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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漠《带你去远方》:百越先民的古怪风俗(五)

2020-09-03  本文已影响0人  彭泰来文化公益理事会
赵佗像

      百越先民的古怪风俗———

      在先秦时期的中原人眼中,古越人是“蛮族”。为什么?因为他们的生活习惯非常原始,在当时的中原人眼里,几乎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墨子》《韩非子》《战国策》《准南子》等书中,都记录了古越人的一系列习俗,比如断发文身或短发文身。

      现在看来,断发文身也罢,短发文身也罢,都很正常,相反如果一个男人留着长发,才会让人觉得奇怪,除非他是艺术家大家对艺术家是比较宽容的,往往会允许他有一些另类的外表和行为。在中国古代,如果你不在意外表,反潮流而行之,人们也会觉得你另类。在中原人眼中,古越人就是一群另类,因为他们剪掉头发,还文身。《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中说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意思就是不能剪头发更不能文身,如果你敢剪头发和文身,就是不孝。所以,古时候,无论男女,都留长发,中原人更没有文身的习俗。

      但古越人没有这样的规矩。一来,他们读不到中原人的经典,也没有受过中原人的教育;二来,百越地区天气湿热,像中原人那样,留那么长的头发,又没有空调和风扇,他们会觉得非常难受,所以只好把头发剪短,或者直接剃光。有些古越人更加时髦,他们经常换发型,时而留长,时而剪短,时而椎髻,时而披发,让中原人觉得不可理解,十分异类。于是,有些中人就把这一习俗记入奇闻异事之中,保存到今天。

      至于文身,不仅先秦时期的中原人不能接受,现在的很多人也不能接受。在他们眼中,文身是叛逆、另类的代名词,如果一个男人文身,很多人就会下意识地认定他不是好人,对他产生一种戒备心理。当然,这跟电影有关系,很多电影里都有这样的暗示。比如,导演会首先展示一个人物的文身,然后告诉你他是一个黑社会成员。有赌博场面的电影中,就经常出现类似的暗示。比如,摇筛盅的女人会把一边的袖子脱下来,露出肩膀和手臂,观众便会看到她身上的文身,而这个女人又往往是某个黑帮的成员。这些都是暗示,都会让观众形成某种印象,或者加深某种原来就有的成见。其实,身上有文身的未必是坏人,没有文身的也未必是好人。有些人喜欢文身,只是在挑战传统,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喜欢一些特别的东西。也有些人把文身当成图腾,或者某种仪式,会庄严而慎重地对待它,这时,他们身上的图案或符号就有了特殊的意义。当然,也有一些人只是赶时髦,觉得文身很酷、很好看,而这些人也不在少数。

      古越人文身也是有原因的:他们经常下水,而水中又有很多鳄鱼一古籍中称之为蛟龙——于是,他们就在身上刻上蛟龙的图案,以此避免鳄鱼的进攻,保证自己的安全。刘向《说苑校证・奉使》中有相关记载:“(越人)处海垂之际,屏外藩以为居,而蛟龙又与我争焉,是以剪发文身,烂然成章,以象龙子者,将避水神也。”《汉书・地理志》中也有“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的说法。所以,古越人的文身主要代表了一种图腾信仰。

      还有专家认为,古越人的文身是他们的一种成人礼,就像非洲人的割礼一样。

      为什么一定要用伤害身体来证明自己是成年人?也许是为了证明自己(或孩子)足够坚强,可以像成年人一样承受伤害和痛苦,也可能跟他们的生存环境有关系。这是原始部落的特点原始部落的很多习俗都有点不可思议,可一旦了解它们的背景,你又会觉得它们是可以理解的。

      越人还有赤足的习惯,不过赤足不是光脚,而是穿木屐。粤西一直有穿木屐的传统,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仍然如此。因为南方天气热。经常下雨,穿鞋很不方便,所以人们经常穿木履,包括冬天。有些人实在太穷,穿不起木履,就只能光脚。

      最早的时候,岭南交通不便,地处偏僻,老百姓非常穷,被流放到岭南的官员也过得很苦。有些官员连饭都吃不上,也没有像样的房子可住,他们住的都是一些四壁透风的房子。买不起菜,有些人就只能靠别人施舍。也有一些人比较幸运,因为他们有很多朋友,朋友们不忍心看他挨饿,经常会来看他,并且留下钱粮,他的日子就会好过一些。比如苏轼,苏轼虽然没钱,但他有很好的朋友和亲人,所以,他不但能穿得上衣服、吃得饱肚子,还能看书、写作、喝酒。否则,他的生活也会非常困难。据说,有些官员被流放到岭南或其他边地之后,生病了看不起医生,死了连棺材都没钱买,只能用草席裹住身体,随便埋葬。后来,有官员实在不忍心,就自己出钱,为那些被流放的官员解决了一些困难,比如买小棺材给他们。为什么买小棺材?因为这个官员是个清官,没多少钱,买不起大棺材。但小棺材总比草席好。如果一个清官清廉了一辈子,为国家和百姓鞠躬尽瘁,最后因为官场之争被流放到边地,连口棺材都落实不了,他是多么凄凉啊。不但他自己不能踏踏实实地死去,他的亲人也会非常痛苦。这种痛苦,可能会成为一辈子都抹不的伤痕。

