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或谁不能成为合伙人?
首先要解释一下,这里讲的合伙人,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什么人可以成为合伙人?大概有这么四个标准:
一、资源互补,取长补短
不是说你有钱,我也有钱;你有一万块,我也有一万块;你会除草,我也会除草;你拿锄头,我也拿锄头就去干活了。合伙人之间,一定要资源互补,取长补短。我不能没有你,你也不能没有我。谁也不能缺了谁,才可以成为合伙人。
二、各自能独当一面
我分内的事情,我处理;你分内的事情,你处理。比如,你是CTO,你就负责产品技术;你是COO,运营部分就交给你;我是CEO,就统揽全局。各认领一亩三分地,就是最好的合伙人组合。
三、要“背靠背”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的后面交给你,你的后面交给我。前面的事情我来处理,后面的事情你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形成一个比较好的共同体。
四、要“共同出资”
很多创业团队都有这样的现象:我没钱,但我有技术,或者我没有技术,但我可以做营销推广,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也是一种组合。但是我建议,最好能够共同出资。
谁不能成为合伙人?
关于合伙人的标准,每个人的认识不一样。但是下面这几种人,是绝对不能成为合伙人的。
一、不能保证持续保有的资源提供者
什么意思呢?有些项目的启动,可能需要诸如电信运营商、旅游、文化和交通等行政资源的,但这些关系需要某人的私人关系取得,比如说我七大姑八大姨,是中国移动的某某董事长,总经理,这种资源的不可确定性很多,今天他可以是董事长,明天有可能下台了;今天他可能是总经理,明天可能就进去了。这类人对项目是非常不稳定的,绝对不能作为合伙人。
二、兼职者
很多创业团队在出来干之前,一般都是兼职状态。有的甚至在还没有兼职之前,就已经开始在干了。这种情况下,除非是兼职者毅然决然地出来,否则他是不能成为合伙人的。为什么呢?因为只要是兼职,他一定会给自己留后路的,他不会跟你义无反顾地一起拼,对创业团队来说,这是肯定不行的。
三、早期员工
早期的员工也不适合。虽然他们跟你是革命感情,一起打地铺,吃泡面,做苦逼的事情,但一定不能感情用事,给他股份。你可能会说,一开始我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他跟我一起打地铺,帮我洗衣服,我不这样对他,好像太不厚道。但是感情归感情,可以做股权激励,初始员工的重要性需要等到凸显时才可以考虑。
四、理念不认同,不能同舟共济,不能跟你一条心来做事的人。
这个比较好理解。这样的人跟你不是同一个方向,就会给你创业减分,经常会成为团队的噪音,所以应该去除。
五、天使投资人
很多创业项目在有想法的时候,就有天使投资,然后自然而然把天使纳为合伙人,但这也是不合适的。因为理念不一致。投资人最根本的本性是什么?逐利。他是不跟你讲情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