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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燕子小姐的鎏金岁月

2023-05-15  本文已影响0人  大禹治不了水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如今回想起来,只有我当姑娘那阵儿,才算真正渡过了几年好时光。

家境的殷实,父母的开明,让我在那个年代也能读完中专。学到了裁衣缝纫的本事,才有了机会到广州志盛服装厂打工。

八十年代中,大批南方工厂面向全国招工,我们是首届服装专业的毕业生。招聘会上,大家像一群小燕子似的,叽叽喳喳叫个不停。虽然都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我们也都做好了心理准备,既然学了技术,就要上纲上线,为祖国建设做出贡献。临行那天,我们穿上最好看的衣裳,早早便到了火车站。刚一见面,大家就开始互相打趣,都是第一次出远门,头晚难免兴奋得睡不着觉,个个都成了乌眼儿黑。进了候车大厅,一帮人这里走走,那里停停,手中蛇皮袋子摇处乱撞。直到上了火车,家人们也舍不得走,哭喊声连成一片。有安慰嘱咐的,自然也有劝退的,他们隔着车窗大声喊:闺女啊,现在后悔还来得急。不行就跟爸妈回家吧!说完,大家还是哭个不停,奇怪的是,却没一个人肯站起来。火车还没出山海关,大家就开始说说笑笑,该吃零食吃零食,该打扑克打扑克,该看风景看风景,叽叽喳喳,又像一群飞翔着的小燕子了!

刚到广州那会儿,我们的情绪都不是很高涨,遇着点事就爱哭。这边人说话,听不懂;这边的饭菜,吃不惯;这边天气,又闷又热简直让人抓狂!不单单是地域差异使我们不习惯,高强度的工作也令人崩溃。早上,迎着太阳去车间,晚上,迎着月亮回宿舍,重复的工作内容让我们感觉自己也变成了一台机器,一台喘着气的机器!回到宿舍后,也都睡不着,大家躺在被窝,总是不自觉地聊起学校,聊起家乡。想到童年的美好,想到离别时的场景,就再也绷不住,稀里哗啦地哭成了一团。

不过,事情有坏的一面就有好的一面。好的一面就是:我们开工资了!在八十年代,普通农民家庭一年的收入,也就七八百块。而我第一个月工资,就高达三百元!数完了钱,大家小心地再用报纸包好,家里条件一般的,下了班立刻跑去银行汇款。不需要接济家里的,也开始走出厂区,到当地市场买些水果熟食,就当给自己改善一下伙食。小时候,我是很喜欢吃香蕉的,在北方,除了过年和生病外,其他日子吃香蕉想都不敢想。不过广州的香蕉却很便宜,几毛钱就能买到一大盘。我们宿舍在八楼,我通常都是一边爬楼一边吃,当手里的香蕉全部变成了香蕉皮,也就差不多到了宿舍门口了。

有了工资做盼头儿,我们也顾不上去想家。遇上厂里赶工,能留下来加班的,也都是我们这些“外来妹”。我们年轻,又比本地人能吃苦,自然受到了厂里的重视。可同样,也遭来了本地人的不满。刚到这里时,曾发生过几次口角,好在我们东北姐妹胆子大,人心又齐,才没有被她们欺负。要知道,在八十年代的广州火车站,有两种人你惹不得:第一种,是腰间别藏刀的,那是藏帮,是唯一可以合法佩戴武器的民族。第二种,是光着膀子脚上穿军板儿的,那是东北帮,是敢上去拼命的。所以,东北人在广州还是具备一定的影响力。渐渐地,我们也开始融入到了这座城市。

随着手头越来越宽裕,我们的生活也变得丰富起来。一起打工的姐妹里,属我最舍得给自己花钱。为了赶时髦,我也学着本地人,烫起了当时最流行的“羊毛卷”。我虽然谈不上是什么大美女,个子不高,单眼皮,皮肤又黑,在班级里没什么存在感。可当我看到以前的照片,回想起自己当时整个人的状态,那一颦一笑简直就像那个港星吴倩莲。大家看到了我的变化,也开始蠢蠢欲动,都是青春靓丽的小姑娘,有哪个不爱美呢。星期天,一起逛商场,几十块的牛仔裤,买!一百多块的旅游鞋,买!之前从来不用的化妆品,买!买!买!一场疯狂购物结束后,我们也学当地人,去咖啡厅小资一下,看着外面的高楼大厦发呆。夜晚,当我们十几个高挑靓丽的北方姑娘走在广州大街上时,那回头率,不用说,那是杠杠地!

来广州的第一年,有苦也有甜,不过总体来说是甜大于苦。眼看春节就要到了,回家探亲时,大家都捎了好多东西。比如说,有北方吃不到的水果,有当时很难搞到的打火机、电子表,甚至还有背了一整个彩电的。我当时只带了个相机,还有给父母和弟弟准备的小礼物。现在想想十分后悔,因为有几个聪明的同学,单靠倒卖那些小玩意,就赚出了往返的车票钱!火车刚到锦州,大家便都坐不住,一会把行李拿下来翻一翻,一会又坐下抱怨火车速度太慢。回想当时来广州,二十多个小时,也没觉得难熬,可这短短一个小时,却像过了一个世纪一样!实在等得着急,大家就开始唱歌,当我们唱到“沈阳啊沈阳啊我的故乡”那句,很奇怪,我们这群北归的燕子,又像离家时那样,哭地稀里哗啦了.....

北方的春节,虽然热闹,但远不及工作来得踏实。北方的雪,虽然美丽,也远不及珠江的风醉人。初五刚过,我便归心似箭。父亲板着张脸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拿出十天来陪陪家人,不过分吧,我看你是越来越野了!说完,父亲好几天都不同我说话,年过的也越来越不是滋味。我以为,是我的不懂事让父亲不高兴。直到我要走的前一天,从父亲的话里,我才明白他的真实想法。在那个时代,通信不是很发达,社会治安也很差,村里常传出某某人去了外地后音信全无的消息。我一个小姑娘,离家那么远,这次回家,又见我有想长期留在广州的意思,因此父亲不得不为我担心。姑娘啊,听我一句劝,广州还是别去了,爸给你买一个缝纫机,咱们在镇上自己开个店,怎么着也比在外打工强!

父亲啊父亲,我虽然敬重你,你年轻时也是走南闯北,见过了不少的世面。可是,你保险没有见过那样的新世界。在那里,充满了机遇,只要你肯挥洒汗水,便可以收获到无限的可能。原谅你女儿的自私吧,我永远感谢你们给了我生命,可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那简直比死还要难受!

