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口中的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是这个意思!
时值北国十月,正是满庭芳草萋萋转黄的时节,院子里的树上、门口的石阶上、当院的石桌上都被覆上了一层金黄。
如此佳节盛景,怎能没有美酒作伴?
所以趁着暮色将落,你去后院的窖子中取了那坛你藏了十年的酒。
所以我知道,你已经做好决定了。
那日你从集市赴约归来,面容间就隐隐藏了几分心事。
我去隔壁巷子寻了你的挚交阿武来问,他说没什么,就是边关开战了。
那时我便知道,你始终是要去从戎了。
你二人自小习武,到如今已十余年岁之久。
你自小饱读诗书,将国家大义看得重过个人性命。
而今边关有变,外敌来犯,你又怎能独独守着自己的院子不有所行动呢?
想来,你迟迟未动便是放心不下我吧……
那么今日,我便陪你大饮一场,让你安心而去。
我的夫君,你安心去战吧,前方战事正盛,堂堂男儿又怎能囿于儿女之情!
一夜浓酒过后,我睡得甚是深沉。
第二日起床之时已是临近晌午。
秋日里的风越过窗口落在身上,竟是让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我披衣起身,看到桌子上你留下的信笺。
你说你与阿武一同前往边关战场,望我多多保重自己。
……
倏忽一年而过,前方传来孙子仲将军多次大捷的消息,
你的家书也只停在了刚入孙子仲将军部的那一天。
我日日望着远山祈祷,我看到山上的树林黄了又绿,也看到一片苍翠覆了白雪茫茫。
只是不知那匹甚合你心意的战马是否一直陪你左右,
也不知你与阿武曾约定好的“死生契阔”是否还藏在你二人心中?
……
战场之上,烽火无情。
我期盼你们像约定好的那样同生共死,万不可分离异地。
《国风·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众将士击起的战鼓,鼓鸣声声响彻天地。全国的士兵都很踊跃的习武练习。
有的在修路造筑护卫的城墙,而我们则偏偏要奔向南方参军。
我们进了孙子仲将军的部队,调和了陈国与宋国。可始终无法回到我心心念念的家乡,这着实让我忧虑了很久。
参军以来,早已不知什么时候可以休息什么地方可以驻足片刻,心爱的战马也在歇时偷偷跑了出去。我追了它很久,才发现它早已入了丛林。
我们早已约定好的,一同生死不要分离。战场之上瞬息万变,还希望我们携手并肩,同生共死。
怕只怕现在分开了,就没有重聚之时了;怕只怕现在分开了,我们携手作战的约定也达不成了。
这首《击鼓》本是一篇战争诗,用主人的口吻讲述自己和朋友在战场之上相互约定不离不弃,共同迎敌而战,也期盼共同在结束战争的时候光荣返乡。
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句本来想要表述战友之间约定之词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被赋上了新的定义—我们拿它来诠释爱情。
我们渴望遇见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儿,也渴望遇见一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我们渴望有这样一个能走入心中的人,与他约定三生。就像诗句中所说到的一样,与他携手而立,共度余生。
所以请允许我们先暂时忘却《击鼓》带给后世的文学意义,单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便足以让它得以长久流传。
文/樱桃一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