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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11|沐王府死间计划

2017-09-08  本文已影响55人  曾晓枫

沐王府派人刺杀皇帝,却故意留下了吴三桂的标记,幻想以此离间康熙和吴三桂。

一、政治的讳莫如深与法律的可预见性

方怡道:“你既是自己人,跟你说了也不打紧。咱们假冒是吴三桂儿子吴应熊的手下,到皇宫来行刺鞑子皇帝。能得手固然甚好,否则的话,也可让皇帝一怒之下,将吴三桂杀了。

韦小宝吁了口气,说道:“妙计,妙计!你们用什么法子去攀吴三桂?”

方怡道:“我们内衣上故意留下记号,是平西王府的部属,有些兵器暗器,也刻上平西王府的字样。有几件旧兵器,就刻上‘大明山海关总兵府’的字样。”韦小宝问道:“那干什么?”方怡道:“吴三桂这厮投降鞑子之前,在我大明做山海关总兵。”韦小宝点头道:“这计策挺厉害。”

封建社会的皇帝与臣民向来是龙争虎斗的关系,本来就心有嫌隙。所以,有人离间,难免就会有人怀疑。这么简单的一种计策、心理,有人会利用,所以,就有人会更令人怀疑。

康熙走过去拿起刀剑审视,见一把单刀的柄上刻着“大明山海关总兵府”的字样,微微一笑,道:“欲盖弥彰,固然不对,但弄巧成拙,故意弄鬼做得过了火,却也引人生疑。”向索额图道:“吴三桂如派人来宫中行刺犯上,自然深谋远虑,筹划周详,什么刀剑不能用,干么要携带刻了字的兵器?怎会想不到这些刀剑会失落宫中?”

索额图道:“是,是,圣上明见,奴才拜服之至。”

《大清律例集解附例》,书编纂开始于1644年(顺治元年),成书于1646年。

据『律』2.00十惡:

一曰謀反[謂謀危社稷]

二曰謀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

三曰謀叛[謂謀背本國潛從他國]

四曰惡逆[謂毆及謀殺祖父母父母夫之祖父母父母殺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及夫者]

五曰不道[謂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若採生折割造畜蠱毒魘魅]

六曰大不敬[謂盜大祀神御之物乘輿服御物盜及偽造御寶合和御藥誤不依本方及封題鐠誤若造御膳誤犯食禁御幸舟船誤不堅固]

七曰不孝[謂告言咒罵祖父母父母夫之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別籍異財若奉養有缺居父母喪身自嫁娶若作樂釋服從吉聞祖父母父母喪匿不舉哀稱祖父母父母死]

八曰不睦[謂謀殺及賣緦麻以上親毆告夫及大功以上尊長小功尊屬]

九曰不義[謂部民殺本屬知府知州知縣軍士殺本管官吏卒殺本部五品以上長官若殺見受業師及聞夫喪匿不舉哀若作樂釋服從吉及改嫁]

十曰內亂[謂姦小功以上親父祖妾及與和者]

刑律-賊盜上之一

『律』254.00謀反大逆

凡謀反[不利於國謂謀危社稷]及大逆[不利於君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官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已未行]皆凌遲處死[正犯之]祖父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如本族無服親屬及外祖父妻父女06之類]不分異姓及[正犯之期親]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已未析居]籍之同異[男]年十六以上不論篤疾廢疾皆斬其[男]十五以下及[正犯之]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給付功臣之家為奴[正犯]財產入官若女[兼姊妹]許嫁已定歸其夫[正犯]子孫過房與人及[正犯之]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上止坐正犯兄弟之子不及其孫餘律文不載並不得株連]知情故縱隱藏者斬有能捕獲[正犯者]民授以民官軍授以軍職[量功授職]仍將犯人財產全給充賞知而首告官為捕獲者止給財產[雖無故縱但]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未行而親屬告捕到官正犯與緣坐人俱同自首免已行惟正犯不免餘免非親屬首捕雖未行仍依律坐]

若坐实谋反及大逆,这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并且[正犯之]祖父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父母皆连坐,死刑;正犯与共谋者,不分从属皆凌迟处死。

所以说,不怕对手耍无赖,就怕无赖还有文化啊。政治虽然讳莫如深,但法律是板上钉钉的,具有先天的可预见性吖。

二、偷盗之物

瑞栋死时,居然身上还藏着宗人府镶黄旗统领和察博从康亲王府偷到的《四十二章经》。这本书,和察博先偷,再被瑞栋副总管逼缴而出。

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和察博属于入室盗窃无疑,但韦小宝从刚死的瑞副总管身上顺下《四十二章经》,也属于毫无争议的盗窃行为。虽然瑞栋他是职务侵占掠夺来的的,但法律否定黑吃黑的行为,所以韦小宝也触犯了刑法上的盗窃罪条款。只是,他年龄小,哪怕这个《四十二章经》是国家绝密,是国家一级文物,他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三、窝藏嫌犯

韦小宝提起桌上烛台,道:“咱们先瞧瞧她伤在哪里。”那女子叫道:“别瞧我,别瞧我!”韦小宝喝道:“别大声嚷嚷,你想人家捉了你去做老婆吗?”拿近烛台照去,只见这女子头发蓬松,半爿脸染满了鲜血,约莫十六七岁年纪,眉清目秀,容貌甚美,忍不住赞道:“原来臭小娘是个小美人儿。”小郡主道:“你别骂我师姊,她本来就是个美人儿。

即使按今天的法律: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十六七岁的年龄,对于刺杀包含的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虽然他们没有伤到皇帝,但是他们一伙人哦杀了几个太监,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则全体人员故意杀人罪均成立。只是由于

另外对于他们的栽赃陷害、煽动民族仇恨行为,方怡病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无论如何判决,方怡肯定是构成了犯罪,韦小宝窝藏他们也构成了窝藏犯罪行为。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幸运的是,韦小宝年纪小,不需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属于不起诉情形。所以,不会被判决窝藏罪。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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