就这样,我还是毅然决然的离开家,踏上了开往南国的列车。

一开始,我对“广东仔”没什么好印象。

首先,我不喜欢他们的长相。小矮个儿,大脑门儿,脸黢黑儿,眼睛还总贼溜溜地盯着你看。其次,我也不喜欢他们的性格。抠抠嗖嗖,斤斤计较,什么事总喜欢掖着藏着,半天也憋不出一个响屁来。不过,我们姐妹里倒是有不少嫁给广东仔的,和我关系最好的秦丽娟,就是其中一个。

当我们得知她交了男朋友,都骂她没深沉,一勾搭就跟人家走,简直丢我们北方妹的脸。可她不但不听劝,还做起了我的思想工作。

燕子燕子,想想我们来广州也快三年了,我突然想明白了许多事。就先从母亲这辈讲起吧,她们这辈子,就围着这巴掌大的地方,像老鼠一样,打出生后就在土里刨食儿吃,死了,还要埋在片土地里。当姑娘时,闲不下,庄稼活儿,家务活儿,哪个不得干?快出阁了,父母像要甩开一个烫手山芋似的,也不管双方有没有感情,只要对方条件还凑合,过了彩礼,就稀里糊涂给人当了媳妇儿做了娘,整天为一家人的吃喝拉撒操心。再说我们这一辈吧,我们虽然读了些书,也明白了一点事理,不想再做糊涂蛋。可是我们眼界虽然上去了,条件却不允许我们做出选择。你想想,有多少同龄人还在走我们母亲的老路!幸运的是,我们走出来了,没走出来前,我也不知道外面世界有这么好,这么精彩。既然知道了外面的好,那就得想办法留在这。打工的这段日子,虽说对这座城市越来越熟悉,可总感觉心里空落落的,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对,归属感。我没有归属感。后来我明白了,只要你在这没安家,你就永远不属于这,永远都只是“外来妹”。婚姻是件大事,算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婚姻也不是罗曼蒂克,电影里的桥段都是骗人的,没经历过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朝夕相处,哪来那么浓烈的感情!婚姻的本质就是利益交换,男人娶女人,不就是为了传宗接代那点事儿,顺便找个保姆嘛。女人嫁男人,不就是为了找一个长期饭票,好能在这个社会上立住脚跟嘛。道理谁都懂,只是不好意思摆在明面上说罢了!只有建立在利益之上的感情,才算真稳固,其他都白扯。行了,不跟你多说了,我得赶紧去收拾收拾,阿峰今天请我吃打边炉。哦对了,我说的话,你也好好想想,阿峰那天还提了那么一嘴,说他有不少朋友都想认识一下北方妹,你要是有空,我就带你出去社交社交,别老关在宿舍里,人都关傻了,听说那些广州仔的条件都不错,还有不少家里在南洋做生意的,你可抓点紧啊!

我不懂什么大道理,可我总觉得,这人啊,就像是一条水脉,人生,就是一场奔流入海的过程。小时候,我们是条小溪;长大了,成了一汪水池;以后的日子越积越多,最后汇聚成了江河。这一路上,我们都被雨水灌溉,途中也吸纳着无数的支流,你生命中遇到的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给你注入一些水,从而影响到你的一生。丽娟的话,虽然我不是完全认同,可多少也入了心。就这样,我才有机会打开自己,认识了阿辉。虽说与阿辉没有走到最后,不过也算是人生中少有的几个会心一笑的念想。

一想到阿辉,我就想笑。倒不是因为他总穿着一件又肥又大的花衬衫,头发永远都是向后背。也不是他总装出对什么事都无所不知的样子。我想到的,永远都是和他在一起的瞬间。在海珠大桥上,一个瘦瘦的男孩,很吃力地控制着车把,穿梭在一片自行车组成的车海里,他后座的女孩却一直咯咯咯笑个不停。中山大学门口,一个瘦瘦的男孩拿着一束不知从哪个路边花坛里采来的花,也不顾周围学生们投来的异样目光,等待着和女孩一同去光孝寺参观,而女孩却在暗中观察他,看他傻愣在那咯咯咯笑个不停。在街市,还是那个瘦瘦的男孩,正追着一只母鸡跑,那只鸡好像故意要羞辱他似的,每次马上就要抓了,又扑棱着翅膀逃走。旁边的女孩,还是咯咯咯不停地笑,因为几分钟前,正是她把母鸡故意放走。阿辉这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总是一眼就能让人看透,傻到了极点。所以,和他接触,你总会带着那么一点看戏的心态,给他安排一件事,或者特意说些刁难的话,看着他该怎么办,那时,他准保就会按着你的想法走,不会出现意外。

不过凡事也并非那么绝对。

那天,我们和丽娟阿峰一起到夜市吃饭。在当时,很时兴那种露天的卡拉OK,只需要一块钱,就可以纵情高歌一曲。丽娟怂恿阿峰去唱,阿峰脸皮儿薄,死活不肯去。她又鼓动阿辉去唱。本以为,以阿辉的性格,肯定是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唱歌,但万万没想到,他一点也没犹豫,起身便去点歌。阿辉点了一首张国荣的千千阙歌。这辈子,我最喜欢的明星就是张国荣,所以对这首歌十分期待。唱之前,他还说了些把这首歌献给我之类的话,臊的我脸通红。不过他歌唱的还挺像那么回事,也可能是粤语标准的缘故。唱完了歌,我们就都不怎么说话了,快要散局的时候,他说燕子,我有话想跟你说。我当时挺紧张,点了点头等着他说。等了大半天,他才说,我想带你去见见我父母。我自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我没同意,也没拒绝。对于这件事,我需要仔细想一想,至少也应该提前告知一下父母。

丽娟说过,一个女人,即使心气儿再高,也离不开男人。当你习惯了批发市场,就总想着要去友谊商店看看,当你习惯了吃夜市大排档,也总想去麦当劳尝尝。人都是想方设法的向上走。阿辉的父母,虽不是什么高官富商,不过放在自己老家,也算是全镇数得上号的富贵人家。何况阿辉人还不错,对我也是百依百顺。反观自己呢,我又不是仙女,还痴想找个电影明星似的丈夫?这么一想,我的心也开始动摇起来。站在海珠广场上,望着珠江上穿梭不停的船舶,我也开始畅想以后的人生。如果以后混得好,完全可以把家人们接到广州,弟弟在这边也能得到好的教育,父母愿意做工就做工,不愿意打工就支个小摊儿,一起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有时候,生活需要改变,也需要改变的勇气,这样才会峰回路转。

本以为,事情会朝我预期的发展,可没过多久,阿辉父母对我的冷淡,以及父亲的一封电报,却把我刚刚酝酿好的梦击得粉碎!

“燕,父亲病重,速回。”

这短短七个字,像犁耙上的七根刺似的扎在我的心上。父亲身体向来不错,怎么突然就病了呢?来不及多想,病重这两个字,就足以说明情况的紧急。看来,短时间内我是回不了厂里了,于是,当天我便向厂里请了长假,收拾好行李,连夜坐上了开往沈阳的列车。

一路上,我睡意全无,一点东西也吃不下,大部分时间都是望着窗外发呆。脑子里存储的那二十年的记忆,像过电影似地在车窗里一桢一桢地闪过,与山川河流叠在一块儿令人百感交集。我的父亲,提起他的为人,十里八村认识他的谁不叫一声好?不管是做瓦工,做乡厨,还是后来做豆腐坊,父亲都是干一行像一行。对于家庭,父亲也是无怨无悔地付出,什么都给我们最好的,他就是我们家头顶上的天,可如今天就要塌了,今后这一家子该怎么办呢?看着手里去年春节时拍的照片,眼泪再也止不住地砸向父亲的那张笑脸。

下了车,我急匆匆地赶回家。一开门,竟发现父亲正坐在炕上喝酒。“闺女回来啦,还没吃饭呢吧,快上炕。”当看到父亲安然无恙的样子后,事情的经过以及他的良苦用心,我便全都明白了。

失败的恋情,父母的施压,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去过广州。那座我奋斗五年的城市,那座充盈着欢笑也挥洒着泪水的城市,渐渐地,也只有在梦里才会变得清晰。

