时也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在知道了叶梓歌要实习了,宋明浩对其发出了邀请:“正好我们公司有个岗位要招实习生,奥运会结束带着你的简历过来吧。”
奥运会终于结束了,叶梓歌在约定的时间带上简历兴奋地去了宋明浩的公司,面试毫无悬念的通过了,岗位是宋明浩的助理。叶梓歌高兴地简直要晕过去,在梦寐以求的大公司实习,上司还是这么有魅力的男人。
接下来的日子,宋明浩对叶梓歌格外的照顾,叶梓歌做错事从来不会怪罪她,然而公司的其他人都知道宋明浩对下属多么的严苛,出差也会带上她。私下里其他人都议论着俩人关系不一般,叶梓歌听到这些话挺高兴的,因为她爱上这个大她十多岁的男人,她觉得宋明浩也是喜欢她的,虽然宋明浩已经有家室了,但是她不在乎。
三个月的实习期马上就要结束了,叶梓歌这此期间表现优异,再加上对自己态度暧昧的宋明浩,她认为自己肯定能留下来。在一场商业酒会结束后,宋明浩对叶梓歌说:“今晚喝酒不能开车送你回去了,陪我走走吧。”
这条路很静,两个人并肩走着,谁也没说话,叶梓歌看着宋明浩迷人的侧脸,加上酒精的作用,她迷失了。她快步往前走两步,超过宋明浩然后转身面对着宋明浩开心的说:“大叔,我爱你。”
宋明浩复杂的看着她,慢条斯理的说:“你实习期快结束了,你收拾一下你的东西,我朋友那有个更好的岗位,我打好招呼了,准备好去报到吧。”然后转身走了,留下不知所措的叶梓歌。
宋明浩回到家,等妻子睡着后,来到书房,打开一个日记本在上面写道:“燕子,那个很像你的女孩,我已经给她安排了更好的工作打发她走了,她终究不是你。我也只能用这种方式来弥补我之前的过错,让自己对你的愧疚少一点,这么多年了,你应该过得很好吧,我也该放下了。”
写完之后他把日记本锁进了一个箱子里,然后回到卧室,紧紧抱住妻子闭上了眼睛。
03.他对我的好,胜过千百句“我爱你”。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又过了十年。在一个普通家庭里,正上演着这样温馨的一幕。
“囡囡,今天在幼儿园有没有听老师话呀?”一位头发开始变白的女人抱着一个小女孩坐在沙发上,正慈祥地聊着小女孩白天在幼儿园发生的事。
“奶奶,我最听话了,老师都夸我了。”一个小女孩奶声奶气的说。女人笑着说:“我们家囡囡真乖,让奶奶亲亲。”这时小女孩凑近女人耳边说:“奶奶,偷偷告诉你,我们班里一个小朋友今天说要娶我当媳妇。”
女人笑得合不拢嘴了:“囡囡要给人小媳妇咯。”随后她陷入了沉思,她想起了年轻时候发生的一些事……
高中她被流言蜚语弄得快要疯掉了,天天也要被家人骂,挺着大肚子,父母在当地已经抬不起头了,于是举家搬迁到外地。她不舍得一个小生命的逝去,任凭家人如何威逼利诱都坚决不打掉孩子。
此时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出现了,他是个木讷的人,但是会每天给她带来安慰、给她做补品,两个人就这样相爱了。为了不让人说闲话,他决定娶她,给她一个名分。
第二年,孩子生下来后,他当成亲骨肉看待。她心里有着上大学的梦,他就打工赚钱供她上大学,大学毕业后两个人又生了一个孩子,幸福的生活着。
有一次她和几个女性朋友聊天,一个朋友问她,“你老公这么呆,怕是没对你说过一句我爱你吧。”她正色道:“嗯,他的确从未说过那句话,但是,他对我的好,胜过千百句我爱你。”
故事讲完了,不知道你有什么感想。小编认为,爱一个人,要不要勇敢的说出口、谁先说出口,没那么重要,重要的这个人值不值得你去爱。只要这个人值得你去爱,他不会辜负你,那么先一步说出口又有什么关系呢?
只愿,相爱的两个人互不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