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分享:小孩子没有杀人的特权
原创: 陈兴杰 菁城子 昨天
2018年最后一天,湖南衡阳发生一起凶杀案。13岁少年罗峰锤杀父母,潜逃云南,随后在大理被抓。杀害父母前,村里人都知道罗峰是恶少年,平时不服管教,殴打弱智母亲,还常偷家里的钱,屡犯校规,为此还转了学。弑杀双亲后,罗峰偷了父亲身份证买火车票,跑去大理,混迹网吧,两天之后才被抓获。
在这不久之前,湖南发生了另一起少年杀母案。沅江12岁少年吴某持刀将母亲杀死在家。杀人的原因,乃是他偷偷抽烟,被母亲发现责骂。吴某年纪不大,一向好勇斗狠,杀死母亲一共捅了二十余刀。杀人之后,接受审讯,他还冷血地说:「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为什么不让我上学?」这句话引起一时轰动。
两宗案件有很多相似之处,其中最大相同是年龄。罗峰13周岁,吴某12岁,都没达到刑法规定的「年满14周岁承担刑事责任」。关押两天后,他们就被释放,再没后续措施。因为是未成年人,他们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担心他们将来生活受到影响。
这样的安排让许多人难以接受。难怪罗峰杀人潜逃后,警察布控抓捕,散发通辑令,网友们评论:抓回来做什么,重新给他安排上学吗?
未达到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犯罪,并不少见。这类案件由公安机关受理解决,没有统计数据,我们只能通过媒体报道知道一些案例。以下就是近几年媒体的相关报道。
2012年4月,湖南衡阳一名12岁男孩肖某持刀将姑妈一家三口杀害。肖某父母离异,由姑妈抚养管教。由于管教甚严,肖某心怀不满。案发当天,肖某先将放学回家的表弟表妹杀害,随后将回家的姑姑捅死,偷窃一番潜逃。
2012年,12岁女生覃某因嫉妒同班同学周某长得漂亮,产生怨恨谋杀之心。他邀请周某到家中玩耍,趁其低头玩手机之际,将木凳砸向周某头部,随后用菜刀、啤酒瓶、美工刀等凶器杀害周某,并将周某肢解,并清理现场血迹。
2015年10月,湖南邵东一小学发生命案。52岁女教师李桂云被人杀害,手机和现金被抢走。凶手是分别为13岁、12岁和11岁的少年。他们趁周末学校无人,抢劫唯一住校的女教师,用棍棒殴打,堵塞其口鼻致其死亡,藏尸床底。作案之后,三人到镇上的网吧继续打游戏。
2015年12月,一名12岁女童用可乐兑毒鼠强,将两位女孩毒死。死者系姐妹,并是凶手的好朋友,因口角和「告状」,造成该女童挨家长打。这名女童怀恨在心,将两人毒杀。
2016年7月,广西岑溪一村民4岁、8岁的两女儿和7岁的儿子都被杀害,凶手为同村13岁男孩。凶手先哄骗三名小孩到附近山边,威逼他们讲出家中收藏钱财位置,并未成功。担心败露,凶手用刀和石头杀死3童,抛尸井中。作案之后,凶手还到三姐弟家中讨粥喝。
2016年9月,湖南常德11岁儿童熊某某到同社区7岁孩女童贝贝(化名)家玩耍。因玩耍过程中产生口角,发生肢体冲突,熊某某将贝贝掐死,将尸体拖至三楼,扔到邻居家二楼露台。案发之后,熊某某照常上学玩耍,表现无异常。
2016年11月,杭州一纺织厂宿舍发现命案。一名11岁男孩杀死一名7岁男孩。当警方找到凶手时,凶手正准备潜逃。杀人的起因是,7岁男孩指认凶手偷钱,招致报复。