有时候,我也在寻思,自己人生的这条河究竟是从哪里开始变得蜿蜒曲折。是阿辉吗?可他又有什么错?那天从他家出来,他请求我原谅,但我还是战胜不了自尊,没勇气和他一块面对困难,所以,这件事不该怪他。是父亲吗?可他又有什么错?哪个父亲放心自己女儿在那样一个浮华的都市里混生活。哪个父亲不想自己儿女平平安安留在自己身边。既然都没错,难道错在我自己?可我又不知道原因。都说长子长女的命普遍不好,他们考虑的东西最多,活得也最累。这话,我只同意一半。我不信命,我认为自己的命是自己掌握的,是一生中做了无数次选择后综合得到的结果。可是,人生又往往面临着无数岔路口,只有走过了,才明白此路是什么样子。假如我当时可以不顾一切,再次回到广州,那时我的人生境遇将会再次改变,我也可能像秦丽娟一样,潇潇洒洒的活一辈子。不过,那也只是假如。

在广州打工的经历,不但没给我带来光环,还成了我生活上的枷锁。回到老家后,实在闲不住,打听到镇上食品厂在招工,便想去试试看。这间工厂和广州那边自然比不了,工资少,工时又长,不过好在离家近,眼下我也没有用钱的地方。厂里大部分女工都是附近村的,也有许多我认识的长辈,都说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多,此话一点不假。我在广州做三陪女,就是从她们嘴里传出来的。我承认,从广州回来后,我在生活习惯和穿衣打扮上,的确与村里人有些差别,但那也不能造谣说我是三陪女啊!我强压住自己的怒火,暗中窃听,慢慢渗透,终于找到了谣言的源头。我二话不说,狠狠地给了那个长舌妇两巴掌。

失业后,父亲便琢磨在市场大厅帮我弄个档口,再买台缝纫机,平时改个衣服,迁迁裤脚儿,顺便卖点裤衩背心。我自然挺高兴,想着不用再受打工气,大小也是自己的买卖。于是没多久,我就支起了我的小店。一开始,我还以做活儿为主,后来发现,卖货可比做活儿来钱快多了,于是,我便把心思全放在了卖货上。找到了门道儿,我就一点点从五爱市场上些衣服来卖,凭我的眼光和搭配技巧,回头客越来越多,时间一长,我就把旁边两个档口也兼并了过来。事业上的小有成就,多多少少弥补了离开广州的失落感。不过,我的爱美和要强,也给我带来了诸多烦恼。

历朝历代,女人就没有不爱美的。只不过,因为社会等等方面的因素,那颗隐忍又躁动的心,被她们自己捂地死死的。本来就喜欢穿衣打扮的我,做了服装这一行后,就更放肆了。超短裙,黑丝袜,露肩的,露脐的,我都敢往自己身上招呼。顾客见了,手在我身上左摸一下右摸一把,喜欢的不得了,可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感叹道:这件也就你穿好看,我可没你那条儿!当然,也有胆大肯尝试的,可旁边的老公却急了:你他妈赶紧脱了,穿着像个鸡一样!说完,女的好大不乐意,我也死瞪着他,在心里骂,一个男人这么点心眼,这辈子也就这样了。说到男人,我是越来越讨厌,在店里,即便是有了女伴的,他们也总是偷偷地瞄你,真让人恶心。那段时期,家里也帮着介绍了几个,结果都没了下文。要么是我实在看不上,要么是男方嫌我太”风尘”。在农村,超过二十五岁就算大龄剩女,我心想,剩下就剩下吧,有了自己的事业干,结不结婚的倒真无所谓,只是父母那边催得紧!

就在这种情况下,我认识了我的前夫。

我前夫叫王亮,比我大一岁,我们认识时他刚退伍不久。比较起其他相亲的男人,他倒显得挺自然。我是很反感一上来便查户口,就好像这事就准保能成似的。条件可他的心,他便松一口气。不可他心,脸一拉,然后在心里反复权衡。你说一句话,八百个心眼儿等着你,实在太累!和他一起,话虽然不多,却很舒服。他问你的,都是你愿意说的,而他说的,也都是你不好意思问的。总结下来,就是很有分寸感。除此之外,和他也颇聊得上来,外出打工和服役,两件事看似不挨边儿,本质上却有相同之处。而且,我们之前都在同一所中学读书,时常也会提到几个都认识的朋友,聊些八卦,说上几个件有意思的事。那时,他总来大厅找我,有时也会骑着摩托,帮我去五爱调几件货。这么一来二去,我对他最初的印象还不坏。

生意生意,是事关于生存的大事。我年纪轻轻,就可以把生意做得这么漂亮,自然引起不少人嫉妒。首先,就是有人开始效仿我,我上什么款式,她们就跟着上什么款式,不止如此,卖的还比我便宜。其次,就是档口的租金连番上涨,就连其他那些卖小电器的,卖调料的,卖文具的租金也开始涨。我知道,他们嘴上虽然不说,可心里都记恨着我呢。这些事,我不敢跟父母抱怨,只能等王亮来,向他倾诉。因为恶意竞争,我们经常和同行发生口角,到后期,辱骂甚至成了我们日常打招呼的方式。

一天下行,我和王亮往外走。刚走到车库,就看到摩托车旁站了五六个壮汉。他们清一色的麻脸,板寸,立着眼。身上都穿着黑夹克,工装裤,解放鞋。手里还都拿着木棒钢管之类的家伙。

初秋的北方,天微凉,小巷吹起的过堂风,让我不禁打了个冷颤。再看王亮,他一脸严肃,侧脸也起了一片鸡皮疙瘩,腮帮子绷得紧紧的。我下意识地攥着王亮的袖子,他拍了拍我胳膊,示意我站在这不要动。我点点头,悬着颗心,看着他往摩托车那走。

夕阳透过楼宇之间的缝隙,在墙上印出了一个火红的三角形。王亮背对着光,走得不快也不慢,走到那几个轮廓跟前儿,他掏出烟,发了一圈后,开始和那几个人交谈。交谈过程中,还时不时地回头看看我。几分钟后,他转身要走,却被其中一个大汉拦住。他甩开那人的胳膊。那人大叫一声,像发号施令似的,几个人就像老虎似地扑向他。王亮大叫着让我赶紧走,可我还是愣在原地,两只脚像灌了铅。我不知该怎么办,只能眼看着他和那几个人撕打在一起。一开始,王亮还可以灵活闪躲,几棍下来,便招架不住,于是他也不管他人的拳脚,单找一个打,打得那人哇哇大叫,直到最后,他的动作开始变形,就趴在地上护着头,任他们拳打脚踢了。

那些人见王亮一动不动,都停了手,又好像不够泄气似的,把摩托车一脚踹倒,还恶狠狠地指了指我。等他们一走,我连忙扶起王亮,见他紧紧闭着眼,头发被血浸湿,脸也肿得不成样子,我害怕极了,我一边哭一边喊。可谁成想,他竟然睁开眼冲着我笑。别喊了,你喊有个屁用,赶紧把打个车,把我送医院。见他没事,我才稍缓了些神儿。去医院的路上,都是他在安慰我,就好像是我受了那么重的伤似的。你记住,打架时如果对方人多,其他不用管,就逮住一个体格差的,往死里打。他们见你发狠,就不敢再动你了。我在心里想,那你怎么还被打成这样。可我没说,我没心情和他探讨这个,我只想弄清楚他们到底是什么人,要干什么。他说,那些人是想让你离开大厅,我没同意。我王亮不是吓大的。

