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故乡的秋》之感言散文
我是在“柳絮如棉”编辑为我的一篇三万多字冗长叙述的往事《童年和少年时的记忆》做评论后,才知道他的。他对来稿的认真,入木三分的解析,让我很感动也很感激。 编辑的评论,在作者的心里所起的作用是非同小可的。 我一直想抽空拜读他的文集,没想到,一读竟停不下来了。 我从他的《雨中的麻雀》开始读,我被作者那平和、善良的语言而感动;第二篇,就是这《故乡的秋》了。作者的文集,我几乎读遍了,我感到,读别人的佳作,远比闭门造车,自说自话要强得太多。我认为,美文要共享。所以在这里忍不住把感言写在这里。 从他的文章里,可以享受到散文的美丽,诗歌的抒情和对古代名家的“词”的讲解和评论,真是收获颇多。 回顾少年时,在学校也未曾有哪位语文老师这般透彻地讲解啊! 从这篇《故乡的秋》,我知道了作者是安徽人。在他淮北家乡的沱河北面约100里是黄土地,南边约60里是沙土地,都适宜种水稻,而唯独在这沱河流域,方圆百里的平原之地是罕见的黑粘土。黑土地本该出现在东北,却在这里出现了。因为黑土地是漏土,所以不适合种水稻。——这还是我第一次知道,这真是难得的知识啊。 因为黑土地不适合种水稻,这里也只能种些种类繁多的秋季作物了。最常见的是玉米和大豆,其次是花生和芝麻,再就是甘薯、高粱、棉花等自家用的作物了。玉米的产量高,又是粮食作物里的黄金,因此种的人较多。以前人们都是单独种植,现在是玉米跟大豆一起套种了。这样,两种高矮作物的套种,就可以互补:大豆的根深,可以给玉米带来更多土地里的养料,而玉米长得高,也不会遮挡大豆的阳光。这样的套种模式,为农民增加了不少的收入。所以现在家家户户几乎都是套种了。 花生,是正宗的经济作物,它的产量高,而且卖价也高,可是种的人却越来越少了,有的人家还根本不种了,即便种,也就亩把地而已。这主要是因为采收花生时,太费时、费事,费力,不合算。现在的人们,不能不考虑经济利益。有那些收花生的时间,还不如出外打工挣的钱多。现在已不再是计划经济了,谁还愿意种那费时、费事、费力的花生?缺者为贵嘛,种的人少了,花生自然要比往年要贵的啊! 种芝麻,大部分是卖,小部分是留自家榨香油。每年也就四五斤,留作平常调个小菜就够了。像甘薯、高粱、棉花之类的自家留用的作物,就无须大面积种殖,一般都是在沟沿旁、开荒,种上一两片就行了。那些沟沿旁的‘荒地’,就是旧时代留下的杂木林,经过公家提倡和允许,就将那些闲置的荒地刨疏松,一家一户也就分到亩把的小块地,为家里补给一些自用的作物。甘薯留冬天熬粥或是喂猪,高粱是用来喂牛的饲料,其穗头还可扎刷子,笤帚,自家种点棉花是用来做被子用的。 对于秋作物种类如此之多的地方,到秋季,无论是从作物的颜色、外形上都可以说是多彩多姿的了。那些高高矮矮,参差不齐的秋天作物到了成熟的季节,有绿、有黄、有白、有红还有紫等,真可谓五颜六色了。 从文章的叙述,不难看出作者当年在家也是把行家里手呢。 对于一年一度的秋收时节,告别打工之地而回乡收获时,作者的心情,是快乐的。 回故乡,不但可以收获辛辛苦苦种下的农作物,更能获得久违了的亲情。 很多人对于秋天的落叶,萧瑟的秋风总会感到心情沉闷,远不如像对春天那样,让人兴高采烈、有朝气。 在一些古代的诗词作品里,更不乏看到悲秋的心情。可是,在《故乡的秋》这篇美文里,却看不到作者有半点悲秋的情绪。正如作者说的那样:“我是一个偏好秋天的人,喜欢秋天的一切,喜欢秋天的所有。” 作者说:都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但对于农民来说,一年之计却在于“秋”啊。 现在的农业,有现代机械的帮助,十几亩地,用不了一个月就收割完了,剩下的大部分时间就闲来无事可做。一些不能外出打工的老人孩子和体弱的人,就在家里守望家园,孤独地消磨时光。而年轻力壮的人们都要到外面去打工,以便给家里挣些花销钱。 钱固然重要,但种到地里的农作物到秋天收获的季节更重要。作者说:“谁又会舍得让自己辛辛苦苦种下的作物残落一地呢?是‘土地亲’还是‘钱亲’?我说,真正的农民还是对土地最亲的啊。农民的身分在有些人的眼里有些‘卑微’,但是农民却是功不可没的。——无论是谁,哪个不吃饭能活?农民辛辛苦苦劳作一生,自己才能吃多少粮食?他们生产出来的农作物,大部分还不是为非农业人服务吗。农民在外面却要经常受到一些人的鄙视和冷眼,可当这些外出打工的人回到了农村,就仿佛鱼儿回归了大海,心情舒畅,一进村头,见到那些熟悉的面孔,可亲的乡音,别提有多么畅快了。所以,他们无论走的有多远,一到了秋收季节,都务必还要赶回家乡的啊”。 作者说:秋收季节的农村要比城市还热闹呢,那些机器的轰鸣声,打破了沉睡的乡村,也打破了死寂般的宁静。给单调的农村增添了不少躁声之美,真好比一首田园交响乐呢! 再看作者回到故乡对家乡的“秋”,也感到了:“气候宜人,天高气爽,云淡风轻。”甚至对那凉风过后的萧萧落叶也都感到亲切呢。比如“白杨树的心形叶子、刺槐卵形叶、梧桐树的掌形叶,……都在这个美丽的秋季飒然落下,偶尔是纷纷扬扬,偶尔孤自飘零,偶尔在空中周旋,偶尔在地面翻转,看着它们飘摆的样子,真教人赏心悦目,惬意无比呢”。 除了对丰收和落叶的亲切之外,对秋天里的小动物们也是倍感亲切和喜欢。如:“蛐蛐总是在人静机歇的夜晚,唱着亘古不变的歌儿。它该是秋季里最好的歌手了吧,甚至连初秋的寒蝉都望尘莫及。寒蝉的声音虽然美,但它的声音之美与蛐蛐之歌却有着极大差别。蝉的歌声总似那些流行歌手的怪嚎,而蛐蛐所作的音乐,则是典雅柔婉的,就好比古典乐曲。蛐蛐不如寒蝉那样哗众取宠,处在高高的树上,让人举目而望,它总是躲藏在草丛之间,默默地为人民奉献美丽动听的乐曲。当然,有时候,我也会喜欢寒蝉那餐风饮露的高洁气质”。 除了这些,作者还对美丽的舞者“蜻蜓”寄予了由衷地赞美。还对“翔于云端的雁队、蹓蹿田间的野兔、跃于水面的鱼虾、散布在河畔边青草地的羊群、驰于阡陌(qianmo,田间的小路)的野鸡……”在作者的眼里这些都是秋天里一道又一道,美不胜收的风景啊。 作者说,它们是“画”、是“诗”也是“歌”。作者还说,秋天的美还远不止于此呢,教人赞也赞不完,歌也歌不尽。 我的感言是:美丽的家乡是因为有亲人而美丽,也因为有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时的足迹而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