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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评论都有价值”不仅错误,更不公平

2024-06-16  本文已影响0人  生还者

对自己阅读过的文学作品发表评论,是所有读者都拥有的基本权利。

由于不同的读者拥有不同的阅读和分析能力、不同的阅读和分析作品的角度、不同的个人喜好、不同的个人目标,不同的读者完全有可能对同一位作者、同一部作品给出多种多样乃至完全不同的评价。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也是大多数正常情况之下的合理现象。

从包括文学在内的诸多主观因素相对较多的艺术门类的发展的角度来看,只有在允许不同的正常读者尽可能地从多个不同的角度、用多种不同的方式来阅读、分析和评价作者和作品,以文学为代表的诸多艺术门类才能够获得相对较好的发展环境、才有可能更好地发展。

然而,在分析和讨论“对作品进行评价”这一项活动的时候,无论是读者,还是旁观者,都往往会陷入不同的误区之中。

对于数量和比例都不算少的读者和旁观者而言,最容易陷入的一种误区便是“只考虑读者,不考虑作者”。如果要说得再仔细一些,那就是“只考虑读者的需求,不考虑作者的需求”。

读者是人,作者同样是人;不同的读者之间有阅读和分析能力的差别,不同的作者之间同样有创作能力的差别;不同的读者有不同的目标和需求,不同的作者同样会有不同的目标和需求。

也就是说,在几乎所有的正常情况下,不同种类的作者创作出的作品种类是不同的,想要达成的目标是不同的,自身的目标读者自然也是不同的。这也就意味着,不同的作者对不同的读者以及读者所给出的不同评价的接纳程度也应该是不一样的。有些作者及其作品的目标受众是拥有较高的阅读和分析能力的读者,这些作者最需要的评价自然是表达独特观点、具有一定深度且能够让他们获得提高的评价;有些作者及其作品的目标受众是阅读和分析能力相对较低、没有相对较高的需求的读者,这些作者最需要的评价自然是以相对比较浅显的分析或者直接的赞赏、支持为主的评价;有些作者及其作品的目标受众是几乎不愿意进行任何思考或者分析、只追求基本的感官刺激或者个人喜好的满足的人,这些作者最需要的评价自然只是个人情绪的发泄或者个人观点、个人喜好的互相认同。

不在一个层次的人,往往很难进行正常的交流,更不可能互相满足对方的真实需求。这一点,应当是所有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的人都能够意识到的。

但是,在文学领域之内,尤其是在文学创作和文学评价这两个方面,有些人对“人分为不同层次”这一点的认识和理解是片面的、不完善的。这些人只能够认清作者之间的不同层次,却认不清或者不愿承认读者也是分为不同层次的。他们和根本认不清或者完全不承认“人分为不同层次”的人往往会单方面地向作者及其作品提出各种不能被接受乃至根本不该被接受的要求,甚至要求作者们无条件地接受所有读者乃至根本算不上读者的人给出的任何评价,还公开宣称“所有的评论都是有价值的”。这样的人不仅对真正的文学创作、文学鉴赏一无所知,对现实中的不同的人的真实状态、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也是一无所知。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资格随意要求别人,更没有任何资格随意对任何与他们本应无关的人说教。

不同的读者需要不同种类的评论,是由他们自身的创作能力和现实目标决定的,而不是由某一部分读者的需求乃至个人喜好、个人情绪决定的,更不是由某一些与他们完全无关的人的想法乃至偏见决定的。

对于创作能力较强、能够创作出具有足够的深度的作品的作者而言,所有只停留在相对较浅的层次的评价都不可能对他们有足够多的价值,因为它们无法真正触碰到他们的作品的核心价值,更无法探讨作品的核心价值;对于创作能力相对较弱、只能创作出停留在相对较浅的层次的作品的作者而言,从相对较高的层次或者相对比较偏的角度所给出的评价也很难对他们有足够多的价值,因为它们很难满足这些作者的本意;对于只想通过满足乃至煽动他人的个人情绪或者寻找与自己拥有共同观点的人的作者而言,所有不在情绪上面迎合自己或者与自己观点不同的评价都几乎不可能拥有什么价值,因为它们不符合这些作者的需求乃至和这些作者的需求完全对立。

最重要的是,对几乎所有的正常作者而言,包括但不限于造谣、诬陷、教训、直接辱骂、无端指责等诸多不同种类的人身攻击都没有任何正面意义,自然也不可能拥有任何真正的价值。有些人认为这些人身攻击能够“锻炼人抵抗打击的能力”,也是胡说。即便这种判断是对的,也不能证明人身攻击有正当性、有价值。困难本身不是价值,克服困难的能力和行为才是价值。哪怕人身攻击可以算得上是一种评论,它也绝不可能算得上是正常的评论。任由人身攻击类言论随意传播,不仅是对被攻击者的不公平,也是对发表正常言论、正常评价的人的不公平。

事实上,某些现实环境中真的存在一些糊涂、是非不分到把人身攻击都视为“有价值的评论”的人。这些人还往往会给那些肆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人寻找理由,却完全不在意乃至无视被攻击的人、尤其是被攻击的作者的正当权益。他们往往比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人更可恶、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允许这样的人随意要求他人、随意对他人说教的环境,都只能是恶劣或者有问题的环境。

认不清“对文学作品进行评价”这一种行为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人,要么是糊涂的人,要么是居心不良的人。他们要么根本认不清正常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或者人应当具备的正当基本权益,要么企图通过歪曲这两点来达到某些目的。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宣扬外表似是而非、实则无比荒谬的错误观点,并企图强迫他人接受这种观点。

只要不想让自己的正当权益受损,正常人都应该尽可能地抵制完全可以被证伪的错误观点,尤其是会带来明显的不公平的错误观点。这一点,与自己的身份或者所处的地位、角度都无关。

202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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