听他说完,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知怎地,我竟然想到了阿辉。同样是难以忘记的画面,关于阿辉的,是那么快乐,那么暖心。而眼前的这个人,虽然没有阿辉那样温暖,给我带来的却是浪漫的,安全感十足的。也许正是因为这种安全感,才让我下定决心同他一直走下去。

在那件事发生不久,我答应了他的求婚。

结婚,实在是一件幸福又痛苦的事。

王亮两个哥哥陆续成家,已经掏空了公婆的积蓄。没钱盖新房,就只好从二哥家的房子旁兼并出了两间,远看就像一台大巴车后头挂着一节彩钢房似的。双方父母见面,谈到彩礼时,父亲表示:只要闺女没意见,婚礼办风光些就行,以后的日子还长呢。公公赶忙答应,说:那是必须的,车队和婚纱都租最好的。婚宴上也要上档次,必须要有一道海鲜。烟,咱们用五块钱的红双喜。酒,咱就选老龙口瓷瓶。婚庆也请全镇最好的,给乐队加钱,一直让他们唱到后晌,热热闹闹的,亲家公你看怎样?酒过三巡,公公摆了摆手,说他头疼,先眯一会儿。婆婆见公公躺下,又给我爸倒了一杯酒,小声对我爸说:亲家,咱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有件事得求你帮忙。实话实说,办婚礼的钱,我们还差点,能不能暂时从你那挪一些,收到礼金后马上补上。你别多心啊,收了礼我们立马就还。父亲点了点头,半天都没说话,眼前的酒也始终没喝上一口。

从小家境还不错的我,从没为钱操过心。我对过日子的概念,就是有自己的小天地,努力实现一个又一个小目标。装修新房时,父亲来帮忙,他像僧人一样虔诚认真,将瓷砖一片片贴在我即将忙碌一辈子的厨房里。父亲说,闺女啊,我知道你一直对爸有气,别怨爸,好好过日子,只要两口子肯干,在哪都一样。我当时被幸福冲昏了头,并没在意父亲的话,也没有留意到他眼角的泪。我这个人,一向都不懂得怎样恨别人,何况是我的父亲。我认为,无论什么事,归根结底都要转到你自己身上。说白了,路都是你自己选的。只是让父亲没想到的是,他阻止我留在广州这件事给他带来的悔恨,不但没有随时间慢慢淡化,反而越来越加重。当然,这是后话。

新房装修好的第二天,我收到了父亲买来的一整套实木家具。

蜜月一过,我们便开始为生计奔波。服装生意肯定做不成了,留在汪村,我们又不会种地,何况种地的收入也不够花销。到镇上做些小买卖吧,手里的钱也不多,他的那些退伍费不能动,将来还要留着来养娃。而且,赚了钱怎么都好说,若是赔了,那日子可就真没法过了。想来也只剩下打工这条路可以走。

就这样,王亮找了一份纸箱厂的工作,我则在村里一个小作坊,还是干老本行,踩缝纫机,做鞋帮。说实话,一开始,我对婚后生活还算满意,虽然不及在广州时轻松自由,但还算安稳踏实。家虽然不大,却很温馨,一切都随我意愿来布置,要知道在那个年代,还有多少跟公婆一起住呢。对于王亮,也算满意。尽管在结婚后,他逐渐变得有些....“庸俗”,可我认为那是在军营中沾染的恶习,男人嘛,只要别太过分,不算什么大毛病。我们对生活观念一致,目标明确,只要两个人勤劳要强些,日子就一定可以过好。可是,自从我怀孕后,一切都变了,就好比是一条围巾上的一个线头儿,被生活之力不断地拉扯,直到最后变成烂糟糟的一团。

我的工作难免会接触胶水之类的化工品,怕影响胎儿,我便辞掉工作,在家专心养胎。我就不过多阐述怀孕时的心情,我想每个家庭,每个做母亲的都会懂。我感谢老天爷的馈赠,为当好一个母亲做准备,可他却整日忧心忡忡,脾气变得越来越差。那段时间,他总嚷嚷着要换工作,说养娃开销大,自己那点工资根本不够,下班回家,像开水里的蛤蟆似的蹦来蹦去。我懂得男人养家不易,也理解他的心情,可是既然选择了要孩子,就要负责任,不该将孩子视为我们的负担。临产前,我让他把存在银行的两万块退伍费取出来,以防万一,可他却支支吾吾,直到我生下孩子那天,他才告诉我,那笔退伍费根本就不存在。听到这话,我脑子一片空白。

事情起因是,当兵期间,他在部队没少打架,不仅和战友们打,还和地方民众打,而且屡教不改,最后只能被遣送回来。结婚前,他怕我嫌他穷,就和我说了谎。他坦白完,我倒是表现得很平静,也可能是儿子的出生抵消了这些糟心事。再者说,这个谎话也并非出于恶意,没钱我们可以再赚,两个利手利脚的人,难道还养活不了一个孩子?话虽这么说,眼下这关还是要过,最后还是宝子姥爷帮衬着,我们才算暂时松了口气。

直到现在,还总感觉对我儿子有所亏欠。刚出生时,就没吃过我几口奶。长大了,迫于生计,也没时间陪伴他,任其像野孩子似的满村乱跑。奶粉,在当时无疑是笔很大的开销,即使是最便宜的红星奶粉,一袋也要十几块钱,指着他每月几百块的工资肯定不够。我知道,他也很着急,便没说什么。后来,他成天不着家,有时候一走就是一个多礼拜,回来时,都会扛着一箱奶粉,再把赚的钱交到我手里。我问他,他就说是去外地出差,可我知道,一个纸盒厂工人哪有那么多出差机会。后来,我才知道他在“倒药”。

说是倒卖药品,其实就是卖假药。关于药品包装,对他所在的纸盒厂来说,简直就是小事一桩。有了以假乱真的包装后,其他的就更简单不过了。做药片儿,用黄莲粉和淀粉一掺,既看不出来也吃不出来,人吃了,吃不好却也吃不坏,不会出什么大问题。而且,销路都是外地的一些小县城,大多都是一次性买卖,消费者对此也疏忽大意。我虽然不支持,但也没什么好的办法,那个年头,想要来钱快,必须铤而走险。只怪我当时太糊涂,不知道这样做已经触犯了法律,更不知道,这件事究竟能带来多严重的后果。

那一夜,我心慌得格外厉害。我把毯子盖在小宝身上,起身打开了北窗。窗外那颗樱桃树的枝桠间,结满了闪闪发光的星星,月牙弯刀似的摆在夜空,像是随时都会掉下来扎进我心房似的。秋夜很静,风和月光都很凉,一阵微风吹进来,引我打了个很长的哈欠,我感觉一口将月光吃进了嘴。不知不觉,我的眼眶里盈满了,凉的,疲倦的泪,突然,一颗流星划过夜空,我全身起了细碎的鸡皮疙瘩。后来我才知道,正是那时候,王亮一伙在千里之外的城市中,被警察堵在了旅店里。

王亮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

直到现在,我也不愿提起那两年我究竟是怎么过来的。我的心就像朵蒲公英,一点微风就能把它吹散。小宝的哭声,常常惊得我一身冷汗,就算是房檐上燕子的啼叫声,也会让我感到心慌。究竟怕什么呢?我自己也弄不清楚,整日蓬头垢面的,不想出门。除了小宝外,墙上那本日历便是我生活的全部期望,每天起床第一件事,便是撕下一页,直到那本日历越来越薄,我的心也仿佛减轻了重量。春节,二月二,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我期待过节,又害怕过节。我日盼夜盼,平时觉得一年一年过得跟车轮似的快,可这两年怎么如同分娩时一样难熬!

