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青天之海瑞
2024-01-06 本文已影响0人
一帆风正
海瑞四岁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勉强维持生活。母亲谢氏对海瑞从小要求严格。海瑞自幼攻读诗书经传,立志做一个不谋取私利,不谄媚权贵,刚直不阿的好官,因此自号“刚峰”,取其做人要刚强正直,不畏邪恶的意思。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参加乡试,得中举人。
嘉靖二十九年至三十三年,海瑞在两次上京城参加会试,均落榜后,被广东布政使司指派到福建延平府南平县当教谕。
执教期间,有朝廷的御史到县学视察,其他教师都跪在地上地通报姓名,唯独海瑞长揖行礼,坚持学堂是老师教育学生的地方,不应屈身行礼。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海瑞被任命为淳安知县。积极清丈田亩、均平赋役,推行保甲法、明断疑难案件,兴办社学,为百姓办了很多好事实事。海瑞生活节俭,不以布袍粗茶淡饭为耻。
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严嵩的党羽、都御史鄢懋卿出巡两浙、两淮盐政,一路贪污勒索。海瑞设法与之斗争。因此失去升任嘉兴通判的机会,赴吏部另听调遣。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十二月,在朱衡(号镇山)的帮助下,海瑞调任兴国县知县。到任后,着力清丈土地;在任上并曾撰写《兴国八议》,其中心是革除积弊,安定人民生活。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海瑞被选拔为户部云南司主事,赴任北京。
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海瑞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历任州判官、户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宝丞、两京左右通政、右佥都御史等职。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和包拯“包青天”、况钟“况青天”,海瑞“海青天”并称中国民间的三大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