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楼《天道》《遥远的救世主》解读(124)遇事别怕,出事别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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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按《遥远的救世主》小说情节解读的第124集,按小说解读完后会按《天道》电视剧不同于小说的情节解读,按情节全部解读完,会出专题解读系列【总系列共约160集以上】。
赵小楼粉丝私聊截图在北京摆摊儿,格律诗公司经销处地址在北京。
用柏林、伦敦、巴黎三个城市当托儿,在欧洲给格律诗音响測评以及招代理商。
让斯雷克公司当打手,斯雷克一款电源、一款前级功放、一款后级功放,这三款机器恰恰是推动格律诗音箱黄金搭配的机器,斯雷克公司意识到了500对格律诗音箱将给他们带来一笔几百万的生意。
让法院、媒体起哄,乐圣董事会经过研究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依据起诉格律诗公司,媒体大肆报道。
让伯爵电子公司落井投石,伯爵董事会临时会议决定以650万收购格律诗。
格律诗音箱的低价销售将点燃音响市场价格战的导火索,音响市场在消费者持币观望的心态下开始显现出冷市。
乐圣公司的声誉受到严重冲击,网上开始出现追崇乐圣旗舰发烧友的文章和帖子,惊呼上当,指责乐圣公司暴利过黑,乐圣公司整个销售系统几乎陷入停滞。
这个案子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关键是证据,证据站住脚,胜诉就有把握。
证据来源于乐圣对格律诗音箱最低成本综合评估报告,乐圣败诉也是败在生产成本上。
音响的成本分成两份是物理成本和工艺成本,物理成本是雷打不动的实价,王庙村赢的就是工艺成本。
叶晓明、冯世杰、刘冰三人对待乐圣起诉的看法一直是:凭良心,凭自己的直观感受,没有凭法律,凭证据,有的是对林雨峰的害怕,对乐圣公司的忌惮。
这种心理成本太大超出了他们三人的理解范畴,他们三人过不了心里素质这关,法律原则是无罪推论。
叶晓明、冯世杰、刘冰三人还没确定是不是真触犯法律了,就先认定自己是不正当竞争,源于自己对法律认知的不足。
高额的律师费和赔款让他们三人感觉到伤筋动骨,超过了他们三人的承受极限,加上之前会上本就有意见冲突,对丁元英就更有看法了,他们这个时候没有第一时间想到求助丁元英支招。
而是先私下先通气商量好,然后找欧阳雪向乐圣求和,同样是求和,欧阳雪表明不是以不正当竞争的理由求和,而是以商业摩擦为由求和。
在这里就可以看出来三个男人在遇到事上还没有一个女人沉着冷静。
乐圣公司的林雨峰从始至终都极度自负,没有看上格律诗,更没有看上欧阳雪这个董事长和叶晓明这个总经理,一心想置之于死地的同时还不忘大肆宣传自己的品牌,在媒体面前夸下海口,如果公理不在,就跳楼,把自己最后心里的退路给断了。
求和失败后,叶、冯、刘三人就按私下商量好的意愿向欧阳雪提出撤股,说直白点就是撤出危机。
在签订撤股协议后,三人赶到丁元英的住处想和他打个招呼,面对这种情况丁元英没有过多的质疑,说了一句淡而有理的话:自己的事,是该自己拿主意。
叶晓明、冯世杰、刘冰三人从来没有仔细想过:格律诗公司到底是谁的事?是谁非要找高人指条道?是谁需要通过格律诗公司解决生存和事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