王亮出狱那天,是个清凉的秋日下午。监狱大门口,郁郁葱葱地长满了野蒿,空气夹杂着一丝植物的苦味,正是这种味道,催得我眼泪噼里啪啦直掉。小宝蹲在地上玩土,我站在那里,看着秋日把我影子拉得好长好长。我在心里反复预演着同他见面的场景,自己该说什么,以什么样语气说,结果越想脑子越乱。他从大门里走出来时,穿上了那套我寄给他的运动服,可是,他并不像我想的那样瘦,好像还胖了一点,衣服很可笑地紧贴在他身上。他脸色还不错,人也挺拔了些,他一边走向我,一边用手揩着眼角,看到小宝时,一把将他抱起来,小宝很乖,喊出了我来时教他说的那句,爸爸,回家。他听到后,笑的像个孩子似的,连忙点头说,回家,回家!从那一刻起,我感觉自己漂泊了两年的魂儿,终于回归到身体里,我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了!

王亮回来没几天,便开始琢磨如何赚钱。因为有了前科,工作自然很不好找,若是做些小买卖,没钱且不说,小宝太小离不开大人,公婆又指望不上,他自己一个人也很吃力。最后,我们决定在家里弄个小作坊,再雇几个帮工,替鞋厂做鞋。这样,我即能出力,又能照顾家,还没有赔钱的风险。怀孕前,我在同村的作坊做工,也大概了解了做鞋这个行当。在当时,沈阳的南塔鞋城,是全东北最大的鞋类批发市场。里头除了一些品牌鞋和广州鞋外,也有不少价格低廉的本地鞋。这些本地鞋大多没有正规厂家,基本都是以品牌鞋做模板,款式更新的快,价格也比正品鞋便宜得多。鞋厂把鞋帮,模子,鞋底之类的分发给各村的小作坊,验收合格后按件付钱。虽然鞋厂需求量不稳定,可总体收入还是要比打工强,我还是信奉那句话,只要肯吃苦,勤劳要强,日子就会越过越好。

说干就干。我们在院里盖了两间厂房,木窗是从旧物市场买的,棚顶用木板搭成,上面铺几层塑料布就算是做了防水。屋里,砌了个用来烤鞋的烤箱,烤箱连着炕,可以躺下休息,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摆鞋。房间的另一面,是给帮工预留的工作台,这些帮工主要负责“绷旋儿”,就是把鞋帮钉在模具上,同样也是计件算工资,活儿虽然不难却十分磨人心性。我则负责将“旋子”上的钉子起下来,刷上一层氯丁胶,再递给王亮。王亮坐在烤箱前,把鞋放进烤箱,烤好后,将鞋帮粘上鞋底,再把“旋子”拔出。最后,我再用除胶剂把残留在鞋帮上的胶擦掉,一双鞋就这样做成了。

做鞋这活计虽然挺简单,可也并非所有人都能干。一来你要能吃苦。赶上鞋厂要急件儿,干到后半夜是常有的事,遇上三九天,王亮还得骑着三轮,冒着风雪给鞋厂送鞋。赶上三伏天,更遭罪了,烤箱烤得他汗流浃背,每隔小时就要冲一遍澡,冰水也是成壶成壶地往肚里灌。二来是你得不要命。做鞋接触的都是些化学物质,就拿那胶水来说吧,为了节省成本,用的都是些劣质品,有多少同行因为成天闻那些有毒气出了毛病,这是拿命在换钱。三来你必须要心细。在完成鞋厂下发的数量任务之外,还要保证质量,既然是手工,就要讲究工匠精神。除此之外,还要控制成本,时常留意帮工市场的行情等等....不过万事开头难,当你摸索出了门道后,一切就变的得心应手。我们,也开始渐渐向自己的生活的目标努力了。

做鞋的那几年,我的心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王亮入狱前,我还对自己的人生抱有很大信心。我想着,等我们攒够些钱,就去南方寻找商机,然后回家发展,混得好,也许还能在城里安家。可是,这些想法也随着王亮一起被关进了监狱。

上面我说了,因为做鞋忙,小宝儿时遭了不少罪。那时农村不兴幼儿园,为了早些脱手,小宝刚满五岁就让他上了小学。在校门口,看着他站在一帮比他高比他壮的孩子里,可怜兮兮地回头看着我的样子,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没办法,我俩没日没夜的干,只希望他以后能轻松些,既然在城里安家不太现实,我和王亮就奔着给儿子盖栋房子使劲。在农村,父母的头等大事就是给儿子盖房子,将来好留给他娶媳妇用。我们这样的过来人,太清楚给子女一个小家对他们生活的重要性。而且,自从王亮出来后,性格变得十分内向,在村里也抬不起头来,生怕村里人因为那件事瞧不起他。人要脸树要皮,我们也憋着口气,暗下决心一定要做出点样子给村里人看看。钱,我们一点点赚,房子,我们一点点盖,只要勤劳要强,还怕过不好日子!可就在我们一步步奔着盖房努力时,一场大火摧毁了我们刚刚建立起的希望。

我在午夜惊醒,看到了窗帘上有光影浮动。

打开窗帘,只见外头红得可怕。我连忙叫醒王亮和小宝,穿上衣服。刚要开门,王亮拽住我说:不要命啦,赶紧报警!说完,他抱着一盆水,冲进院里。反复折返数次,大火似乎也让他明白了自己的无用,我们便呆立在那,一起看着大火肆虐起来。

橙红色的砖,被火苗衬得像块烧红的铁板。绿色的木窗框里,不断有火舌伸出,夹带着噼里啪啦的声响。火舌尚未窜到的墙另一面,被烟熏得黢黑,火光下,黑烟和白烟像两股潮水似地争相流进夜空。烟,好似夜里的精灵鬼魅,时而钻进了砖头缝儿,时而隐进了火,十分灵动。不一会儿,棚顶的火也开始放肆起来,火苗窜得老高,白的里儿,橙的面儿,红的尖儿,一寸一寸地变长,变高,紧接着,像突然吃了辣一样,惊诧地窜起,较劲似地,甩出一个长长的尾巴来。棚顶的木板被火咬碎,变成一个个火团砸向地面,每次伴随一声炸响,窗口就会有火柱吐出。一些尚未燃烧的木板,扬起了带着火星的焦炭,窗口暂时暗了下去,像是蓄力,又像预谋,说不定何时就会重新翻起火蛇。院子里十分通明,甚至可以看清那些飞扬着的灰吊儿。小时候,我管这种叫“大尾巴灰”,呈黑色棉絮状,附着力强,像黑色的雪片似的。我望着这些漫天飞舞的黑雪,宝子在我身旁,像是看一场烟花表演似的蹦蹦跳跳,我怀疑这就是一场梦,甚至忘记了难过。

消防车半个小时后赶到,第二天,留下一院子污水和一堆没有勇气再拾起的废墟。

忘记扑灭烤箱里的火,王亮感到十分自责。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一直红着眼,声音沙哑,饭也不肯吃。而我并没有怪他,厂房,可以再盖,钱,可以再赚,只要人没事,一切都可以重新再来。所以,每天起床,我都会走进废墟,把焦炭和废料清理出来。好在是厂房,除了棚顶和一些物料被烧外,其他并无大碍。重新吊好棚,墙体再用水冲刷一遍,换上新窗户,就可以继续做活儿了。一场火,不足以打败我。不过对于曾经顶天立地的王亮,却像燃起他心中的脆弱似的,那场大火之后,他就像换了个人。

