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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礼越规,必为乱世之源----学论语《八佾》篇第一章

2017-11-16  本文已影响29人  微尘悦读

写于20171116

        今天学习了论语《八佾第三篇》第一章: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这章关注两个字,一是“佾”,读作yì。佾是奏乐舞蹈的行列,也是表示社会地位的乐舞等级、规格。一佾指一列八人,八佾八列六十四人。按周礼规定,只有天子才能用八佾,诸侯用六佾,卿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季氏是正卿,只能用四佾,他却用八佾。

僭礼越规,必为乱世之源----学论语《八佾》篇第一章

        二是“忍”,学者们有两种解析,根据主体不同,意思不同,第一种解析是“忍心”,是以季氏为主体,此章是孔子评论鲁卿季孙氏僭用天子的礼乐。孔子说,季氏以八佾之舞,在他的家庙庭中舞之。“是可忍也。”意思是“这种事,季氏犹可忍心为之”。“孰不可忍也。”意思是“他还有何事不可忍心为之”。第二个解析是“容忍”,是以鲁国国君为主体,意思是鲁国君臣看见季氏如此僭分,犹可容忍,还有何人何事不可容忍。这句“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是现在的常用句,忍理解为容忍之意,意思是如果这样的事情都可以被容忍,还有什么是不能容忍的。形容不可容忍到了极点。

        孔子是鲁国人,当时季氏当权,从当时的环境来揣测,忍的意思应该是较为柔和的“忍心”之意,怀着一种劝谏的语气。孔子虽然对于这种破坏周礼等级的僭越行为极为不满,但在议论季氏时说:“在他的家庙的庭院里用八佾奏乐舞蹈,对这样的事情,季家都忍心做了,还有什么事情不忍心去做呢!”潜台词是就算弒君、弒父的事情做出来也不为怪了。

        再了解一下当时的历史背景。当时,周朝规定的周礼等级制度是为了稳定社会,明确了五伦十义,三纲五常,确实稳定了数百年之久。鲁国是周天子封给周公的诸侯国。因为周成王是由周公辅佐起来的。周成王是周武王的儿子,周公是周武王的弟弟。周公在成王很幼小的时候,他自己先帮助成王来治理国家,等成王长大了,再把政权交还给他,这叫周公摄政。所以周公是圣人,他没有贪天下的歹心,而是真正帮助自己的侄子,还是把他扶上天子的地位。所以周成王非常感念周公的功勋,把鲁国这个地方封给他,由他的子孙来继承鲁国的诸侯位。而且周成王当时下令,在周公去世之后用重祭来祭祀周公,用天子的礼乐来祭周公。当时周公的儿子伯禽,做为鲁国的国君接受了成王的这份厚赐。所以沿袭到后来,一直到周朝末年春秋时期,鲁国都是用八佾之舞,就是天子的礼乐来祭周公。

  但是天子的礼乐只能在文王和周公庙里面才能用,如果用在其它庙里头的话,这就是严重的僭越礼的行为,违礼的事情。到春秋末期,礼崩乐坏,有些有权有势的卿大夫敢于僭越周礼,自行其是,越制享受。比如季氏,他是鲁桓公的后裔,鲁桓公有四个儿子,长子做国君,底下三个儿子就是分别为三家。季氏是季孙氏,他属于卿大夫,但是他竟然在自己家庙当中用天子的礼乐。这表明,当时的周天子已经失去了权威性,失去了控制诸侯、卿大夫的实际能力。

        孔子提倡学儒,学儒最重要的就是“敦伦尽分”。敦伦是敦睦伦常,这个伦,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般讲五伦,所谓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五伦,叫伦常,因为它是超越时空,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都有这五伦。只要我们是人,必须要处理这五种关系。使得关系都能和谐,这叫敦伦。要使关系和谐,必须尽分,在关系当中我尽到自己的本分。譬如说,我做父亲的,要尽到父亲的责任。做儿女的,要尽到儿女的责任。做君主,要尽君主的责任。不能尽分,这就是“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这就是大乱之世。孔子竭力维护周礼,就是从大局出发,为了社会稳定,但他确实也很难维护,礼崩乐坏已成大势所趋。果不其然,在孔子以后,社会就进入几百年战乱的战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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