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卑鄙无耻下流,那些买孩子的所谓“养父养母”比其更甚

2021-12-08  本文已影响0人  贤来无时

这应该是近期最热的新闻,《亲爱的》原型人物14年后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儿子,本应可喜可贺,后续却让人无奈而忧伤——儿子要继续与收买他的所谓养父母一起生活,而对于生身父母却毫无感情可言。

这是不是一幕人间悲剧,是的,这是最大的人间悲剧。自己辛辛苦苦、怀胎十月诞下的生命,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到四五岁。一个不注意,就被卑鄙而恶毒的人贩子拐走了。然后,更为可恨的买家花点钱就把一个家庭的幸福全买走了。更可悲的是,这些可恨的买家只是给孩子一点最基本的温情,就让孩子从此死心塌地地奉他们为父母,从此背上“认贼作父”的重担。这不可悲吗?

人贩子卑鄙无耻下流,买家比其更甚。他们用感情让别人的孩子在自己身边扎根,即使有一天东窗事发,孩子也已经长大。对孩子越好,他越不会离开。于是,自己购买者的身份成功被洗白成了“父母”。

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人们不禁会问:是法律太“温柔”了吗?

古人曾说:人生有三大恨事,为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弑子之痛。这些都是不死不休的仇恨。

但是,为人父母者都太善良了。他们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的寻找,找到者,看到孩子无恙,都会谅解、不予追究。不是他们不恨,是他们太珍惜这失而复得的爱子之情了。所以,这罪恶链条的终端受益者很少有受到严惩的。所以,这些生身父母失而复得后又面临着得而复失,只能无奈叹息。

2019年,有人大代表建议:人贩子判死刑!这其实不是第一次有这样的呼吁,如果有问卷调查, 赞同者一定会达到100%。

人贩子判死刑,不亏!对于那些离散的家庭来说,对于社会大众而言,即使把他们生吞活剥也不为过。而通过这两条新闻,我们更加认识到,这些所谓的养父母,罪恶程度一点不亚于人贩子,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没有他们的买,怎么有人贩子的拐与卖!

没有他们的买,怎么有那么多离散家庭的悲与哀!

当那些看到找到的孩子身体完好的人,为这些所谓的养父母说话的时候,你一定要想想——这个孩子还是他们生身父母的孩子吗?他们的血脉未变,但成长过程已经被“买者”污染了、洗脑了甚至裂变了。所以,这也是很多孩子找到后,很难回到原生家庭的原因。

不是这些孩子不好,而是这些可恶又可鄙的“买者”完全改变了他们本来的成长轨迹,剥夺了他们本该拥有的幸福人生、剥夺了他们父母本该拥有的幸福家庭、剥夺了他们爷爷奶奶本该拥有的儿孙绕膝的老年幸福。

亟待法律更为威严,夺人子者以死论处,远不为过!买者与贩者同罪论处,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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