王亮出轨了。

我家有个帮工,三十多岁,没结过婚,村里人都叫他冯程程。她姓冯,可程程并不是她的真名。至于为什么这样叫,是因为她是李四的姘头。李四,是邻村的流氓,用现在话说就是村霸,平时靠倒卖猫狗和强收集市上的租金为生。李四五十多岁,总梳个大背头,穿件呢子大衣,一副许文强的派头。她不到二十岁就跟了李四,后来,李四被人挑了大筋,从此在江湖销声匿迹,程程就回到了汪村。大家都知道她老底,没人肯搭理她,有段时间家里一直招不到人手,实在没辙,就让她来帮工。这个程程,长得一般,圆脸,大眼睛,蒜头鼻,个子不高,小手小脚。后来我见过有种叫加菲猫的,那张脸简直跟她一模一样。她不但长得像猫,动作神态也像,举手投足间都透着股媚劲儿。坐下前,必须用手将屁股上的裙子抹平,极缓慢地坐,生怕椅子上有钉子似的;干活时,总是双腿并拢,摆向一侧,露出莲藕状的小腿,上演一出嫦娥奔月;就连喝水时也有戏,杯靠近嘴边,脑袋总要先那么晃荡几下,一双眼也不闲着,淌出秋水般的眼波望着你,就像是有多少话要同你说似的;整日里,她都挂着讨好般的笑,说话时也总是压着嗓子,一口一个姐,一口一个姐夫地叫着。

我同她关系还不错,赶上没活儿,还总约她一起上镇上买衣服和做头发。她特爱听我说广州打工时的事儿,每次说起,她都亮着眼,停着脸地听。她什么都愿意同我讲,她告诉我,她为李四打了好多次胎,医生说她怀孕几率已经很小了,要是不嫌弃,可以做宝子的干妈。她还说,跟李四她从来不曾后悔,她庆幸自己最好的十年也是最风光的十年,女人的一生,能有这么潇洒的十年就够了。至于以后的事,留到以后再说,眼前的快乐最重要。我很欣赏她的洒脱,不过,王亮对她的印象却很差,他俩是初中同学,他说她这个人不简单,不让我和她走太近,所以,那件事发生前我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而且,从来没受过什么伤害的我,一直对身边的人怀有宗教般的信任。

那段时间,王亮总在半夜醒来,轻轻地穿上衣服出门,个把小时后再回来。起初,我以为他去上厕所,或是去检查厂房,并没在意。可后来,他出去的次数越来越多,时间也越来越长,我便起了疑心,决定跟着他看看他到底去哪。夜晚,月光如洗。房檐下的几何图案,杨柳枝桠,路旁的牵牛花,立在墙上的竹竿,都被月光照得一清二楚。我随他一直向北走,走到了汪河边,午夜里的汪河,我是第一次见,无风,河水如同黑色的果冻般静止,凝重,倒是里面映着的流云和皎月不断地流淌,像电子日历中的动态图画一样。河边腥味很重,我穿着拖鞋,脚踝被岸上的茅草刺得痒痒的,就在我决定叫住他时,我看到了站在堤坝上的冯程程。

我不是一个遇到事就爱哭爱闹的女人。我的父亲,年轻时也干了一些荒唐事,所以对这件事我也有心里准备。事情既然发生,就要想办法解决。眼下,我需要这个家,我过了两年苦日子,又经历了一场大火,这个家才逐渐步入正轨,不能就这么拱手让人。何况小宝也还小,不能没有爸爸。他向我承诺不再与那个女人见面,求我给他一次机会。虽然我知道自己对这件事一定会心怀芥蒂,可日子还要往下过。第二天一早,我收拾好行李,打算回娘家住段时间。我的母亲,虽不识字,却富有一定的生活智慧。她的一些话,让我思考是不是我自己出了问题,仔细想想,我对他,对这个家,已经做到了我能做到的一切。论长相,我并不比那女人差。我们的感情,也并无裂痕。论我对他的付出,两年的苦日子足以说明一切。既然问题不出在我,那就出在他身上了。一想到他,想到那个女人,我的心就像行驶在隧道里的车,急切地想要马上到达出口。

除了这件事,还有件事让我感到心烦。回娘家的这些天,发现我的父亲沾染上了赌瘾,而且赌额非常大!当母亲说家里的几十万存款现在就剩下两三万时,我大为震惊。和父亲发了好大的脾气,最后以死相逼,才打消了他要借高利贷往回捞钱的念头。

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一个因为赌,一个因为色,正逐渐离我远去,留给我的是个看不清也猜不透的躯壳。而我,怎么也想不出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日子,就像一潭烂泥,我能做的,只有一步步,低着头咬牙往前走,不敢去看前面还有多远才能到达彼岸,因为,我害怕失去迈开腿的那份勇气。

有人说,男人出轨,只有零次与无数次之分。这句话很准确的验证在了王亮身上。只是,他不再像第一次那样自责与愧疚,甚至还拿出了破罐子破摔的架势。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究竟是自己的纵容导致他变本加厉,还是那场大火,烧毁了他的伪装。他变成了一个极为自私的人,酗酒,纵欲,庸俗不堪。我们也在一次又一次的争吵中,逐渐变成了对方的仇人。

砸在我脸上的拳头,日复一日的劳作,孩子的哭闹,对未来的迷茫.....这些因素让我整个人变得阴郁。虽然还不满四十岁,可爱情似乎离我越来越远,渐渐地,我对生活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儿子身上。曾经我以为,儿子就是我的软肋,为了他,我什么委屈都可以忍,什么苦都愿意吃。可现在我才清楚,我真正的软肋,其实就是自己没有恨别人的能力。只是这种不自知,让我稀里糊涂地过了整整二十年,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

在那段极灰暗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在广州的那段时光。每次想起,我都会暂时忘却生活的苦,把自己扔进那春意盎然的电影里,跟着里面的人笑,跟着里面人哭,直到画面渐渐模糊,随眼泪谢了幕。

2003年的大年初五,我接到了丽娟打来的电话。她提议寝室的姐妹们一块聚聚。上次她回沈,就因为我过年活儿太忙没去上。这次人到的比较齐,她说,无论如何你也得过来,不来就是瞧不起她。

晚上干完了活儿,我回到屋里,把箱子里的衣服铺在炕上,准备挑选明天穿的衣服。

我看那件不是挺好的吗。王亮在炕上一边喝酒,一边斜睨着看着我找东西。里头套这个,外边穿件羽绒服。

我没说话,低头继续找。

明天你几点回来,别太晚,十几大件鞋等着要呢。唉,我跟你说话呢。他说。

找到一件灰色针织裙。样式虽老了些,不过厚度还行,也比较适合聚会穿。我把它展开,在身上比了比。

一天跟你说话真鸡把费劲。操你妈的。

小宝醒了,看了一眼王亮后,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你喊什么!看把孩子吓的!

