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初稿!一气呵成
日食之恋
我是因为那副棕色墨镜而成为小镇的“知名人物”的。当然,并不是什么好名声。
或许是因为这个时代太荒诞了,我想,也许每个时代都很荒诞。
这是7月21日的下午,我生活的城市热得如烤炉。
天明给我带了晚饭,说,他们又在聊你的墨镜。
我下意识扶了扶,闷头扒拉一口卤肉饭。
“他们说,不可能有人眼疾严重成这个样子,一定是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哎,你知道吗,我有时还是挺担心你的,你说,人这一辈子还长……”
“今年是哪一年?”
“嗯?”
“我说,今年是哪一年?”
“09年啊,老哥,09年7月21号”
“都二十一世纪了,你还……”等下,我愣住了,今天是7月21日。
“……”
“都是他们在说啦,这些人就喜欢到处编你的故事,用来吓吓小孩子呀,和别人吹吹牛啊,你别太当真啦”天明扒拉着他的卤肉饭,头快掉到碗里了。
“有病。”我把碗猛地放下,径直走回房间。“卤蛋给你,把垃圾带出去”,关上房门前我对天明说。
我推开落地窗,风吹动暗红色的窗帘,我隐隐感受到夕阳映照在脸上,竟然有种熟悉而温暖的感觉。
其实这一切本质上是一个神奇的故事,和人类文明一样。可能你听了也会笑我,这压根儿是一桩悲剧。但这没有关系,这丝毫不影响我对此感到神奇。
十年前的那个下午,这座城市仍然热得如烤炉。不过与往常不同,广场上挤满了人。
那一天于人类历史而言只是短暂的一瞬,可据报道人们有希望见证五百年难得一遇的日全食。
我清楚这种感觉,面对永恒的事物,人类时常生出一种孤独感。比如被抛弃在大海之上,或者十七岁就不得不面对死亡。只是这一次与以往不同,望向太阳的时候是没有悲哀的,准确来说,我不带任何多余的情感。你听起来觉得很好笑,但这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人类自以为多么复杂的情绪在时间面前其实不值一提,因此注视永恒事物真正的态度应当是客观而严谨的。我并非在自我夸奖,但是不得不说,我确实是以一种审视的眼光来看待这五百年难得一遇的奇观的。
我的生命因为这几分钟付出了相当沉重的代价,是的,太阳也以客观而严谨的强光回应了我的双眼,在那之后,我便永远的得到了永恒的馈赠,我的双眼从此布满了棕色的阴影。为了维持我正常的生活,我不得不特地配了一副棕色墨镜。这其实就是整个故事的开始,我认为这是神奇的,虽然为此我经常性的受到这座城市里人的嘲笑,但我只想说,他们不懂。虽然我们都是人类,但他们完全不了解我,谁也不了解。
自此之后,我的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没有地方会选择接纳一个他们不懂的人,虽然仅仅看起来只是一副墨镜,但这之间的隔阂其实是不可弥补的。但比起大街上乞讨卖艺、失去双臂或者双腿的人来说,我已经是相当幸运了。在此我要强调一下,我认为我幸运的地方不仅仅是因为物色到了一份还算满意的配音工作,更重要的是,我相当清楚,其实我们都是受到了永恒的馈赠。正因为如此,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比起普通的人类更能以一种严肃地态度对待这短暂的生命。我希望他们有朝一日也能意识到这一点。
很多人对配音工作有误解,以为单单凭借声音好听就可以获得这份职业。其实并不然,至少对于我来说。如果不是曾经因为眼疾误喝了一种奇怪的液体,我的声带也不会受到损伤。当然,正如我所说,当你严肃的对待生命中有关永恒的馈赠时,一切都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我因此拥有了一种沙哑而空旷的的嗓音,用聘用我的人的原话来说,我的嗓音是独具特色的,因此我有一段时间一直在给动画片的鸭子配音。
因为这份工作,我得以维持自己正常的生活。对了,你们一定疑惑,像我这样一个患有眼疾的人是怎么正常生活的。其实我已经说过,我有一副棕色的墨镜,带上它我可以勉强看清这个世界的样子,虽然有时因为光线原因这个世界看起来更浑浊了。另外,我还要谢谢天明,虽然我总是嫌他话多,但不得不说,没有他我的生活会困难许多,一方面因为是身理原因,一方面则是因为心理原因。毕竟,作为一个人类,我不能老是和小鸭子或者小老鼠生活,这是一种基本的自尊心。天明是个值得信赖的朋友,十七岁那年我们一起在海上得救,也算是成了生死之交。只是自那次之后,天明患上了恐水症,我清楚这种感觉,虽然正好与之相反,我到是对大海生出了一种独特的向往。我曾严肃地想过,有一天如果我可以选择死亡的地点,我会选择在大海中溺死。当然我不会告诉天明,不然他会觉得我真疯了。
风穿过落地窗,轻轻拂过我的脸。我嗅到了这座城市夏天独有的气息,焦灼而忙碌。其实我一直藏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我只是简短地暗示过一个人,但也许她根本不知道。我摘下墨镜,在夕阳即将消失在远方山丘的尽头时,极尽温柔的光消融了我眼前的阴霾,但是我只能正对着太阳,用眼角的余光打量这个世界。
夕阳就要落山了,天空有一片火烧云,我想,应该是粉红色的小火烤着棉花糖一般,云朵也是粉红色的,向上是渐变的天空,粉红色到粉白色,粉白色融化在淡蓝里,蓝色慢慢加深,如海水一般,海水上升起了启明星;向下是万家灯火,夜色还未到来,城市就已经被点亮,也是海,人类拙劣的白炽灯在这样一种空间的跨度上竟然有船帆的观感。
风带走了喧嚣声,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
我在最后一抹光辉中带上墨镜,思绪拉回到一年前的那个晚上。其实,生活对我而言,早已是按部就班的进行,但我想说,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些历史性的时刻,和人类文明上很多历史性的时刻都一样,因为某件事或某个人而被永远的记住了。
我几年的配音生涯为我积攒了一些粉丝,与他们聊天是我一大爱好。那个夜晚我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昵称,“爱吃天狗的月亮”。可笑,神话传说中是天狗吃掉了月亮,这是基本的常识。或许这带有一丝浪漫主义,可我认为,这其实是缺少了一种客观而严谨态度的表现。为此,我选择和她进行一次正式的聊天。
“你好”
“你好呀”
“你的昵称很有意思,可以告诉我为什么要取这样一个昵称吗?”
