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寻爱,得到可能是悔,也可能是恨
柳姐,第一次见她。是她来我们单位面试的时候,那时候的她,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自信。能力卓著,开朗活波,和每一个同事都很聊的来。正因如此,领导很欣赏她,不久便就调到了我们单位。
我们单位在乡下,来单位报到的时候是她前夫送她来的,那时他们还没有离婚。他前夫学历不高,平时在家务农。家里的田地管理得都不错。虽没有工作,但日子也还算富足。两人育有一子,孩子乖巧懂事,前夫对她很好,家事不让她操心,对她从未说过一句重话,也没有让她做过脏活累活。这样的日子应该是平淡而幸福的。但这种日子没有持续下来。
那些年,乡下网络也是刚普及不久,QQ正是流行时,它让我们办公更加便利,同时也提供了更广阔的交友空间。柳姐正是这样认识了现任丈夫。
现任丈夫高大帅气,曾经在部队服役。有军人独特的气质,加上常年在外眼界见识都比她前夫高的多。两人聊得很投机,慢慢的,友情变得暧昧了。柳姐开始觉得前夫和自己根本没有爱情,只是搭伙过日子而已。 为了追求所谓爱情,她和前夫闹起了离婚。前夫试图挽回他们的感情,可是柳姐认为遇见了真正的爱情,硬是离了婚。孩子判给了柳姐。
离婚没多久,大概三月不到吧。柳姐就和现任丈夫领了结婚证。
柳姐憧憬着和现任丈夫的美好生活,憧憬着丈夫把她宠成公主。可是,这样的日子便没有到来,到来的是争吵与打骂。
柳姐丈夫是外省人,没有土地,也没有工作。结婚后就和柳姐住到了单位宿舍。那时住在柳姐楼下的同事总是会听到乒乒乓乓的声音,但没太注意,想着只是平时的夫妻吵吵嘴而已。直到看到柳姐脸上有了淤青,才知道他丈夫殴打她。正如网络上说:“家暴只有第一次与无数次”,从第一次发现她被殴打后大家就时常看见她脸上或是身上受伤。
单位领导发现她家有这种情况之后,也多次尝试与她丈夫沟通,希望她丈夫能改掉。可总适得其反,她丈夫不仅没有改掉,反而变本加厉的对她进行殴打,甚至威胁她,不让她和单位男同事讲话。原本活泼开朗的柳姐因此变得沉默了,见到男同事远远就绕道走,和女同事也不在一起吹牛聊天了,整个人变得阴沉卑微。
有几次,他们家闹得实在是太厉害了,领导无法,于是让几位女同事去劝一下,可是任同事们怎样敲门她家都不开,还听得到她丈夫的咒骂声,没办法,同事们只好离开。
有几位平时和她要好的同事也背着她丈夫劝过她,离婚算了。可是她不愿意,说是她丈夫会改。毕竟是别人的家事,外人无法插手太多,同事们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和现任丈夫的矛盾,他前夫知道之后,心疼孩子,害怕孩子也被殴打,于是把孩子的抚养权重新要了回去。
过了两年,她调去了县城。据说她老公也在县城找到了工作,但还是会因为一些小事殴打她。两人有过一个孩子。可是孩子落户的路上,因他们的疏忽,把孩子背在背上,没注意捂住了孩子的鼻子,孩子无法呼吸,等他们发现时孩子已经被捂死了。那个孩子那时刚来到这个世界上一个月。
这件事对柳姐打击很大。她对和她要好的朋友说,她后悔了。要是给她一个重来的机会,她绝不会因为所谓的爱情而选择离婚。她会和她前夫平平淡淡的生活,那样的生活或许才是最幸福的。她恨她现任丈夫,但她没有勇气离婚,一个是怕他丈夫发怒在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另一个是她已经不再年轻了,已经40多岁了,没有精力再去经营另一段感情。
无论男女都有追求幸福,追求爱情的权利。曾经听过这样一段心理学,热恋中的男女都会有主角光环效应。我想正是这种效应让我们暂时失去判断的能力,对方的缺点也会暂时被掩盖。而这些缺点在热情过后便会慢慢凸显出来。所以无论多渴望爱情都保持一分清醒,别把自己放在被动的位置。如果你已经有了爱人,那“且行且珍惜”吧。
所有的爱情最终都会变得平淡,所有爱情在结婚之后也会转变为亲情。学会享受平淡就是最大的幸福,不要再妄想寻求新的爱情,那样的爱情有如天上的白云可望而不可及。特别是在跨入中年之后,不要为了所谓寻爱而轻易离婚。因为离婚之后,你找到的不一定是天使,有可能是魔鬼。你想得到的是爱情,可能最后得到的是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