      除了赤足、文身和断发,越人还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习俗比如拔牙、不落夫家、群婚、抢婚、男当产翁、鼻饮、住干栏、食槟榔、崇拜雷电等,甚至食人。

      第一,拔牙,一般是拔门牙,又叫凿齿或缺齿。为什么越人要找牙?对此,学术界有三种看法:第一,它是青春期、成年礼或结婚所需要的一种仪式,如《太平寰宇记》中所载:“(贵州)有俚人,皆为乌浒诸夷……女既嫁,便缺去前一齿。”(钦州)又有獠子,巢居海曲,每岁一移,椎髻凿齿。”第二,越人认为凿齿是一种美,此外,他们还会雕题黑齿,也就是在额头上刻上花纹,涂上颜色,并且把牙齿染黑,这种审美观确实非常特。第三,表示崇信或纪念。

      第二,不落夫家。关于“不落夫家”,元《文献通考》有如下记载:“婿来就亲,女家于五里外结草屋百余间与居,谓之入寮。……半年而后归夫家。”这是壮族的一种婚俗,意思是,男女成婚后,女方暂时不会搬到丈夫家里去,而是半年后再去类似的婚俗,粤西一带至今仍有,除了节假日之外,新娘一般会留在娘家,直到怀孕临产时,才会定居夫家。

      第三,群婚。所谓群婚,不是大家一起结婚,而是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一个越人男子可以跟很多女人过夫妻生活,反之亦然,婚烟方面的礼法对越人没有什么约束力。对此,《后汉书・循吏列传》中有记载:“骆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各因淫好,无适对匹,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越人心中没有汉人那种父子、夫妻的概念,更没有这种概念所承载的义务和责任。当然,这里说的只是越人先民。

      第四,抢婚。《桂海虞衡志》中说:“南州法度疏略,婚姻多不正,村落强暴,窃人妻女以逃,转移他所,安居自若,谓之卷伴,言卷以为伴侣也。”也就是说,正是因为越人对婚姻的理解跟汉人不一样,所以,越人就算结婚了,婚姻也没有多少实际效应。越人男子如果看上别的女子。仍然会跟那个女子结合,就算她已经结婚了,甚至生了孩子,也仍然是这样。有时越人男子会把自己看中的女子抢过来,连同她的孩子一起,带到另一个地方生活,让女子的丈夫找不到他们。这就是抢婚。

      第五,男当产翁,就是男人坐月子。这个习俗很有意思,据说是为了证明和强调男人与孩子之间的血亲关系。而且,不只古越人,据说,云南大理以西有一个叫卡丹丹的地方,至今仍保留着男当产翁的习俗。在那里,女人生完孩子之后,就会把孩子洗干净,用被子包好,交给自己的丈夫,此后的四十天里,男人会坐在床上照顾孩子,亲戚朋友也会过来向男人道喜。女人不但要像以前那样料理家务,还要把饭菜送到床头,给“坐月子”的丈夫吃。《太平广记》中有相应记载:“南方有獠妇,生子便起,其夫卧床褥,饮食皆如乳妇。稍不卫护,其孕妇疾皆生焉,其妻亦无所苦,炊爨樵苏自若。”“越俗,其妻或诞子。经三日便澡身于溪河,返,其糜以饷壻,壻拥衾抱锥,坐于寝榻,称为‘产翁’。”《云南志略》中也有记载:(傣族)女子产子,洗后裏以襁褓,产妇立起工作,产妇之夫则抱子卧床四十日。卧床期间,受诸亲友贺。”据说,世界上有很多民族都有过这个习俗。

      第六,鼻饮,也就是用鼻子饮水。范成大在《桂海虞衡志》中说:“南边人习鼻饮,有陶器如杯碗,旁植一小管,若瓶嘴,以鼻就管吸酒浆,暑月以饮水,云:‘水自鼻入,咽快不可言。’”宋人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也说:“邕州溪峒及钦州村落,俗多鼻饮。鼻饮之法,以瓢盛少水,置盐及山姜汁数滴于水中。瓢则有窍,施小管如瓶嘴,插诸鼻中,导水升脑,循脑而下入喉。富者以银为之,次以锡,次陶器,次瓢。饮时必口噍鱼一片,然后水安流入鼻,不与气相激。既饮必噫气,以为凉脑快膈,莫若此也。止可饮水,谓饮酒者,非也。谓以手掬水吸饮,亦非也。”这种习俗听起来很奇怪,但确实存在,有学者在访问越南和平省西部山区的岱族时,曾亲眼见过当地人鼻饮。越南和平省古时候属于百越地,所以,岱族人就是古越人。不过,考虑到卫生问题,我觉得我们还是不要轻易尝试。