这是近几年媒体有报道的未成年恶性杀人事件。这类犯罪事件很敏感,相信有一些案件未被报道。这些案件的结果令人沮丧。他们杀人不用偿命。至于低龄童的偷盗、抢劫、伤人,最后没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例更是多不胜举。
这世界注定有反社会的疯子,他们或是天性残忍、毫无共情能力,或者环境影响,心理变态。天生反社会人比例极低,很难防范。可有一些少年犯,他们是在评估利弊之后,才做出杀人的选择。他们会蓄谋,会隐匿证据,会反侦查,很多人知道法律规定。「14岁以下杀人不用判刑」,他们知道自己有护身符。
2018年底湖南两大杀亲案件,再次轰动全国。恶少年杀人以后,没有收容教养,没有进少管所,只由家长领回,就像他们在学校捣乱之后的结果。对一些网吧里素有恶习的少年来说,这无疑是一次后果恶劣的「普法」。
我没任何指责当地执法机关的意思。事实上,他们的做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现实生活中,由于缺乏配套法规,政府收容教养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非常罕见。「领回家教育,重新安排上学」,这确实是通行的做法。
湖南两大杀亲案发生后,法律宽纵恶少年引起民众强烈不满。很多人提出,应当修改法律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决不能让小畜生们逍遥法外。对于这样的民意,司法和律师界总是嗤之以鼻。他们认为,法律自有道理,不是什么犯罪都追究,再小的孩子犯罪也追究,还将法理和人道吗?法律让民意牵着鼻子走吧,这不是法律民粹吗?等等。
我不认为主流精英的法律视角一定正确。一些所谓「人道主义」「轻刑罚、重教育」的思想恰恰是对法律精神的玷污。我的主张是:支持降低甚至是废除刑事责任年龄,对儿童犯罪也进行责任鉴定。
法律的本义是追究责任,寻求正义。犯罪人主观(英美法系称「犯意」)一直都是最重要的考量。凶手对行为和结果的认识,对危害性的认识,本人恶意和危险性,这些都要考察。简单划一条线,低于14周岁无责任——这种判定方式恰恰是最粗暴武断,也有违法律精神。
想理解这点,可以看一个英国著名案例。这也是英国史上罪犯年龄最小的谋杀事件。
1993年,2岁幼童詹姆斯·巴尔杰(James Bulger)在超市门口等待母亲时,被2名男孩诱拐,这2名男孩分别是威纳布尔斯(Jon Venables)和汤普森(Robert Thompson),都只有10岁。两人将巴尔杰诱骗到人烟稀少的公墓,对他残酷虐待。往脸和眼睛抹油漆、喂吃电池,性虐生殖器。巴尔杰遭两人虐待致死,两人为了灭证,把他的头埋到铁道碎石中,让火车将尸体碾成两半,伪装成意外事件。
英国被判刑入监年龄最小的罪犯,此案同时打破一些“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惯例,公开了罪犯相貌。
案件侦破后,舆论公愤。英国没有刑事责任年龄的明确规定,只是此前有惯例,7岁即可起诉。当两位10岁凶手站在被告席,还是引发争议。
辩护律师称:两人还是孩子啊,他们对所作所为,并没有正确的认识。要关注他们背后的心理和成长问题,而不是惩罚。这也是所有刑事责任年龄论者最常用的理由。
由于未成年人和隐私保护法,两被告的相貌一开始没被公开。欧洲人权委员会也表示关注,他们担心两少年犯会受到不公正待遇。一起谋杀审讯案,演变成对审判合理性的质疑,这让很多人感到愤怒。500名示威者集结法庭之外,高举受害人照片,要求重判。
