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签下“城下之盟”,出乎意料各界情绪稳定
中兴签下“城下之盟”,出乎意料各界情绪稳定
江上小堂
6月7日,中兴公司与美国商务部达成新的和解协议,终于得以起死回生。
美国商务部当天发表声明说,中兴通讯及其关联公司已同意支付罚款和采取合规措施来替代美国商务部此前针对该公司向美国供应商采购零部件执行的禁令。根据协议内容,中兴将在30天内更换董事会和管理层,新增罚款10亿美元另缴4亿美元保证金,美国政府向中兴派驻合规监督团队为期十年。
这份协议对于中兴而言,无疑是“城下之盟”,迫于强大的压力,不得不接受,否则就死路一条。能达成这个协议,就算不幸之中的万幸了。
但非常诧异的是,消息传出,尘埃落定,社会各界的反应却异常平静,情绪稳定;反而没有先前那么群情激愤了。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评论员盛玉红发表了题为《中兴与美国终于签协议了!来之不易,值得各方深思和珍惜》的文章,对协议给予了正面评价和对中兴公司违反美国法律颇有微词。文章写道,“在经历近两个月的交涉博弈后,中兴事件终于有了最新的结果。这个结果来之不易,值得各方深思和珍惜。其中,当事方中兴公司总算逃过一劫,挽回了生机。当然,从与美方签署的协议内容来看,巨额罚款,董事会和管理层调整、接受美方的随时监管……中兴所付出的代价可谓相当沉重惨痛。但是,客观来讲,这是一家跨国企业因为违背契约精神而必须买的单,因为对法律法规的轻视而必须承受的后果,值得中国企业乃至所有跨国企业引以为戒”。就差没直说中兴咎由自取了。
平心而论,这段话还是很中肯的。这篇文章还说,“第三,国际型企业就要有国际范儿,不要当“巨婴”,不要用商业利益来裹挟政府。上面提到中国政府为了民众考虑,力挽狂澜,帮中兴从生死线上救了回来,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企业以后出了事都找政府来扛。国际市场做生意,讲究的是契约精神与规则法律,而不是政府的行政介入。中国企业这几年走出国门的越来越多,但出门在外,关键要靠自己把国际规则法律吃透弄明白,给自己撑起一把坚实的保护伞。国际企业就要有国际范儿,走出去就不能当“巨婴”,祖国再强大,自己的事儿还要自己做、自己扛”。但话说回来,或许中兴也有难言之隐。中兴是国企,不可能事事都自己做主。政府出面帮助摆脱困境,也在情理之中。
网络舆论上也没见有大肆抨击中兴“卖国”的言论,借机炒作造势。要按过去的调性,这种事肯定被扣上一堆“大帽子”。这就很奇怪了。难道说,吾国吾民突然变得理性了,对主权没有那么敏感在意了,而更在乎实际的利益?或者说,这段时间大新闻太多,注意力被转移了?或者就是因为没有舆论引导,六神无主,突然失语了?
然而,实事求是的说,这个协议虽然只是中兴公司与美国政府的协议,但涉及更深层次的问题。不管怎么评价,这个协议都开了一个先例。对之的反应现在很平静,但难以保证将来被反复拿来说事,一如过去的历史。或许伤得太深,当时反而感觉不到痛!
2018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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