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做你的画中人,还做你的彼岸花
“如果有来生,可愿花开并蒂,共结连理?”
其实,我从来都不相信,有前世,有来生。所谓的前世来生,只不过是怀着一种美好的期许,自欺欺人罢了。活好这短短的几十年,几经实属不易,怎会再许下一个诓骗的诺言,让心再去承受一次裂帛之痛呢?
人这一生中,有几次相遇,就会有几次分离。细细数来,真正能够陪你,懂你,疼爱你的人,一生之中,也没有几个。所以我们的心,会在不经意间想起某个人,想起与他有关的一切美好的事。即使他曾经伤害过你,又或者让你有过,痛苦不堪,甚至绝望到生不如死的境域。但经过岁月的洗礼,沉淀下来的竟是那段时光里星星点点的温暖和甜蜜。究竟因为什么恨,因为什么远离了有他的家乡,早已模糊的想不起来,只会记的他曾经给过的美好。在那段时光,他烂漫了自己的花季,温润了自己清澈的眼眸。
春天,他在柔软的绿色里。家门口,鹅黄的嫩柳,已婆娑起舞,剪尾的紫燕,衔着春泥,掠过柳梢,悄悄的在他的屋檐下,筑巢安了家。我喜欢那对紫燕,总是避开他的视线,偷偷的爬上高高的木梯,在那里静静欣赏。看它们的爱巢是什么样子,听它们亲亲我我喃呢的情话。那时我有个梦想,梦想他也会给我一个同样的爱巢,我们也能亲亲我我。就在这痴痴的幻想中,一双有力的臂膀,环住我的蛮腰,我如那只金羽的紫燕,腾空飞起,轻飘飘落在地上。那木梯还在春风里,吱吱呀呀的响。“傻丫头,再不下来,惊扰了它们,它们会飞过来用翅膀打你的脸!”他方正憨厚的脸,写满了认真,深炯的眼睛里,流淌着笑意。那时的我,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夏天,他在骄阳的炙热里。他的千亩果园,已是桃红叶绿,瓜果满地,甜香四溢。勤劳的他带着雇工,在那里挥汗如雨。那慵懒的蝉儿,见了,也急不可耐的爬上树梢,卖力的鼓噪着它的肚皮,“热了,热了”的唱个不停。我喜欢躲在果园的木屋里,偷偷拿出画笔,素描叶上的蝉儿,枝头的李,田间的野兔,树下流着汗的他。那时,我有个梦想,梦想他在果园里,摆下了酒席,我穿着红色的高跟鞋,披着城里姑娘一样洁白的婚纱,走向了他。“傻丫头,你这画,画的还挺像的。”他用衣袖摸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又在衣服上蹭了蹭双手,拿起我的画板,左瞧右看。我的眼里装满了他,他的眼里装满了画。
秋天,他在收获里。几分耕耘,几分收获。他的善良,他的质朴,他的勤劳,他的智慧。终究成就了他的梦想。他有了自己的罐头加工厂,还成立了农村合作社。他成了远近闻名的致富能人。那个秋天,我收到了大学入取通知书,成了大学生,也成了名副其实的城里人。那年他二十八岁,我二十岁。在送我进城的路上,他说他是我永远的哥哥,永远疼着,宠着,想着我。我却什么也没说。其实我真的想告诉他,“三年后,我要做你的新娘!”
冬天,我站在冰冷的雪里。
那年的寒假,下了一场好大的雪。大雪漠过了我的高跟鞋。腊月二十八,他的千亩农庄张灯结彩,那红红大大的喜字,映红了树上,地上的白雪。全村的人,都在他的庄园里忙碌,为了迎接他漂亮的新娘。他自小就没有亲娘,喊我的母亲,“娘”。结婚是人生大事,我的父母看着他长大,自然是把他的幸福放在心上。听说新娘就是娘给他张罗的。是我们那里,十里八村最漂亮的姑娘。听娘说,他们见了两次面,就定了婚期。看来他定是喜欢的。结婚的那天,父母和姐弟们都去了庄园。我一个人爬着木梯,翻过我们两家的同一堵墙,又爬上靠在屋檐上的木梯,去看屋檐下的燕窝。那椭圆形的燕窝还在,它还是那样结实漂亮。暖暖的窝里,还有几根翎羽,莫非是那对紫燕有意留下的痕迹,以待明年的春天,再来这个窝里恩爱旖旎。
多羡慕它们,能够在最好的时间相遇,同宿同飞,不离不弃。
我站在木梯上,泪花成雨,任凭风吹雪打,再也没有一双有力的臂膀,带我飞下。
结婚的那天晚上,一个人踩着厚厚的雪,雪淹没了我的高跟鞋。我来到了他的庄园。乡邻们的诧异,他的父亲,我的父母眼中的惶恐和不安,我都看在了眼里。其实他们心里都明白,我的心里一直装着他。他们是担心我会冒傻气吧。其实,我的傻里傻气,只会在他面前肆无忌惮的表现。当时,他看到我的第一眼,眼里闪过一丝温暖,好像还有片刻的不自在。当我们四目相对的一刹那,他读懂了我的心,我看到了他的泪。在他的洞房里,我展开了我的作品:西装革履,英俊潇洒,神采奕奕的新郎,一只手握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花,一只手紧紧的抱住新娘的蛮腰。他在画中,也在心里。一袭白色的婚纱,齐腰的长发,一只手环着新郎的腰,一只手轻轻提着那长长的裙摆,不经意间,露出一只红色的高跟鞋。新娘的背影,像极了洞房里的新娘。她在身旁,不在画中。洞房里的人们,看了画,无不啧啧称赞,“太像了,像真的一样!”就连那美丽的新娘也笑成了花。美美的看了又看,连连点头,“真的好像我呀!”