公诉律师请出权威的儿童精神病专家作证,通过各种手段证明:两名男孩「完全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警方出示了长达20小时的问讯录音。证据显示,两名男孩知道在做恶,却不以为然。他们还有毁灭证据,阻碍侦查的企图。两人顺从律师的辩护策略,全程缄默,可见心智健全,内心冷酷,完全缺乏怜悯和忏悔心。
当庭法官称这是一桩「极度邪恶和野蛮的犯罪」。两恶童被判8年监禁,民众抗议,最高法院接手此案,刑期增至10年,仍不能平息怒火。《太阳报》向内政部提交一份拥有2.8万个签名的请愿书,要求严惩凶手,内政大臣又将两人刑期增至15年,这才完结。
此案在欧洲人权委员会干预下,两名恶童没有服满刑期,就提前出狱。这个结果多少让人沮丧,不过,英国法律对「犯罪责任」的追索,体现得淋漓尽致。不会因为你年纪小,就一定没有责任。只要能够证明,在当时情况下,只要你知道什么是恶,知道在作恶,就需要承担责任。不一定是「一命抵一命」,就是要判定你有罪,给予你一定刑罚,而不是逍遥法外,让外界无可奈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首先要做到:小孩子没有杀人的特权。
英国法律思想具有强大的输出力,他们此前殖民地大多继承了英国人在刑事责任年龄方面的做法。这些地方大多没有规定刑事责任年龄,或规定一个极低几乎没有儿童犯罪的年龄(比如5岁或7岁),再根据犯罪时状态,进行认定。如果顽劣无知,意外致人死亡,也许就不起诉;如果是故意杀人,凶残恶劣,一定追究到底。
现在全世界国家和地区,刑事责任年龄规定最低的国家,大多都和英国有很深的渊源。人口超过1千万的国家和地区,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南非等11个国家将该年龄定为7岁。中国香港此前规定7岁,现在提升至10岁。美国35个州未规定刑事责任年龄(这意嘻着,年龄再小的小孩子犯罪,检察官也有权起诉),有此规定的,最高也不超过10岁。
各国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美国各州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确定
大陆法系国家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比英美法系国家高得多,普遍在12岁至14间。德国法系幅射的德国、意大利、奥地利、日本、韩国、中国台湾,都把刑事责任年龄定在14岁。法国及其影响下的前非洲殖民地国家,基本为13岁。西班牙和葡萄牙定在16岁,实在是太高了,巴西则直接定在18岁,高得匪夷所思。
值得一提的是,地处不列颠北部的苏格兰,属于大陆法系。他们大概是是受英国法影响,将刑事责任年龄定在8岁,堪称大陆法系的异类。中国和东欧国家受苏联法影响很大,规定的年龄为14岁,在国际上属于较高水平。
各国规定不同刑事责任年龄,并非出于人类心智差异、国情区别,而是法律移植的结果。越不关注刑事责任年龄,就要在具体案件里,进行特别论定。从个体角度入手,追究每个少年犯的当时状态。那些恶性少年犯越也不太可能脱罪。
由此可见,中国刑法规定14周岁的刑事责任年龄,没有什么不传之秘。这不过是国家立法过程中的武断。本着各种理由为「14岁才能判刑」辩护,他们如何回答:为什么其他国家是12岁,有些国家是10岁?所谓「法律精神」,就是国家怎么规定,就该怎么听?
