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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那些事(61)业委会与商户的拉扯战

2023-06-24  本文已影响0人  门前水杉

接下来小沈的工作重心,放在了商铺物业费的收取。小沈用上了牛皮糖战术,每天带着一保安,上门收取物业费,有时,一坐近一天。

赵主任对小沈的表现,非常满意,说:“对这样拖着不交物业费的人,就应该这样,这些商户,总有客户吧,如果有客户来,发现里面坐着催缴物业费的,面子过不去吧。这样,大概率会交物业费了。”

诚如赵主任说的,经过小沈的操作,一部分商铺的物业费,总算收上来了。但对于那些钉子户,还是没有更好的办法。

赵主任很想不通,按理说,商户比住户更容易收取,但这里的商铺,为什么这样老大难呢?

对于那些钉子户,业委会的口头支持行不通,只能采取实际行动。想的办法是每天清晨,在商铺大门上贴上催缴单。

那些商铺,一大早看到有催缴单,二话不说,就撕了。撕了不怕,第二天清晨,保安又贴上去了,这样反复几次,那些商户感觉受到了羞辱,竟然联合起来,写了一份告知书,大意如下:

业委会无故张贴催缴单,给商户的名誉及信誉造成了损失,如还有张贴行为,将向法院上诉,同时,对前面张贴的行为,保留追诉的权利。

落款,有些是公章,有些是签名,并打印成A4纸,通过保安传达给了业委会。

赵主任看了,苦笑一声,说道:”什么是无故张贴,明明是他们不交物业费,反而来追究业委会的责任,简直是颠倒黑白。“

”那还要继续去张贴吗?“

看到这个问题,大家都沉默了,没人答话。

赵主任垂头丧气,轻轻地说:”那就先不要贴了,虽然上法院,我们业委会肯定是胜诉方,但谁又愿意为了服务小区而被上诉,去法院接受质询呢?“

其实,业委会成员大都是这样的心态,免费服务小区,都觉得很光荣了,但除了光荣外,还要被上诉,谁又愿意呢?

最后,这收取物业费的招数,被迫终止。

难道就对商户没办法了吗?业委会成员相互询问,好像真没什么办法。

赵主任:”真累啊,如果商户继续这样的话,我觉得有必要请物业公司了,因物业公司具有上诉的权利,如果商户不交物业费,不管出于怎样的理由,只要上诉,法院总会支持物业公司的。因为交纳物业费,是住户与商户的共同责任与义务。“

”等等再说,说不定所有的难事,被小沈解决了呢?“

”这倒是真的,那就看小沈努力成果吧,如果效果好就行,如果真收不上来,只有请物业公司这一途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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