      第七,住干栏。《北史・四夷传・獠》中说:“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栏。”所以,“干栏”就是离地建筑的房子,比如树屋和凌空的小木屋,它们分为上下两层,有点鸟巢的味道。《博物志》称:“南越巢居,北朔穴居,避寒暑也。”南方的越人习惯于这种巢居生活,北方人则习惯于住在山洞里,两者都是由当地的气候和环境決定的,其目的都是避寒暑。至今,在桂南的一些偏僻地区,壮民仍然住着人居其上、畜居其下的干栏建筑。

      第七,食槟榔。唐《岭表录异》说:“岭表之俗,多食槟榔至数十。”粤西汉人后来也承袭了这一风俗,据道志《电白县志》记载:“俗尚槟榔连壳阻嚼,以扶留藤叶和石灰掇之。”福建台湾等地,至今仍有很多人喜欢吃槟榔。

      第八,崇拜雷电。这个习俗也不奇怪,对大自然的崇拜在全世界都有,有人崇拜大地,有人崇拜水,有人崇拜太阳,有人崇拜龙——古越人为了避免下水时被蛟龙伤害,在身上文的就是龙纹——有人则崇拜雷电,它们承载的都是大自然的力量。所以,无论崇拜太阳、崇拜水,还是崇拜雷电,本质上都是崇拜大自然。类似的信仰很多地方都有。海南黎族妇女文身的纹饰,其主调就是雷电纹。壮族巫师跳神时唱诵的《九天赞》中也有相关内容:“我是上天雷王子,显圣生化在云头……家住雷州雷王庙,年年行鱼教田畴。”粤西和海南的汉人也继承了古越人崇拜雷电的习俗。有方志记载,岭南的雷公庙以西江以南,高、雷、饮、廉等地为多,远达海南岛,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雷州的雷王庙。雷州人非常崇敬雷电,家家户户都挂有雷神像。《广东新语》中说:“六月二十四日,雷州人必供雷鼓以酬雷,祷而得雷公之墨,光莹如漆,则以治邪魅惊痫。”他们铸造的铜鼓就是雷的象征,铜鼓上的纹饰、蹲蛙、羽人都与祀雷有关。

      第九,食人。关于古越人的食人习俗,古籍中有很多记录比如,《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中说:“(交阯)其西有噉人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味旨,则以遗其君,君喜而赏其父。取妻美,则让其兄。今乌浒人是也。”屈原在《楚辞・招魂》中也说:“魂兮归来,南方不可以止些。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以其骨为醢些。”《太平御览》引《南州异物志》时说:“交、广之界,民曰乌浒,东界在广州之南、交州之北。恒出道间伺候二州行旅,有单回辈者,辄出击之,利得人食之,不贪其财货也。……乌浒人便以(人)肉为殽葅,又取其髑髅破之以饮酒也。其伺候行人小有失辈,出射之,若人无救者便止,以火燔燎食之;若人有伴相救,不容得食,力不能尽相担去者,便断取手足以去。尤以人手足掌蹠为珍异,以饴长老。出得人归家,合聚邻里,悬死人中当,四面向坐,击铜鼓,歌舞饮酒,稍就割食之。春月方田,尤好出索人,贪得之以祭田神也。”不过,这些资料或其他的一些相关史料不一定完全真实,其中或许存在对古越先民的妖魔化。当然,这种妖魔化不一定是有意的,有时只是因为记录者不理解古越人的风俗,非常反感,所以难免夸大其词了。且是,古越人确实有食人的风俗,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不过,食人的习俗,其实不只古越人有,世界上有很多地方都有这种习俗。有些人还会吃亲人的尸体,原因跟狼吞食同类的尸体一样,都是把自己的肚子当成最好的坟墓。战争时期和饥荒时代更是如此,人们没有饭吃时,就会吃人,包括觉得古越人野蛮的中原人。

      有些中原人只吃死人的尸体,有些人却会捉活人来生吃。比如,唐代黄巢起义时,黄巢的军队被围,没有军粮的时候,就开始吃周边的老百姓。《旧唐书・列传・卷一百五十》中有记载:“贼(黄巢)围陈那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稼,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春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白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还有汉朝大饥荒的时候,妻子吃丈夫,丈夫吃妻子,夫妻吃孩子等等,简直就是人间地狱。所以,中原人因为食人的习俗对古越人产生偏见,这其实是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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