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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爱着这个叫三毛的女人

2017-11-14  本文已影响3034人  遇见而已
质朴无华

让我想想,刚刚认识三毛的时候,我在干什么?

那时候,我应该刚刚上大一。大学,给我打开了阅读世界的一扇神奇的大门,因为那里有图书馆。

我们学校的图书馆,藏书很多,别人在这里畅游abc和各种数学符号时,我在忙着认识三毛,简爱,郝思嘉,还有黄蓉,郭靖,张无忌。

三毛是我第一个喜欢上的女人。

我喜欢她的时候,她正跟荷西在撒哈拉里看夕阳。

这个女人穿着随意,开着破烂的汽车去很远的市场买菜,然后再开车几个小时回家,为荷西做一顿蚂蚁上树。

妈妈说,陈平,你怎么能跑去那么远的地方?三毛笑嘻嘻地回信,因为这里有荷西。

她把妈妈通过航空公司寄来的食品,用爱为作料,做给荷西吃。那简单的家常,那诙谐的话语,那些个点点滴滴,让我嫉妒那个大胡子的男人。

她和沙漠里的邻居和谐相处,没事的时候,就开车出去转悠,会捡来废弃的轮胎,包上色彩艳丽的布块,扔在客厅里当座椅。

至今,我家的小房儿里还有我捡来的两个废旧轮胎,只是,我没有天赋和能力去将他们变得美丽,只好稳稳地接住先生华丽丽的摒弃。

我更加嫉妒那个大胡子的男人。

她为沙漠里十一二岁就要出嫁的新娘哭泣,她为沙漠里那些被宰杀的骆驼们哭泣,后来,她为了荷西哭泣,我终于受不了了,我为了她,躲进被子里恨不能哭湿整个撒哈拉。

那个在夕阳西下的沙漠里迷路,还敢和坏人智斗的女人,那个肯在生死关头,与荷西生死与共的女人,终于在荷西永沉海底时,破碎了。

她迷失了。她找不到荷西,找不到自己。婆家来人只顾着金钱和遗物,甚至埋怨是因为她,荷西才会来这撒哈拉丧了命。

哦,确实,因为她喜欢撒哈拉,他来找她,她还能回去,可再也没有了他。

她有很长一段时间走不出来,想不明白,走进了死胡同里。年迈的父母来看她,守着她,生怕她会想不开。

人生地不熟,言语也不通,母亲却去了很远的市场买来菜,二老宁愿一天不吃饭也要等待从荷西墓地回来的她,因为她很久没好好吃顿饭。

年迈的老人远远跟着她,只盼能帮她处理荷西的身后事,能够安慰自己的女儿,让她不那么痛,不那么孤单。

她终醒悟,再不忍看父母为她熬垮了身子,她随父母回了台湾。

回了台湾的陈平,还是我爱的那个女人吗?

我有些看不懂,也不忍去看。

此后很久不读三毛。心里太疼。

后来,她遇见了王洛宾。千里迢迢,为情而去。脑海里那个穿着格子衬衣牛仔裤,围着围巾,笑起来有一口白牙的纯真质朴的女人,从此挥之不去。

我曾以为她活过来了!

也因此,我对王洛宾无甚好感,他们之间的种种纠葛,众说纷纭,我只知道这个女人一腔热血而去,终凉了一颗心而归。

任性也好,误解也罢,只是因为我爱着她。

这个女人离开王洛宾回到台湾,之后再没能走出抑郁,终究用一根丝袜杀了自己。

情何以堪,情何以堪!

世间一切困厄皆由情起,通透如她,也难逃过。

我曾爱过这个女人。

在我眼里,她不是那些金句的缔造者,也不是那些金曲的书写者,她只是一个用真心去投入、去热爱的质朴无华的小女人。

一个在爱面前纯粹又脆弱的女人。

她并不是谁的爱情导师,她只是一个依赖着爱、又在爱里迷路的女人。

她是她,也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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