我主张,刑事责任年龄应大幅降低。少年犯该不该追究,具体案件会有具体的认定。这样有利于惩罚犯罪,实现正义。从社会治理角的角度,根据恶行判罪,远比看年龄靠谱得多。
2004年,不满13岁的赵某某强暴同村14岁的女孩,由于赵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仅由其法定监护人向被害人部分赔偿医药费,赵某某当庭被释放后,次日闯入女孩行凶报复,杀害女孩的母亲,被判处一年半劳教,不久再次被释放;
2009年,未成年人黄某某、王某某因盗窃因为被某网吧保安员扭送到当地派出所,拘留几日后被释放后,黄某某、王某某等3人驾驶面包车劫持保安15岁女儿,轮奸后对进行其他人格侮辱;
2010年,未满14周岁的韦某,曾于在广西掐死一名男孩,未负刑事责任;2011年,他又持刀伤害一名小女孩,被判6年;2015年,19岁的韦某减刑释放再次作案,在广州杀害一名11岁女孩;
这个世界有纯粹的恶人。他们或是基因天性里有冷血无情的一面,或是社会环境使其心理扭曲,早早具有反社会的人格,这些人的犯罪恶行,就是是向外界显现出他们的危险性。这些都是要直面的现实。
法律不仅没有惩罚他们,也没将他们隔离,这会给其他人带来巨大的危险。法律放纵还给了他们明确的信号:反正没有人管,那就再干一票吧。类似案件的发生,已不是一起两起。这种错误的、危险的法律信号,已经造成很多悲剧,是时候关掉它了。
许光洪:教育病根在教育之外
许光洪 荟思想7 昨天
历史滚滚烟尘,裹挟着所有人,只不过每个人扮演的角色不一样。
今日之教育的种种不是,大体也如此。
一、教育是大家的事,人人责难教育不必大惊小怪
每年以高考为开端,无论是学前入园、划片读小、小升初、初升高,还是大学毕业后考研就业,系列面试、笔试,搞得全家鸡犬不宁,整个社会高度地密集地全覆盖地关切。几家欢乐几家愁。笑也好,恼也好,都有话说,七七八八,归总起来,直指教育不好。
今日教育的确是弊端丛生,诸如入学升学不公正、教学考试僵化呆板、上课不讲下课乱补、高价择校、划片招生和学区房猛涨、农村撤校并校,不胜枚举。上至庙堂,下至乡野,谁都不满意,谁都能数落出几条不是,谁都可以开出几味良药。更难见的,教育改革从未停步,其定位和目标之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改革涉及面之宽,从教材编写到课堂方法,从教师待遇到学生家长义务,从价值传递到行为规范,白纸黑字,条条款款皆有;改革力度之大,一声令下,进度督促、财物审计、责任追究,多管齐下,等等。下了这么大力气,按理说,教育是越改越好,越办越让人民满意,可问题越来越多,骂声越来越密集、越来越难听。
大家对教育不满意,当然首先在教育。但真的在教育吗?未必。因为,教育不是单纯的教育,教育是个人的教育、家庭的教育、社会的教育。正因为教育属于个人、属于家庭、属于社会,教育才能成为真正的教育。换句话,教育绝不只是教育管理者、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事情,是每个人的事、每个家庭的事、全社会的事。如此一来,人人说教育,人人骂教育,恰似说明,人人关切教育、忧心教育。这是件大好事,说明今日之教育还有救。真到了谁都不言语、不关心的时候,不是教育玩完了,是自己、家庭、社会玩完了。
二、教育功利人人有份,越关注教育越偏离教育本质
不满意教育的毛病出在哪里?固然有教育方法、管理、政策措施的不足,这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但主要出在教育理念、教育目的的偏差。教育的基本要义和基本功能是教化育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教化育人,就是通过知识传授这个载体,让人明大德、亲黎民、达到至善的崇高境界,于己于家于国于天下皆有益。而今日之教育,简单化肤浅化,不单停留在知识技能传授这个载体上,还进一步把知识技能获得与知识技能使用划上等号,也就是与就业谋生挂钩。教育、知识学习肯定离不开谋生,连衣食住行都解决不了,何谈教化育人?但简单甚至粗暴地把教育与就业挂钩,教育必然走向功利化。这就是不满意教育的病灶。
教育从来不是自娱自乐,不会也不可能脱离现实发展的需要。千百年来,教育与就业谋生关联在一起,学而优则仕即如此,精英教育时代也如此。为何那些年代没有指责教育功利化呢?反观今日教育,其功利化早从找一份好工作,倒推到上一所好大学、学一个好专业,再倒推到上一所好高中、好初中、好小学、好幼儿园,以及有一个好出生。这个过程中,就是一个拼,拼分数,拼钞票、房子,当然要拼爹拼爷,怪象不断。对教育是什么、做什么,早忘掉了,或者说不愿提了。
