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五十五章2
2021-08-29 本文已影响0人
清风8351
第55章 物壮则老
第二节
【原文】
知和①曰常②,知常曰明,益生③曰祥⑤,心使气曰强⑤。物壮⑥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注释】
①和:指阴阳二气合和的状态。
②常:指事物运作的规律。
③益生:纵欲贪生。
④祥:本为吉祥,但古代亦可指妖祥。这里指灾祸、不吉的意思。
⑤强:逞强、强暴。
⑥壮:强壮。
【译文】
认识醇和的道理叫作“常”,认识常叫作“明”。纵欲贪生就会引起灾祸。欲念主使精气就叫作逞强。事物过于壮盛就会走向衰老,这就叫违反了“道”的法则,不遵守就会很快消亡。
【解析】
知道和谐、达到和谐能突破局限,所以恢复本性能够从容地应对万物。生命自有它的常态,而想要妄自丰富生命的内容,就不是正当的、正确的了,而是“祥妖”。气息凶恶、妄自作为,想要用自己的心思去支配,就是异常的强横凶暴了。增加生命的供养和追求,劳顿自己的精力,不能顺应自然的规律,虽然很快进入了刚强的状态,而衰老紧随其后,刚强会失去婴儿般的本性。对各种欲望的放纵和追求会导致人迷失本性,最终走向死地。心使气即意气用事,不能保持内心的平静,肆意妄为,也必将招致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