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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论”之高明

2019-04-04  本文已影响0人  驿外荒泉

我至今未信任何一种有神宗教,并不习惯于从宗教神学角度辩析人性,更喜欢从先哲的经典中寻找答案,乐于接受性本善之类的中国经典。但从教化的成效上论,我现在越来越佩服基督教的原罪说——它几乎从原点上把世间的悲欢离合喜恕哀乐解释得圆圆满满!

关于人生的各种比喻:像苦旅,像道路,像小舟,像流水……甚至张爱玲的“爬满跳蚤的华袍”,虽都不失形象,但都不如原罪说的“罪人”解释得彻底——市面上的各色教人处世的心灵鸡汤都不如这一碗上帝的“毒”汤。喝下它,简直就能一了百了!

我想如果这学说确因某个人而创立(非神的示意),那这个人该是经历了怎样的人生才能到这个高度呢!从实用角度看,如果每个人能从一开始就接受这个上帝的判决,那就会少走很多思想的弯路,世界也会少了许多争斗。可现实中大多人无法做到这样。每个文明人都伪装得像正人君子,也预想别人是正人君子,于是匪夷所思的事就太多。

我曾经对圣经凭空说人有罪十分抵触——哪怕说“人生有错”也容易接受一点,但我现在越觉得也许基督教的高明之处正是一开始就认定人生来有罪——不仅仅是有病,几乎一棒子把人性打到底。如此决绝和残忍!所以后面一切就好办。如何对待自已和他人就有了依据:既然他人有罪,就设法惩戒;既然自已有罪,那就忏悔;既然我们都有罪,那就包容。而我们传统信奉的性善或性恶论就复杂得多,善恶只是一种看法,并不造成什么需要承担的结果,且童心易变,而后天行为总是很难印证人性最初的善/恶。即然天性这样,那还需要忏悔吗?我本良善,什么时候做了什么样的错事才需要忓悔呢?——这就高度复杂了。相比于宗教说教,如今的我们似乎更加相信生而平等,生而自由,应该民主,必需……,却总是事与愿违,又找不到缘由,所以总是无穷无尽的埋怨。

以我目前的格局,我仅仅得出“人人皆有病”这个结论(见我另一文《人之初,性本病》——这观点未必是我独创)。这和上帝的“人人皆有罪”差得多了。这也许就是我现在在众多问题上仍犹疑不定,常不如信徒们笃定的原因。

高世麟(2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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