一天都他妈该你们地,一个个都跟个冤种似地。我操你妈的。

把小宝哄睡后,洗了衣服,怕第二天不干,又用风筒吹了半个小时,平铺在炕头。一抬眼,已经凌晨两点多了。

即便是在正月,夜色也是十分凝重的,雾很大,看不到星星和月亮。这样的夜之所以存在,仿佛就是为了等待黎明似的。我睡不着觉,隔段时间便起身,摸摸裙子看看到底有没有干透。窗外,天光一点点地变亮。我认为日出这件事,不是非要有景物衬托才美,即便在屋里,也能感受到那种变化,在短暂的水墨蓝过后,蓝里就会透出一些红,待一会儿,就变成了明亮的金黄,接着发出白炽灯似的光,整个窗外一片澄明。这种变化令人陶醉。拉开窗帘,玻璃上的冰霜被阳光映射出彩虹的颜色,麻雀在院子里叽叽喳喳地叫,在积雪上留下了一点点的小窝。又到了冬天早上最难熬的时刻了,我深吸一口气,抓起旁边的衣服披上,跑到厨房,将炉灰掏出来,生好火,把水壶放在炉盘上。

习惯了某种生活,哪怕出现一丝的变化,都会使我感到不安。虽然饭局订的是下午,我还是一大早就出了门。到酒店时,距离约定时间还有四个小时,我决定在这附近转转。算下来,已经有七八年没见到他们了,我期待见到她们,又怕聊起各自的生活。我怕的,并不是因为自己生活境遇会使我感到委屈,也不是因为他们的生活的惬意而羡慕嫉妒,我只怕如今的自己让她们感到陌生,怕那个广州时的“吴倩莲”这个念想在这个世间已无踪影。不过,好在她们没有谈起这些,我们聚在一起时,又像十多年前一起在宿舍里谈天说地,仿佛当中的岁月消失了一样。

让我感到变化最大的还是丽娟。她胖了足足能有五十斤,一身白色运动服,走起路来就像一只大白熊。不过从一些细节上看得出来,她有意穿得很“朴素”。去年,我听说了她和当年那个广州仔离了婚。如今,她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饭局上最活跃的便是她。

“当然要对自己好了。好像没了男人不能活一样。”“出轨这种事,绝对不能原谅!”孩子,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也不希望你过的不快乐。”“对啊,我又找了个有钱老头,都快六十了,要现实点。”丽娟的这些话,句句就像钉子似的扎心。吃完饭,同她一块回镇里的一路上,我和她说起了自己的近况。

令我没想到的是,正是这番倾诉,让我有缘能再次见到阿辉。

三月,积雪虽然尚未完全融化,空气却已不再那么干冷,打开门,还能闻到潮湿的泥土气息。早上,蓬头垢面的我拎着垃圾桶出门。刚走出院子大门,便看到了他。

不知怎地,见他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装作不认识他。匆匆扫了他一眼后,赶紧越过他身前,快步走向往垃圾堆。

“燕子。”他叫住我。

我有些尴尬,赶紧放下桶,拽了拽线裤,拍一拍身上的破棉袄。我试图表现得自然些,心里想了好几句开场白,可到最后还是问了他一些比如什么时候到的沈阳,来干什么,准备待多久,怎么知道我家住址之类的一些实际性问题。

回答我的时候,他一直盯着我,而我却不敢看他。直到他问起我当初为什么不辞而别时,我才鼓起勇气看他的脸。他个子不高,使我可以平视他,当我看到那张熟悉的脸时,觉得自己好像恢复了一些勇气,这种勇气既是他给我的,也是我尚未完全泯灭的青春给我的。在广州的记忆被我唤醒,我也不顾不上自己狼狈的样子,和他坦白当时的境况。

说完,他的表情似乎不像开始时那样严肃,他试图接过我手里的垃圾桶。我拒绝了他,我说我要回去了,家里还有许多活儿要干。他说想去我家里看看。见我半天没说话,他又说,你的情况丽娟跟我说了,我去就说自己是从广州来的鞋商,想了解当地作坊的情况。主要也想去看看孩子,待一会就走。见他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我也只好答应。

家里太久没来客人,王亮见到这个远道而来的客人后十分激动。谈到做鞋时,嘴里更是滔滔不绝。“我跟你说啊朋友,别看你们广州鞋知名度高,甚至有的出口国外,但质量不见得比我做的好。现在不都讲究纯手工,那些LV的包,瑞士表,劳斯莱斯,哪一个不是一针一线,一个零件一个零件地用人来造。做鞋,也是门手艺。”

王亮一边说,一边给他介绍自己的“工坊”。他则是一边点头,一边笑,偶尔偷偷看我一眼。

“如果说,我给你们机会跟我到广州,你去不去?”

直到现在,我还能记起自己刚听到这句话时的感受,心慌,震颤,眼睛发酸,我像孩子似的站在那不知所措。这句话,阿辉虽然是对着王亮说的,可那电光火石间向我传递的眼神,是那样的坚定,固执,温暖。期待着我给出答案。

“这个,这个得看你出多少钱了,背井离乡的,要是赚的差不多,谁也不愿意.....”

我打断王亮,说:“谢谢你。年轻时我去过广州,那时没选择留在广州,现在也不想回去。”

“你让我们好好想想啊。燕子,你怎么回事,你不总吵着要.....”王亮赶忙拽住我胳膊说。

“我是说过要去广州,但不想去那边做鞋!”

“难道你。”阿辉的声音越来越小。“难道你就不爱广州吗?”

我强忍着眼泪,假装去厨房倒水。眼泪滴在茶杯里,在水面里扎出了几个钉子。

当我回到屋子里时,阿辉已经走了。

“那广州鞋商说,还要在这待上几天,容我们好好想一想,想好了就打这个电话。”王亮指了指炕沿上的纸片说,“南方人是挺会办事儿的,还给了小宝一千块钱,我看他挺有实力,你赶紧收拾收拾东西,咱们跟他去广州吧,抓住机会,万一人家反悔了呢!”

“要去你自己去!”说完,我的眼泪再一次落了下来。

那个电话,我始终也没有打。四月一号那天,张国荣在十四楼纵身跃下,和阿辉一起,永远的在我生命中消失,留下了最美丽的遗憾。

小宝十六岁的时候,我们终于盖起了一栋大房子。

那个房子盖的真是漂亮啊。二百平面积。水泥板棚顶。光是地基,就有六米高,二十层的水泥台阶,齐齐地伸向门口,走在上面就跟要去登基似的。房檐是朱红色的琉璃瓦,雨搭又宽又长,下雨时在下面支张桌吃饭都不打紧。瓷砖选的就更高级了,我俩特意参考了市内的别墅,选了橙色和红色的磨砂砖,我爸还特意尝试着做出菱形图案,看起来更鲜亮,更高级,更洋气。在当时,盖房都讲究个气派,也没想过实用性,窗都是四扇大的塑钢窗,门也是四米长的铝合金门,到了冬天,冷风嗖嗖地往里灌,一天烧多少煤都不管用。尽管如此,我们一家三口住进新房时还是美滋滋的,王亮能挺起腰板走路了,宝子在铺着欧式瓷砖的客厅里头打滚,客厅回响着他咯咯地笑声。我就更高兴了,像是一块石头落了地,在上梁宴上,村里人哪个不夸上一句:燕子,你们家这房子盖的真气派。你家孩子真有福,长大了得找啥样媳妇呦。听到这话,我好几天都没合拢嘴。

