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涌律师的股权文章专题

非上市公司股权设计的原则之「凝聚」原则

2019-04-09  本文已影响26人  丁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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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文已经述及,作为非上市公司股权设计的第一大原则,也就是最重要的原则,是「控制」原则。也就是在做股权设计和股权激励的出发点,首先就是要保障这个创始人或企业家的控制权,不能因为做股权设计和股权激励,而导致创始人或企业家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

这一天,是基本原则,是确保「政治正确」。

在确保「控制」原则的基础上,接下来,我们就要思考,接下来什么是最重要的原则。

试想一下,一个企业,要确保老板的控制权,那么,在股权上,肯定是老板持有大部分股权,并且享有大部分的财产权和管理权。如果这样做到极致,那么公司的其他小股东和员工,势必所占的股权比例很小,并且对于管理上也没有多少权利。

这样的情形,小股东就没有了动力,不会和老板站在一起,势必会和老板离心离德。

因此,股权设计,在保障创始人利益的同时,要激发小股东、高管和员工的力量,团结他们,凝聚他们的力量,使得他们愿意为企业贡献自己的才能。

这就是股权设计的第二个原则——「凝聚」原则。

「凝聚」原则,是基于「控制」原则所产生的,是在「控制」原则之上的一个递进的原则。

只有「凝聚」了能团结的力量,一起为企业的发展壮大而努力,而不是人才离开老板而去,才能最大地确保企业的利益,也才能确保老板的利益。

以往的传统商业模式,更多的是老板+雇员的模式,更加看重的是资本的价值。而在现在互联网+的新商业模式下,资本的极致已经让位于人才的价值。人才才是核心的竞争力。那么,「凝聚」原则的重要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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