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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复杂的人性

2018-03-08  本文已影响40人  五月小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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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放假终于看了心心念念已久的电影----《芳华》,看完电影后,又翻阅了严歌苓的同名小说,无论是电影还是书,给我的触动都挺大的。

电影对小说进行浓缩和改编,将故事以动态的画面展现到大荧幕,剧情跌宕起伏,给人的感觉更直观,而小说则以细腻的文笔将故事娓娓道来,引导读者渐入其境,感同身受,仿佛我们也成了女兵中的一员,成了另一个萧穗子。

读完小说,心里的情感错综复杂,对刘峰和小嫚的遭遇,充满同情和惋惜,他们被时代的洪流裹挟着前进,毫无反抗之力;对一切林丁丁之流,感到恶心和愤怒,他们践踏别人的善良,随着大流轻易地站到刘峰的对立面,让人心寒。

01

我好像在焦虑地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刘峰是一个好人,一个雷锋式的好人,可人们总觉得好人是傻子,一边享受着好人带来的好处,一边又以自己的标准鄙视好人,怀疑别人的好意是另有所图,是伪装的善良。

刘峰的好,让周围的人觉得太高尚,甚至觉得不真实,每一个旁观刘峰做好事的人,都在心里憋着一股看刘峰出丑的期待,以至于在“触摸事件”发生后,所有接受过他好意的人,都跟他划清界限,站在台下行着审判者的权力,穷尽腹中所有污秽之词,鞭笞台上的敌人,曾经的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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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儿。

做不到别人的高尚,拿不出像样的本领,便想着迫害别人,践踏别人的善良,褫夺别人的尊严,这和杀人放火的强盗有什么区别?

“触摸事件”发生的那个夏夜,作者说自己当时无法体会林丁丁眼中的那种复杂和混乱,可现在她体会到了,当时的丁丁,对刘峰的行为感到惊怵,幻灭,恶心,辜负……看到此处,一股怒火,油然而生。

没错,刘峰是一个好人,但首先他是一个人,只不过这个人心地善良,品质高尚,手艺精巧。可作为一个人不能有点正常的七情六欲?不能堂堂正正喜欢一个人?不能对自己喜欢的女孩表达倾慕之情?简直可笑。

时代对思想的禁锢,让人们变得愚不可及。对当时的林丁丁来说,刘峰完全不在她的选择范围内,她大可以对刘峰说自己不愿意。那些周围的帮凶,也许这些人对刘峰所受到的嘉奖眼红已久,面对刘峰的才能,心虚已久,焦虑已久,他们一直在观望,准备伺机而动,期待着看这样一个模范人物如何跌下高峰。

十几二十岁的青少年,懵懵懂懂。在环境局限、资源有限的年代,每个人对人、对事的认知,存在很大偏差,很多时候都是随大流。缺乏真本事的人,更害怕被集体孤立,只能借着集体的庇护,在狭缝中求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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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入党对我们这些十多岁的孩子兵也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政治待遇,以及由那待遇生发的优越感,有些文件只有党员配听。听文件也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当这帮党员拎着马架子,齐刷刷向小排练室操步,个个一脸的国家大事,把目送他们的我等进步青年看成虚空,那是让我们顶眼红,顶妒忌。

这种入党心态是典型的一种虚荣心理,就好像年少读书时,成绩优秀的学生,总能换来老师的青睐有加,邻居的赞不绝口。成绩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以班干的身份出入老师的办公室,成为老师的小助手。

从小我们就喜欢被另眼相看,这种待遇的背后是一教室羡慕的目光,接近权威中心的我们,每每被老师点名帮他做事时,哪怕是分发作业本,那都是一种荣耀。

从座位到讲台,简直是在走红毯,虽没有万众瞩目,但好歹也有几十双眼睛,足矣。只需这一点点特别,自我便觉得与众不同,虚荣心在那一刻融化,变成水雾,不断地升腾。

同样是年少,三十年前与三十年后的心理需求没有变,只是体现这种需求的经历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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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那一小时的自由真是甘甜啊,真是滋补啊,以至后来游逛了大半个世界拥有着广阔自由的我常为三十多年前的一小时自由垂涎。