那些成语说的好:物极必反,乐极生悲,兴尽悲来。老祖宗留下的,必有其道理。就在我们住进新房那年,村里传来了拆迁的消息。拆迁对于其他村民来说,是件大好事,是一生中少有可以改变命运的契机。但对于我们却不是,虽然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拆迁费,但我们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这栋房子注入了我们太多的心血,承载着太多美好的愿望。看着铲车和抓钩机把那么漂亮的房子毁掉,我的心都快要碎了。

拆迁以前,要说对国家,那我是一百个感恩戴德。去广州,干作坊,孩子在家门口就可以上学,日子也过得一天比一天好,庆幸自己赶上了好时代。拆迁这件事,需要国家和老百姓进行有效沟通,不能视农民们为洪水猛兽,更不能强制解决。百十来号穿黑制服的人,凶神恶煞似的,现场惨烈程度不亚于阿富汗战场。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他们不了解农民们的生存状态和精神状态。本以为农民得到了补偿,就可以彻底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存问题,但他们高估了这些农民对钱的免疫力。这些农民,穷苦了大半辈子,突然有了钱,大都会不知所措,他们对钱没有规划能力,过渡消费,赌博,出入娱乐场所,钱刚打到卡里,通常都是几天乐,最后还是得“扎脖儿”。

王亮就是个例子。有了钱后,他隔三差五的就去镇上的“帝豪”歌厅。因为这个我跟他没少打架。眼看着钱被他挥霍掉,我也管不了他,没办法,只能选择同他离婚。

搬进回迁楼之前那两年,我和小宝一直在外租房住。在这期间,我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小宝上了中专后变得特别叛逆,每个礼拜回家脸上总是带着新伤。毕业后,王亮让他去学校分配的电缆厂上班,他死活不肯去,王亮一巴掌把他扇到了三轮车底下。第二天一早,他离开了家,搬进了男士宿舍住。和王亮离婚后,我把他接过来,想着自己能照顾他,起码能给他做口热乎饭。但没想到的是,他给我的第一份见面礼,就是把一个十七岁的女孩肚子给搞大了。

都是女人,你说我不心疼那个小姑娘是假的。我跟儿子说:你是个男子汉,既然出了这事,就要对人家负责,我去跟人家父母谈谈,看看对方有什么条件,尽快把婚礼办了。可他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我不,她就是个烂货,我不可能跟她结婚。说完,我狠狠给了他一巴掌。混蛋!你不喜欢你霍霍人家干啥!说实话,那是我第一次动手打儿子,打完他,我浑身气得直哆嗦,我怎么也想不通,为啥把孩子教育成了这个样子。都怪他那个该死的爹!都随他!不过打归打,我也不能不为自己儿子考虑,他还小,还有无限可能,婚姻是件大事,不称他心,日后也是件麻烦事。

姑娘家在外地,我让儿子跟我一起去,他说不可能,除非我想让他去死。没办法,我只好同那个姑娘一起回去。在火车上,我一直哭,姑娘见我哭,她也跟着哭。下了火车,买了二百多块钱水果。她家住山沟里头,路也不好走,下三轮车后我差点一头栽进水沟里。进了门,好家伙,屋里最起码有三十人。看这架势,我也没打怵,我说:老伙计,我是来解决问题来了,用不着这么多人商量吧。经过几次谈话,我大概认清了形式,姑娘的父母都是老实本份的农民,主要拿事儿的还属姑娘的大姑。她大姑弯着眼,有笑的动作却没有笑的模样,她说:不结婚可以,我们家也不一定看得上你那小子,不过你得补偿,我家玲子是黄花闺女先不说,你也是女人,也知道做人流多伤身体,这样吧,拿十五万这事就算完,打胎和后续问题我们自己承担,黄金有价,青春无价,不算无理要求吧,你看咋样。她大姑说完,我脑袋嗡地一响。

十五万,我倒是能拿得出来,可那是儿子的拆迁补偿费,是打算用来给他结婚用的。眼看着他就快二十岁了,说结婚还不快?到时候没有钱干瞪眼咋办,还能指望他那个不着调的爹?儿子啊,你可真糊涂啊,放着好日子不过,非要作!就在我犯难的时候,她大姑说,这样,既然咱双方都有诚意,来了便是客,在这吃顿饭,咱们边吃边聊。她说完,我心想这不就是鸿门宴嘛,唉,吃就吃吧,也容我好好想想该怎么说。一场饭吃下来,也没吃出什么咸淡,满脑子就是怎么说些漂亮话,讲些大道理,好把损失降到最低。最后,我说这是大事,我得回去跟他爸商量一下,刚开始还不让我走,我说,放心,姑娘知道我家地址,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我要想跑也不能来。好说歹说,承诺三天后给结果,这才放了我走。

最后,还是人家姑娘仁义,背着父母打了胎。我去医院看她时,她跟我说:燕姨,你别见怪,我们家人就这样。跟小宝在一起是我自愿的事,不怪他。我听小宝讲过,知道你也不容易,那钱我花着也不安心。听她说完,我眼泪簌簌地往下淌,我说:孩子,就凭你这话,我也肯定让你当上我儿媳妇。可她却摇了摇头,说:姨,我知道小宝不喜欢我,即使结了婚,他心也不在我这,和他在一起,我一点都不后悔。我爱谁,我自己说的算,我也不是件商品,能摆在台面上交易,日后让人家笑话。

有那么一瞬间,我仿佛从姑娘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倔强,善良,具有母性般的自我牺牲精神。我考虑了一下,即便是姑娘不追究责任,我也准备好了五万块钱给她。给她时,她死活不肯要,我告诉她,这笔钱不是你的青春补偿费,是燕姨给你的认亲礼,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闺女。说完,她把我紧紧搂在怀里哭。我说姑娘,你别哭了,再哭我心都要化了。

后来,玲子去了南方,我们见面机会虽然不多,不过逢年过节时一定会收到她发来的祝福短信。十年后,我接到了她的婚礼邀请。她给我订好机票,又安排了食宿,婚礼上,还让我同她父母坐在一起。唉,是我没有那个福气啊!至今我也忘不了她穿婚纱的样子,是那么美丽,那么大方。当然,我也忘不了她看着我的眼神,忘不了她喊的那一声妈!

如今,我已经做了奶奶。有一次儿子跟我聊天,他说,妈,你知道我小时候最怕什么嘛,我最怕就是听到你说,没办法,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我听完猛地一惊,这时才想起丽娟的话:“孩子也不希望你因为他而过得不快乐。”

从那之后,我感觉自己下半辈子不会再有真正能让我感到开心的事了。

2018年的夏天,我的父亲因肺癌永远离开了我。

出陵那天,我独自坐在父亲墓前,回想过去这五十多年来所发生的一切。当记忆被反复捞起,有个问题至始至终都在困扰着我,那就是:我的一生,究竟从哪里开始出现了问题?我苦苦思索着,甚至忘记了时间流逝。

站在山岗上,俯瞰到远处的城市的轮廓,红红的夕阳宛若从楼宇间升起。

森林在晚霞的映衬下,浮现出一片幽黑。

掠过楼宇的夕阳,刺痛了我疲惫的双睛。

闭上眼,忽然发现,一条金色的大河从我眼前激流而过。而丽娟,阿辉,王亮,冯程程,铃子,这些面孔也逐渐变得清晰.....一霎那,我感到心中澄净如水,曾经对这个世界生发出的所有情感,都化作了感恩之情。我要感谢这些人,是他们将自己的生命之水注入到了我的生命河流中,让我能源源不断地向前奔赴,是他们,共同组成了属于我的鎏金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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