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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率评价应结合过程性指标

2018-04-13  本文已影响0人  草斋微言

医药经济报

贺昊

  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下发了《二、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下简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在医院“服务质量”一节规定: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0.8%,住院手术死亡率≤1.4%。;二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4.0%。;住院手术死亡率≤0.28%。。明确医院患者死亡率标准,以此衡量医院服务能力。此举引起社会广泛争议,其中医学界的质疑之声更是不绝于耳。

  从争议双方的角度来看,各自所持观点似乎都有几分道理:对行业管理部门来说,通过对过往数年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一个判断标准,并不为过,倘若无对应的量化标准,医疗质量,尤其是死亡率这一重要指标的衡量就流于随意。而医学界的质疑似乎更有道理,一来医生救死时何来时间考虑死亡率?二来若为了降低死亡率推诿病重患者,此过又该记在谁的账上?

  问题究竟出在了那里呢?问题应该是出在了行业管理部门将结果性指标完全替代了过程性指标上。

  在生产时代,管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以结果论英雄,所谓“成王败寇”,这样做,因为回避了“找借口”,从而确实可以发挥相关人的最大能动性。这一点,无数的管理实践已经证明的确是有效的。

  然而,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在日益复杂化的服务领域,由于服务结果已不是提供服务者单方可以决定(服务结果由服务提供者与服务享用者共同决定),因而,完全按照结果来评判服务提供者的水平高低、质量好坏,就日渐显现出它的不足。

  就以患者死亡率这一指标而言,其最终结果医生是不可能单凭个人能力来决定的,这还要看送来的患者的各项指征。医生不是神,他只能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以最终结果来衡量医生的付出、能力、态度,很明显有些勉为其难,当然,也就谈不上公平了。

  因此,在患者死亡率上,还需要结合过程性指标,即患者入院时的各项指标,圈定患者的实际现状;医生采取急救或治疗的方式、器械设备、反映时间等等,以及过程中患者的各项指标;最后,依照上述过程指标,再依照行业相关历史数据,来判断医生的付出、能力与态度的水平,就可以更加公平,且更具指导意义:医生可以据此发现本次救治过程中的问题,总结经验与教训,为今后的医疗服务积累数据。

  医疗行业现实中的很多管理指标,基本都是结果性指标,这其实是将管理简单化了。再以总额预付为例,简单地圈定一个总额,对医院的控费工作没有任何指导意义,医院只能靠粗暴地有违价值理念地将病人推诿出去。发达国家控费,基本以诊断相关组为基础,这不仅给医院提供了过程指标,也给医院提升自身的医疗水平、管理水平指明了努力的方向。这样的行业管理才是有效的。

  同理,行业管理部门对医院患者死亡率的评价,简单地以结果性指标衡量,其效果可想而知。为了正确衡量医院在控制患者死亡率上所付出的努力、拥有的水平,行业管理部门还需集合相关人员、单位开发出与医院实际相对更加吻合的过程性指标,这样不仅更加公平合理,而且对医院的实际工作也更具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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