谁造成教育功利化?在教育和就业谋生这根链条上,供需双方似乎都由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社会用人单位的需求方,提出德才兼备的择人条件理所当然,但要选到忠诚能干的人不易,成本低、效果好的途径就是到名校选人、到好单位挖人。作为个人和家庭,有一份高收入且体面稳定的工作期望天经地义,要达成目的就得读重点、上名校。作为供需双方链接的教育机构,不管是管理者还是承办者,把学校办好、吸引更多学生和家庭来就读,也是生存之道、职责所在。这样看来,教育功利化,个人、家庭和全社会都有责任,但好像都不该被打板子。人人有责,必然无人担责。问题出在哪?还是在对教化育人的认识偏差、践行偏差,在把教育等同于学校,把个人、家庭、社会的完整教育简化为具体的教育机构。这样下来,老师被指责,学校被责难,教育管理机构被责骂,毫无不奇怪了。
教育的严重功利化,折射出今日之教育尚未形成现代体系,尚未彰显现代教育价值观。教育没有步入现代化轨道。
三、教育功利难以避免,教育传统不厚实和转型阶段各种大政策叠加造成今日教育之局面
回望这些年的社会经济变迁,教育走到不满意的今天,其实是人口政策、改革开放政策和市场经济体制叠加,又混同教育传统的缺失、断代,共同加速造成的。这是时代的问题,当然是个人、家庭和社会趋同的问题。
首先,农耕时代的教育受众面十分狭窄,功名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割裂,致使教育传统不厚实。耕读传家是中国人,从个人到家庭、家族再到地区乃至整个社会的优良传统。遗憾的是,这一优良传统仅限于少数人,且是典型的功利,光宗耀祖、流芳百世既是家庭家族也是个人奋争的动力。在生产力低下的农耕时代,占大头的自耕农、雇农和手工业者终日为温饱而奔波,祖祖辈辈过着放羊孩子的生活,无力也无心识字读书。即便是小地主小商人家庭,让孩子识字读书也无非是能够记账管帐而已,远没有兼济天下的念头。受于传统礼教和乡规民约,农耕时代大多数家庭的淳朴教育有助于稳定家庭和社会,但显然不利于推动发展,典型的自给自足,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温饱而已。这种状况持续了千百年,即使走到今天,无论城乡,对大多数家庭而言,耕读传家是概念和期望,真要细说家教家风,大多语焉不详。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况且,耕读传家过分看重功名地位,远没有把识字读书看作人的精神需求,没有把识字读书这一重大精神生活作为人的天生需要,更不可能把教育作为改变生活、改变社会的重要推动力。所以,读书无用论还有市场,全民阅读、书香飘万家成为连年提倡的活动。
其次,步入改革开放的转型时代,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口政策,既为新生一代接受正规教育创造了物质保障条件,又使家庭给予教育更多期望。一改多子的过重家庭负担,只生一个,无论城市家庭,还是农村家庭,都能保障学龄孩子上学,无须过早承担家务劳动。特别对广大农村家庭,由于城乡户籍限制,农民进城的主要途径靠升学,一旦经济条件好转,为了下一代过上更好的生活,支持孩子上学的愿望更强烈、动力更足。多子家庭变为独子家庭过程中,父母的关注点也由多个变为一个,联系到未来家庭财产的处置和养老等问题,过去父母与多子之间的长幼、能力高低比选,演变为独子时代的父母与子女的单一对应,溺爱、包办等家庭教育问题接踵而至,并随着而后家庭财富积累变得越来越突出,及至出现啃老之类的事情就不奇怪了。正因为今天一切奋斗为了一个、明天一切安排指望一个的依存观念迅速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对子女的教育不再是简单的识字读书,而是过上比自己更好的生活,不再是简单的升学,而是考更好的大学。如此一来,读书不只是学生和老师的事情,教育也不只是学校的事情,而是家庭的大事、社会的大事。家庭参与教育,天经地义,本是好事,问题在于赋予学校、教育太多的要求了。这个要求不是孩子的全面成长,而是若干年工作后的薪酬标准。
