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0 阅读教学的价值

2019-12-26  本文已影响0人  大锋老师

文章在一篇一篇地教,教的意义在哪里,教得有没有价值?仅仅是为了完成教学任务吗?那么优美的文章,在我的引导下学生只是掌握了字词、篇章结构、情感等。我想,如果学生完全自主地阅读,可能有各种感受与观点,现在上了语文课后,理解却变得单一了,在学生面前本来是一条宽阔的大路,然而在我的引导下却把学生引向于狭窄的胡同,作为语文教师的我是不是罪人?有时候我还沾沾自喜,认为今天的课讲得忒溜,那只是我的见解啊,我的解读正确吗?合理吗?我了解学生的真实阅读状态吗?我对自己的阅读教学产生了怀疑,我还不明白阅读教学的价值是什么?在阅读的教学中,我起着怎样的角色呢?当我看到陈恒敏的《论语文阅读教学与评价的合法性》的时候,我似乎又明白了什么?

陈博士在该文中提出“语文阅读教学与评价的本质,是在教师/评价者的启发和引导下,学生/被评价者激活自己的生命体验,对文本语境产生共鸣和思考,是表达自己见解的特殊认识过程”、“阅读文本只是学生借以激活生命体验的课程资源”、“教师的理解只是一种普遍的、广泛的理解,或者说是一个可资借鉴的理解范本,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理解的不合理或者排斥其他解读的可能性”、“阅读文本由此成为一个开放的公共空间,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参与意义逻辑的建构”。从陈博士的论文中,我提炼出几个关键词来丰富我对阅读教学价值的思考,这些关键词分别是“公共知识”、“启发”、“生命体验”、“个人知识”。接下来,结合我自己的体会谈谈我的思考。

“启发”。没有教师的启发,学生的阅读是散漫的、原始的。因为学生是非专业性的阅读者,必须要在教师正确的指导下阅读才能走上阅读的正轨上来。回想我自己的阅读教学历程,大部分的时候,都是我在说,或者学生说得不当的时候我就将阅读结果告知了学生。阅读最有价值的部分在于阅读的过程。而我们的教学往往就是忽略了过程。“启发”可以是教师的引导,还可以是同伴的引导。

“公共知识”与“个人知识”。陈博士说教师要“区分阅读的公共知识和个人知识”。公共知识即是具有一般常识的基础知识,个人知识即是学生个体对文本的读解与审美知识。公共知识需要教,没有公共知识哪来的个人知识,但是教学不只是停留在公共知识上,还要通过公共知识来激发学生的个人知识,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在这里,特别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处理学生的多元个人知识。多元但是得有界限,而不是一味的多元致使无法收拢。

“生命体验”。对于一篇文章,学生或多或少都有着自己的生命体验,可能在体验程度上有高低,那么此时就开始发挥教师的作用了。教师要在学生初级生命体验的基础上不断引向深入,丰富学生的生命体验,这种体验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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