自古物依稀为贵,自由亦然。那个年代,自由是一种奢侈珍贵的东西,周边每个人都在关注彼此的一言一行,害怕被人抓住把柄,一不小心就可能跌入深渊,成为台上的敌人。就像活在一个巨大的监视网络里,人人自危,处处谨言慎行。

越是被禁忌和束缚,人们就越渴望自由,渴望自由地言论,恣意地呼吸,随意地嬉戏打闹。笼罩在阴云下,人们期待云散见光明,可想而知,彼时的自由是多么可爱,多么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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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也许小嫚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刘峰人格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就是善良吗?他如果能够以触摸女性来证明自己的人性,雄性,小嫚当然会以身以心相许。

电影中只是通过刘峰的一句口述来描写小曼的身世,以至于她偷拿别人的军装去拍照的情节,显得有点突兀。

“也许小嫚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这是小说里的原句,在电影中是以旁白台词的形式出现的,看电影时,听到这句台词,心里的那根弦一下子被触动了,鼻尖酸酸的。

人总是这样,对于自己拥有的和轻易得到的,不会认真去审视这一切,故而不能好好珍惜,总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对于自己没有的和难以获取的,总能在不经意间就体会到这一切不容易。

善良对于那些在幸福温暖的家庭中长大的人来说,不值一提。因为她们是感受着别人的善意长大的,善良对于他们,再平常不过。长大后,外人的善良与恶意,对其产生不了太大的影响。

何小嫚不一样,父亲在文革中自杀,母亲带着她改嫁到上海的弄堂里,她的继父是个老干部,第一任妻子难产身亡,久觅难寻得黄花大闺女,于是便娶了芳华残余的母亲,还附带着一个拖油瓶。

在那个家里一直都没有小嫚的位置,甚至连继父家的下人都高她一等。母亲的察言观色,小心翼翼,让小嫚从小就学会如何在别人的屋檐下生存度日,饺子从来都是吃破皮的,在饭桌上吃饭,母亲夹一块肉给她,她会把肉藏到碗底,等到大家都吃完了,没人看她的时候,她才把那块肉从碗底翻出来,尽情享受。

后来母亲和继父生了小弟弟小妹妹,渐渐地,母亲就再也没有抱过小嫚,而在那个家里,小嫚只有母亲而已。她想起上一次母亲抱自己的时候,是自己发烧了。于是她把自己泡在冷水里,泡了好多天,可就是没有发烧,只是整个身体冰凉冰凉的,似乎自己是冷血的。那天夜里,母亲抱着小嫚哭喊,怎么比正常人的身体要凉很多?她抱着小嫚,怎么也捂不热。

“就从那一刻,小嫚意识到,这家里还有比她更变形的,就是母亲。母亲的变形必须随时发生,在不同的亲人面前要拿出不同形状。能够想象,每变一次形,都不无疼痛,不无创伤。正是意识到这一点,小嫚决定离开家。”

就是这样的小嫚,带着美好的期待来到了军营,她本以为来到军营就没人会欺负她,没人歧视她。可是令她没想到的是,军营也不是她的容身之所。从始至终,小嫚都没有被善待过,当刘峰从人群中,站出来说愿意和她搭档练舞时,她的心被温暖浸润着,刘峰的善良对她来说简直是一种恩赐。

06

《芳华》写出了人性的复杂多变,善与恶,只在一瞬间,本文只进行了浅薄的思考,推荐读者朋友去看这本书。

什么是人性?人性就是在一定社会制度和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故而本性,并非是一直停留在"人之初,性本善"的,而是受所处社会环境影响的。

时代进步,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精神生活也更加丰富,从物质到精神,虽然人们的需求得到及时满足,可人性中的固有成分,却不会随着时间而彻底改变,可能只是变换形式,本质仍然不变。这种本质随着社会的进步,会内化在人的潜意识里,变得不那么明显和扭曲。思想的自由,物质的丰裕,社会体制的完善,让人们在不断地思考中,能更好地掌控自己,不被恶的一面所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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