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之随笔 其一
鹏澍 | 2015.06.24
木心先生讲《道德经》是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来阅读的书。这确实是很中肯的话。
我来讲我所理解的道,最初是从《道经》的第二十五章开始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小的时候,对于道最初的印象,便就从“道法自然”这一说法延伸而来。
其实,这是朴素的“道”,执着的“道”。讲人应该效法地的厚重踏实,地又会遵从天的变化,而天的朝夕四季时序,却又遵循了某个神秘的不可明谓的“道”,最终,这个“道”,则是来自于它的本原——自然。
这意念颇有些近于宗教的神秘教义色彩,让人欣欣向往之。然,“执着”者,只讲是是而非的“神秘主义”者,非真道也。《道经》第一章便明示之:“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
后来,年长了些,人生历练了一些,再看《道德经》,便不再那么“执着”。《道经》第八章讲:“上善如水。水善,利万物而有静,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
老聃讲,这世间,最好的东西莫过于水了。水滋养万物,包容万千,不与万物争,它既会乘于瑶池之上,又会生于万臭厌恶的水沟之中,不念得失,无谓优劣。所以,它,是最接近“道”的境界的一种物质了。
这人间世故,本就炎凉百态,人之品性,也便善恶万千,我们期间遇着的事,讲开心罢,烦忧罢,痛苦罢,幸福罢,从人道主义的德念观之,则开心者,自当为他人烦忧而烦忧;烦忧者,自当为他人开心而开心;痛苦者,自当为他人幸福而幸福;幸福者,自当为他人痛苦而痛苦。于是,终究,人生只是如初见,划归平静。
在处事人情之上,于恶有恶之道,于善有善之道,非善非恶有非善非恶之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德经》第四十二章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便生发此理也哉。
佛家内家修行,执着一个“空”;儒家外家修行,执着一个“仁”,一个“礼”。唯独“道”,能在内远离了“执着”,在外摒弃了“静态”,如此便真的做到顺乎其自然。其顺乎自然者,才可成《德经》第十九章所讲之境界:“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也。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德信也。”
人处于自然,就永远没有了主观偏见,这是因为我们放弃了对自我信念的执着;人处于自然,就会善待不善的人,信任不守信的人,这是因为我们明白此时一刻的喜怒哀乐,是不过万千变化之某一静态的彼时。儒家讲“以德报德,以直报怨”,近乎此理,却是从得失观念而来,境界便不若道之“以善为善”高明。“以善为善”的自然道德观念,以使人人向善,人人守信,最终,这世界也就越发回归了生命的纯朴本质,我们也就越发的明白了自己出生入死的意义而懂得珍爱它。
《德经》开篇第一章,也即《道德经》第三十八章,便讲:“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这就是阐述高层次的“德”,是不自认为有“德”,是不取任何所谓“正义”的法度来定义“德行”,于是才能获得一种自然的“人德”,完成“以善为善”的成就。故佛家不吃酒肉,不近女色;儒家不谈恶俗,尊礼守法之类,于“道”之自然观念看,则都陷入了某种教条,陷入了自我人生的“执着”。这低层次的“德”,便是自认为不丧失“德”,以为自己遵循了礼法规诫,便是有了“德行”,你看中国古代“君臣父子”的“德行”,如今又是如何,便可知,这任何谓之“有德”的教义,皆是“伪德”,这任何依附“静态”下的“德行”,皆不过只是某段时期协调的答案罢了。“孝顺”和“听话”,显然不可直接划等。
粗略的分,《道经》,是讲自我的内在哲学。而《德经》则是基于了自我的哲学,而生发出一套自己与社会、他人协调的外在哲学。 “道”是永恒不变的真理,而循道而生的人们,群居而活,则必有“德行”之协调。故,讲“失道而后德”,“道”是最本源的东西,但当我们与其他联系,而不能贯之一道的时候,既所谓“失道”的时候,我们便要退而求其次,讲“德行”来践行自然的“道”。那么如果“德”也不能维系,则退而求其次,讲“仁”;丧失了“仁”,我们就讲“义”,丧失了“义”,最后便只能讲“礼”,这“礼”,用现代的话讲,就是讲究礼貌的客套玩意,咱们彼此都惺惺作态,假装和谐共生。倘若“礼”也做不到,那便是要两败俱伤,永无宁日矣。
所以,信念中有“道”的人,几乎都是不拘礼节而保持浑厚纯朴的。
关于“道”,自然后面还会有许多“玄妙高深”的哲理可讲,今日暂且如此罢。
别有一引,《道德经》第四十章:“上士闻道,堇能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弗笑不足以为道。”故,余尝与人答疑解难,多有讥我弱也。 今日这番文章,只怕也是要笑掉不少中国人的大牙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