是呀,每一个女孩做新娘时,都会这样漂亮。
这就是我的遇见,无需千百次的回眸,当我的眼睛开始能够分辨出父母时,我的眼里就有了他。一路走来,早已习惯了他的呵护,他的疼爱。而今再也不能做他的傻丫头,从今以后,要正正经经的面对他。不知会不会习惯?
生活一如既往的过着,大学毕业后,我去了更大的城市。还是喜欢穿着高跟鞋走在路上,听那清脆的嘎嘎的声响。只是不再喜欢穿红色的高跟鞋。
岁月如梭,二十年的光阴,足够遗忘和消尽过往的是是非非。我没能坚守自己的初衷,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我活在了现实中。而他却活在了我的字里行间,活在我的水墨丹青中。
生活中有些事,总是让人们始料不及。
好久不回家的我,终于把一切都放下,不再记恨自己的母亲。也不再怨恨他的无情。春节回到了家乡。母亲看到回家的我,哭的泣不成声。我没有哭,因为我的眼泪早已在二十年前的那场大雪里,流淌尽了。母亲告诉我,如今的他也在城里生活,就在我上大学的那个城市生活。在城里,他有了更大的事业。还告诉我,他在城里又找了个漂亮姑娘,是个大学生,比他小十岁。家里的漂亮媳妇什么都知道,就当不知道,还在庄园里忙碌着。孝顺着她的老公爹,孝顺着后来娶进家门的婆婆。还养大了他的一双儿女。只是,她的儿女们也在城里生活。母亲最后还说:“当年我那么做,看来是对自己,凭
#p#副标题#e#你的性格,你会杀了他。”母亲还是那样想当然的认为着我们会如何如何。那时候,谁又能猜的到,他如今的生活呢?这一切又不是必然的结果。
除夕夜,他回到家乡。如我在的时候一样,我们两家人凑在一起,吃年夜饭。今年正好轮到在我们家相聚。他带着三个孩子早早的来到我家,他让三个孩子喊我姑姑,两个大的孩子,都已经上大学了,儿子,十九岁,读大二。女儿,十八岁,读大一。孩子们和我的父母有说有笑,亲的如同他们爸爸小的时候一样。小儿子刚刚五岁,是城里女子与他的孩子。在这个家了,他略微显得有些不适应,粘着他的爸爸不肯下来玩,最后还是我弟弟家的孩子有办法,拿来一挂长长的鞭炮,逗引着他一起到院子里玩耍去了。他终于有时间坐下来和我说句话了:“傻......哎,看我这张嘴,云妹,这些年过的好吗?”是呀,好,还是不好呢?二十年的光阴,如果仅用一个“好”或者“不好”就能说的明白。那我们的人生真的不需要有太多的无奈,太多的凄苦了。“还行吧!”我的回答,就这么简单。在我们说话间,他的父母和庄园里的妻子一起来到我家,寒暄过后,二十几口人围在一起吃着年夜饭。他像从前一样,挨着我坐。又把那炖的软糯的猪蹄子,放到了我的碗里。我抬头瞅了一眼对面的母亲,母亲也正在瞧我。她眼里的意思太复杂,我读不懂,她抬手摸了一下眼,我却看的见。我没像小时候一样,把它一块一块分开,一块给父母,一块给弟妹,一块给他,最后还有一块小的,留给自己。那个时候,他还会把自己碗里的那块,偷偷的放到我的碗里。其实,好多年前,我就不再吃猪蹄子了。我想现在的生活,谁还在乎这一口肉呢?
由于我的到来,全家人都很高兴。这么多年,终于可以吃顿团圆饭了。酒是自然要喝的,我第一次在父母面前,在他面前举起杯,一饮而尽。“妹妹还会喝酒?”他的妻子吃惊的看着我。我的亲人谁也没说话。“来,哥哥陪你喝一杯。”他也一饮而尽。
那个除夕夜,我醉的一塌糊涂。新年的祝福短信里,有一个陌生的号码发了一条短信在我的手机上:“那幅画我一直珍藏,如果有来生,我一定等你。可愿花开并蒂,共结连理?”
因为我从来不相信有来生,所以也无需回答。
如今,已经醉醒,已经梦醒,我在有你的故事里答复你:“如果真的有来生,我还做你的画中人,还做你的彼岸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