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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权

2019-06-02  本文已影响9人  我亲爱的周

8昨天看《奇葩说》,有一个辩题“如果知道一个人的什么时候死,要不要告诉他(她)”,觉得这个辩题可以引申一下。如果你知晓了一个朋友有关的重要消息,要不要告诉?

这里面就隐含了一个前提假设,这个消息,必然不是好消息。因而,作为好友,照顾对方的情绪,选择隐瞒。还涉及了一个隐含条件,这个消息和死亡是差不多,就算知道了也无能为力无法改变。就像,父母生病了,他们选择不告诉你,告诉你了白白让你担心,因为就算知道了你什么也做不了。就像意外《水浒传》中,意外得知了好兄弟的妻子水性杨花,但是却觉得兄弟很爱妻子而且现在他很幸福,因而选择不说。

那究竟说不说呢?这里一个主要问题是,作为当事人,是否有知情权?如果有,哪怕我会伤心失望,甚至一蹶不振,但是这些都是我应该经受的。不能因为你的选择你的判断,而剥夺了当事人我的知情权,我的感受我以后究竟如何,是我的权力。如果不告诉我,我的人生,或许就会像之前一样过下去,按照预定的一样。但是,如果你告诉了我,其实是干扰了我的人生,对我的人生造成了影响,不算是顺其自然。

我个人认为,是我的话,我希望被告知。如果人生是一个剧本,提前有结局的话,我希望自己作为一个参与者,能够是清醒的,而不是像魔术师帽子里面的兔毛,明明在帽子里,却以为世界本来是黑的。

但事实上,有太多关心则乱,太多言不由衷。如果,能多信任我一些,相信我最终可以,相信我不会退缩,何至于走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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