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不只是故事
我的祖籍是江苏兴化,毕飞宇也是兴化人。他的小说《平原》写的是兴化中宝镇王家庄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76年,一个特殊的年份。
小说的语言真实、淳朴、粗糙,显得活泼俏皮,似乎描写农村生活就应该用这样的文字,勾起我对童年生动的回忆。用这样的语言再现那个年代农村的真人真事,文字也许不够典雅,却是一种风格,自有其独特的魅力,读来饶有趣味。
那么多平凡、熟悉而又生疏的事物:镰刀、脱粒机、猪圈、公社礼堂、地主家的大瓦房、合作社、煤油灯、锄头、高音喇叭、红糖鸡蛋、被大风吹得鼓鼓的大银幕、红漆马桶、大木箱、高高低低的院墙等等。
那么多平凡、陌生而熟悉的往事:开批斗大会、割麦、插秧、上吊、喝敌敌畏寻死、吃老鼠肉、农田里放电影、迎新娘、打架、跳大神、征兵。
还有有线广播里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讣告,仿佛至今还在耳旁。还有小孩淹死后,家长闹着要端方偿命的场景,来得轰轰烈烈,去得无声无息。
真实的生活就是这样,其实都是人性。
小说一开头就非常引人入胜,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这样一家人:儿子端方,木讷、自尊、好强;母亲沈翠珍,柔中有刚,善良世故;继父王存粮敦厚淳朴,又爱计较;继父的女儿红粉,能干而偏激。
他们分明是一群好人,可相互之间却矛盾重重。
然后,在王家庄这个江湖,各式人物悉数粉墨登场。
有流氓无赖惠泉、永远见风使舵的红旗、运动风云人物老鱼叉、有点小聪明的退伍军人赤脚医生XX、老到世故的王会计、能说会道的大辫子、成份高爱搞封建迷信的孔素贞、刚烈心高不安分的三吖、养猪几十年的老骆驼、干瘪猥琐的皮匠XX、差点被惠泉砍死最终被改造成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右派顾先生等等。
还有一大群咋咋呼呼、随波逐流的普通农民。男男女女,活灵活现。
最让人刻骨铭心的人物是吴曼玲。
她和“混世魔王”都是从南京来到村里的知青,村支书吴蔓玲是个男人婆,而“混世魔王”高大英俊,多才多艺。那个时代被扭曲的人性,都在吴支书的身上了,她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而“混世魔王”的所作所为,就是对她无情的嘲讽,可这种嘲讽没有一丝幽默,有的只是悲凉。本来应该相帮相扶的一对同乡,在异乡相互踩踏,成为一对冤家。
吴支书用残酷的手段把狗儿黄四训练成服服贴贴的吴亮,可最终她被疯狗吴亮咬了;吴支书用她的大义凛然、正大高尚让她的同乡混世魔王一败涂地,可最终她的贞操毁在了混世魔王的手里,还要忍气吞声。
正气就这样被邪气所吞没,这是什么情况?吴支书自始至终心诚志坚、勤勤恳恳、无私奉献,牺牲身体,牺牲容颜,可结果呢?
话又说回来,在实弹射击场,十发子弹,吴支书全打飞了,一个空靶。她是幸运的,至少她得到了实弹,拥有射击的机会。端方就惨了,连摸一摸枪把子的机会都没有,更不用说射击了。
最精彩的情节是三吖的死,她是假装自杀的,结果莫名其妙真的死了,死得不甘心啊!拿生死开玩笑,做赌注,这个代价沉重了。
最血腥的场面,老母猪把它的十六头猪仔全部咬死,肠子、内脏,洒满一地,断脚、残爪,四散零落,一片狼籍。端方一棒,老母猪脑浆迸裂!
王家庄的这些人、这些事,在那个年代,似乎都那么率性而为、真实不虚、不加雕琢、放纵狂放、恣意妄行,但所有的一切,却又那么虚幻无力、那么无可奈何、那么被动尴尬,那么无能为力,那么随风而行。就像端方、混世魔王,外表强壮光鲜,内心却是那么无助虚弱。一个人似乎存在,但却没有存在感!
作者似乎漫不经心地、超然地讲着故事,实际上他的用情很深,很深。
小说的结局,吴支书突然得了狂犬病,口里不停地呼喊着她的梦中情人端方。端方急急忙忙地赶来,跪在地上要把她送到城里的医院去,却被她一口咬住脖子,端方的血汩汩地流出来。她一直没有松口......
她要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抓住什么?抑或她要毅然决然地抛弃什么?
她被两只狗咬了,吴亮和混世魔王,但真正要了她的生命的,是那看不见的第三只狗!沉重!
可她在临死之际,却张开血盆大口,咬住了她心爱的人,端方。她是人,还是狗?
人咬人的惨剧,让我感到突兀、震惊!真所谓一波未平 ,一波又起。
可故事结束了!小说的结尾,风云突变,急转直下,很有力量!能不让人掩卷沉思?
木加南手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