再有,改革开放不但迅速让人们摆脱贫困,还较快地积累了财富,形成了财产观及理财观。谁也不会预料到,一个家庭联产承包制在短短的三五年内,解决了大多数人吃饭问题,而且大多数家庭都有余粮。而后的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以及国有集体企业搞活与价格冲关,系列变革搞活了经济,丰富了生活。对普通家庭而言,如果说改革开放前二十年属于资金概念,也就是数钱状态,到了房改启动,资产真正进入百姓视野。从资金到资产,家庭的经营生活观念发生变化,对教育的看法和期待发生更大变化。这个变化不是让教育回归到人的生活部分,而是简化创造更多财富、更多资产。这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变得更坦然、直接。
接着来的,就是搞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活力有目共睹,但对转轨过程中的教育、医疗等公益事业冲击不可忽视,最糟糕的莫过于所谓的教育产业化。教育产业化首先是高校扩招,人为地加速了大学普及进程,降低了教育质量,裹胁了更多家庭。然后是教育地产兴起,即在城市快速扩张过程中,本由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的教育资源同步扩张,简单地通过开发商转嫁给家庭,学区房、教育城由此横空出世。再下来的海外留学,从花大钱上国外普通甚至野鸡大学到低龄化留学,再到办国际学校、国际班,五花八门。这系列恶果,不只是搞乱了学校和教育自身,还加剧了家庭、社会对教育认识的扭曲,即投入产出论大行其道。教育与投入产出绑在一起,何谈教化育人。当然,从高校扩招到教育地产、海外留学,家庭这个巨大的多元化需求,功不可没。
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家庭结构变化,改革开放尤其是市场经济带给家庭财产积累和经营观念更替,极易侵蚀传统家庭教育的薄弱根基,干扰社会教育走向,由此产生以投入产出而论的功利教育。所以,不要简单就教育责难教育,特别是不要责难教育工作者。
四、回归教育初心,百年树人既等不得更急不得
教育,由学前到中小学、大学、研究生、成人教育的纵向链条也好,由家庭到学校、工作单位、整个社会教育的横向区块也好,根本在树人,树立好的品格、素养、技能。作为教育的主力军,学校教育当然责任担当更大。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处在转型时代,这句老话,不但要常说,更要实作。如果这一理念不能自上而下贯穿下来,教育功利化必然越来越严重,耽误的不只是自己、家庭,还有社会和国家。由此,仅靠学校教育完成百年树人之重任实在不堪重负,家庭教育和全社会教育理应跟进,人人受教育,时时做好人。这是教育去功利化的根基。否则,无法抵御市场化特别是资本对教育的冲击。
教育去功利化,首当其冲要改革的,不是现行的考试招生制度,而是选人用人制度,因为这是源头,是家庭对教育投入产出的直接算计。遗憾的是,现在被称为国考的国家工作人员选拔,无论笔试面试,其僵化呆板胜过高考,还美其名曰规范化科学化、公平公正考试。以国考为标杆,企业和其他机构选人看似以聘用为主,实则多半看学历背景,当然还有关系。充分发展人才市场,包括用人单位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既有助于学校教育的改革发展,更有利于形成持续释放的人才红利。至于学校教育改革,从教材到教学,从课堂到社会,从教师职称到薪酬,从公办到民办,稳步推进,切勿犯教育产业化的急毛病。
当然,教育去功利化,更要看家庭,看家庭对教育的态度。人是家庭、社会的主体,其做人的立场、价值观念,关乎个人的成长,关乎家庭、社会的发展。毕竟,教育是精神生活,不能用投入产出来衡量。不管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人在接受技能培训、知识掌握过程中,正心修身,进而获得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格局、更高的追求。德才兼备,这是教育的追求,也是人穷其一生的境界。
本文转载自“爱思想”
作者:许光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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