“因为就是这样啊,月亮升起的时候把天狗吃掉了,这样我们才能看清楚东西呀。”
“你说的不对,月亮一直都会升起,天狗吃掉月亮是一种月食现象,但我觉得你是一个有趣的人”
“哈哈哈,你说话也好有意思,不过你真的不信是月亮吃掉了天狗?”
“我们不能凭借主观的判断来选择信或不信,我们应该尊重事实,就像日食一样。”
“日食也是一样的啦,吃掉天狗的太阳,不信下次日食我们一起看,我会告诉你一个秘密的!”
“好,明年的7月22日会有五百年一遇的日全食,我们约好了,我就住在南风镇上,你可以来找我。”
“那一言为定哦!”
五百年一遇,又是五百年一遇,我看着我发出去的消息。想到,人们总是喜欢把时间夸大,其实要不了三年,世界就早变了一个样,什么十年,百年,五百年的都是人们瞎编的,谁也验证不了真伪。
现在是七月二十一日的晚上,我登录聊天界面时竟然有了心跳加快的感受,一方面是因为一个遥远的约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显得愈发珍贵起来,另一方面其实是因为我认为这是我对待生命严肃程度的彰显,有一种庄重的仪式感。
我接受到了她的消息。
“明天一起看日全食?”她结尾附了一个可爱的表情。
“广场见,你会看到我的,我带着棕色墨镜”。我立刻回复道。
“好,你真有意思”。她仍然附了一个可爱的表情。
几年之后,我仍然会回忆起09年7月22日那个下午,那是一个永恒的时刻。虽然我记得的大多数人和事都已经改变,但这依旧改变不了我对于那个下午的看法。
我带着墨镜,在广场的一个角落安静地站立。人们注意到了我,但他们没有心思对我发出笑声,今天是五百年难得一遇的时刻,没有人会把这样的时刻浪费在一个他们毫不了解的人身上,我深知这一点,所以我毫不在意他们的眼光。
时间过得相当缓慢,这种感受我只在海上漂浮的时候感觉到过。知道我看见有个身影向我走来,因为墨镜的缘故,我看不清她的脸,但能知道她是一头短发,五官轮廓依稀可以看见,穿着半身裙,踩着小鞋向我走来。
她也看到了我,向我招手。我也向她招手。
“你好,日全食就要开始了”我说,“记得别直视”。
她轻轻笑了一声,有如风铃在山间轻响。然后站在我的身旁。
其实十年以来我也看多许多日食,我无一例外地带着严肃的态度审视这一过程,因为眼睛的缘故,至少在观看日食这一点上,我可以观看全部的过程,这或许算一种另类的优势。每一次的日食出现,我都能看到周围人群复杂各异的神情,我也永远都记得他们的呼喊声,惊讶声,他们着魔一般摁着快门,我表示理解,因为这或许就是人类文明最简单也最复杂的表现了。
但这一次有所不同,我的心跳开始前所未有的加快,我知道人们在等待着什么,但我不知道我在等待什么。
终于,那么历史性的一刻出现了,命运轨道注定的交汇,天狗来吃掉太阳了。
我摘下墨镜,直视太阳,用余光看见她的面庞,她仰面朝天,孩子一样的专注而期待。
我说,“你看,是天狗吃掉了太阳”,纵使如阿波罗之神一样伟大,也免不了要短暂的失去光泽。
她说:“你知道吗,我马上就要看不见你了。”
“……”。
“天狗吃掉太阳的时候,我的眼睛就看不到了。所以我一直以为,每个早晨都是太阳吃掉了天狗,才让我能看到这世界,月亮也是。”
巨大的悲哀有如洪流一般,在那么简短的几分钟,我感受到那样一种永恒的情感。风声静止,喧嚷隐去,日轮被慢慢地遮挡,大地出现暗红色的阴影,生命仿佛被一只巨大的手扼制住,连呼吸都变得奢侈,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渐渐变成阳光进入我们的双眼。
“我快看不见了”她说。
我的眼中起了薄雾,模糊的视野中只有月牙一般的血色日轮。
“我快看不见了”她说,“但我这次不害怕了”。
在日光隐去的最后一瞬,我感到世界前所未有的明亮,绿色的草地,灰色的大理石广场,人们穿着五彩斑斓的衣服,小孩依偎在父母怀里,老人坐在轮椅上捂着眼睛望着天空。快门摁下时闪出白色的光,她淡灰色的长袖,鲜红色的裙摆,还有她永远明亮的双眼。
我转身,紧紧抱住了她,我感到严肃的生命开始决堤,我审视生命的目光变得温柔。
“我也不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