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双重标准”的本质都是“不平等”
有这样一句话:当你看到某些人在某些情况下奉行赤裸裸的“双重标准”还显出一副不自知、甚至是理所当然的样子,那多半意味着,那些人的内心中有不能或者不方便直接说出口的隐性标准。
这句话适用于很多种不同的情况,也适用于很多种不同的人。
单纯的愚蠢是容易被察觉的,愚蠢所导致的认知障碍或者逻辑混乱也是如此。只要用心去验证,智力水平正常的人都能够看清纯粹的蠢人,更能够弄清他们的愚蠢之处。但是,纯粹的坏心、甚至是邪恶却未必如此。某些貌似只是单纯地令正常人感到可笑或者可恶的人能够让人很难猜到他们的真实想法,更令人难以看穿他们的本质。
除少数智力水平低或者完全不在乎自己的言行举止有可能带来的后果的人之外,奉行“双重标准”的人往往不会在同一个场合或者直接面对同一群人展示出这一点。
多数正常人都能够从他们的言行举止中看出,他们不仅拥有两套甚至多套标准体系,还很可能拥有两副或者多副面孔,更可能拥有两种或者多种价值观。而且,无论是他们所使用的标准体系、评价体系,还是露出的面孔或者是信奉的价值观,都很可能是自相矛盾、甚至是截然相反的。他们会对类型相同却在其他方面不同的人或事物应用不同的标准体系或者评价体系,会对不同的个体或者群体露出不同的面孔,还会在不同的具体环境之下用不同的价值观来衡量相同种类的事。无论他们是主动这样做的,还是被动的,都是如此。一般情况下,只有有能力对这样的人进行全方位地观察与分析的人才能够发现并认清这一点。多数不可避免地被某些信奉“双重标准”的人影响,甚至是被那些人同化的人正是因为难以全面地去观察与分析他人,也难以及时地理解和消化、更难以拒绝自己不得不吸收的过多信息。
不过,除少数特别善于伪装自己和欺骗他人的人之外,认清信奉“双重标准”的人的真面目不是特别困难的事。
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多数信奉“双重标准”的人都难以掩盖自己身上的一种明显特质,那就是:自私。
无论处于什么环境之中、做什么事、对什么样的事发表意见,这些人都会表现出一种令正常人难以理解、更不能接受的自私,动辄发表“我可以怎样做,你不可以”或者“我和我的同类可以怎样做,其他人不可以”“我支持的人可以怎样做,我不支持的人就不可以”,甚至是“我说谁可以怎样做,谁就可以;我说谁不可以怎样做,谁就不可以”之类的言论。很多正常人在看懂、听懂他们的这种言论之后,都会忍不住心生不满,甚至直接表达诸如“他们以为自己是谁啊”之类的质问。
只要这样的人的数量在某个环境之下、某个群体之中增加到一定的数量,不可能向他们屈服也不可能被他们同化的正常人都会对他们感到不满,并逐渐认清他们的本质。
事实上,多数信奉“双重标准”的人的本质之一,就是自认为与他人不平等。
他们不承认自己、自己的同类或者自己支持的人与他人在人格上平等,即便不得不在表面上承认,也绝不在脑海中真正地认同这一点。而且,多数情况下,他们都自认为自己、自己的同类或者自己支持的人是“高人一等”的、是高于其他人的,甚至是“必须被宠着”或者“不可冒犯”的。
正因为如此,他们用圣人的标准去要求每一个不是自己的同类的人、甚至是其他所有人,却用贱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或者自己的同类、甚至对自己或者自己的同类没有任何真正的要求。
他们会用任何一种或者多种人与人之间的不同之处来把不同的人划分成不同的类型,诸如某些个人爱好、某些观点、某些做法以及对某些人或者事的看法,甚至可能会用性别、年龄、种族、出生地等本应与一个人的人格地位完全无关的因素。对于与他们相同的人,他们会使用某一种相对宽松的标准;对于与他们不同的人,他们则大概率会使用相对严格、甚至是严苛的标准。
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甚至自以为有权来“定义”其他人“是不是人”,或者用其他诸如此类的荒诞观点来衡量、乃至于批判和攻击其他人。而且,他们还认为,其他人都没有这个权利,只有他们自己单方面地拥有这种权利。
多数信奉“双重标准”的人所表现出来的谜之自信,或者说是谜之狂妄,要么来自于他们自己亲手给自己制造的“信息茧房”,要么来自于他们的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且,他们自己要么根本意识不到这些,要么自认为这些都是正确的。
他们表现出来的“双重标准”或者“多重标准”都在为他们心中存在的隐性标准服务。
他们的隐性标准,要么是“利己”,要么是“自我中心”。
即便他们知道自己不可能成为整个世界的中心,甚至不可能成为自己所处环境的中心,他们也多半不会主动去改变自己的想法。因为,不愿清醒的人永远会认为清醒是有害的。
对他们自己而言,这个问题,多半是无解的。
20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