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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割”诗歌何时了?

2020-03-28  本文已影响0人  看云老师

言为心声。声传其情。声情并茂。这是常识。

可人最易忘的,最难守,最瞧不起的,正是常识。如空气,阳光,水分。

诗歌鉴赏,何以鉴?何以赏?

而今流行吟唱。只是主阵地是课外兴趣活动。

而今课内堂上甚至“经典咏流传”这样高大上的宝殿之上,依然会肢解:死割。

而忘了诗歌何以为诗歌。诗,本为歌,不为解。

不歌而割,就会有专家说“停车坐爱枫林晚”是“悲秋”,如“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这真是想当然:是女必思春,是士必悲秋。忘了“我言秋日胜春朝”,忘了“万山红遍,层林尽染”,忘了“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名为经典咏流传,却不咏,或“咏”而不动情。抑或情动而不明:不欲明,不能明,早已统一明?

词语是凝练的,诗句是间断的,可气韵是流动的,情感是波动又贯通的。心有灵犀一点通,不奢求,但字正腔圆,因声求气,却易通啊。一个爱字,一句“霜叶红于二月花”,还不足以消“寒”而生热意,生欢悦吗?

诗言志,词主情。人同此心,心通此情,若不披文入情身临其境将心比,声传其情自然诵,喜怒哀乐忧思惧的人之常情,何以动于中而形之于外?

百度百科中对两句诗的解读,似有明显的不足,也有“死割”之嫌。

一是: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它的意思真的是:春风阳光不到的地方,青春照样萌动。

如果真是这样的,那白与青又如何相对相应?恰自来之自的自知自强自励之情又何以尽显而今人心生惊异与钦敬:白日不到,我自青春,纵使身处幽避之境,白日不到,我自是我的白日,我自创我的青春。凭什么?只凭:也学牡丹开。

此处的“自”,绝非自然,而是自己。虽小亦可自,岂容再次被小瞧,被忽视,被割死。

还有: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能如下解释与翻译吗?

⑹乱花:纷繁的花。

鲜花缤纷,几乎迷人眼神,野草青青,刚刚遮没马蹄。

这样是否太草率,也太想当然。这能点明花之乱状草之浅样吗?能点明行之漫态心之爱踪吗?能染浓早春之淡色行之游迹吗?

歌,无需译,不必讲,不要论,一听就懂,就自生喜或恶。

诗歌,也应如此。先歌吟吧。别着急着肢解。

高中语文选修《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如此引导:

这是重视了吟唱和诵读,且置于卒章,似乎也为显志,以示重要。但明显不妥——不合情之所起之实情。是先知先论呢,还是先吟先诵呢?是先知人论世查资料呢,还是零距离地去品原味呢?是自己在读呢,还是找人代读呢?

是先径尝一口美味呢,还是凉着美味忙去拜访大厨美食家呢?

还是课本上说得好:因声求气,涵咏诗韵。

但要做到做好,达到“教科书式”的级别,还是得先自行告别一本正经的“死割”,再径直欣然而歌。先尝,味自鲜。

如此,诗歌之名才不虚传。经典,才能在欣然的吟咏中,自然永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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