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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计生办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2019-07-15  本文已影响136人 

今年来,我计生办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坚持党工委、办事处亲自抓、负总责,全面有效地完成计生委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将我计生办的计划生育工作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街道办事处辖区共有14个社区,其中农村社区3个,城镇社区11个;总人口14.13万,已婚育龄妇女17016人,独生子女11793人,已婚未生育夫妇4140人,落实各种节育措施1人,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0570人。

二、今年的主要工作

﹙一﹚截止2014年9月,全年来共出生643人,其中一孩500人,二孩143人,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2.5%;今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已婚妇女综合节育率达87%;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72%。

﹙二﹚计划生育有关工作全年无一例上访事件;在宣教科技、避孕药具方面的优质服务活动中,街道计生办连续八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其做法是出生与人流引产比控制在1:0.25以内,无27周大月份引产;《生育服务证》办证率达100%;育龄妇女享受免费技术服务达10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全年计划的98%;并定期培训社区计生服务员的药具知识,做到帐、表、册相符。

﹙三﹚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在政策法规上,我们严格按“一法三规”办事;办理一孩和二孩《生育服务证》做到所有的手续齐备,计生办审查符合条件后才办理报批手续,全年无一例差错;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方面,计生办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全年已征收280多万元,做到收支两条线,征收社会抚养费全额上缴区财政,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征收票据为区财政专用票据,社会抚养费的台帐账目清楚,内容齐全,行政执法卷宗齐全。

﹙四﹚计生惠民政策相关工作: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特别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就学困难补助、独生子女贫困母亲补助,将按照上级要求在2014年1月上旬之前全部兑现。

﹙五﹚流动人员的管理,我们根据年初的目标考核,对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开展清理、登记、录入工作,进行流动人口的避孕药具发放和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六﹚今年我办事处全年来出生死亡无一列漏统,PIP数据评估及时达标。

三、存在的问题

(一)、生育观念还需长期宣传教育。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清理工作还需大力投入人力和物力。

(三)、PIP系统数据还要加强维护和管理,因我们中心城区人多、结构复杂、社区干部少、对本辖区的人员管理非常困难,特别是PIP系统中的各项指标难以核对。

在来年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努力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好,为群众服好务,让2014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确保数据质量的各项指标达到上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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