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国学

君子只做应做之事,不谄不骄---学论语《为政篇》第二十四章

2017-11-15  本文已影响49人  微尘悦读

写于20171115

        今天学习了论语《为政篇》第二十四章: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这章比较容易理解,意思是“孔子说:“不是自己家族的鬼而去祭祀,这是谄媚。遇见正义的事情而不做,这是无勇气。”

        重点理解三个词。一是“鬼”,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人死后的灵魂。《礼记•祭法》的解释是:庶人庶士无庙,死曰鬼。也就是说,达官贵人死后有庙供奉,终年有人祭祀,成了神,普通百姓死后无庙祭祀,四处飘泊,成了鬼。孔子这里讲的鬼,指的是所有已经死去的人,并不仅仅指普通百姓。二是“谄”,读音是chǎn,指巴结、奉承、谄媚。三是“见义不为”,是见义勇为的反面。见义勇为的意思是见到正义的事,就勇敢地去做。而不敢去做就是见义不为的意思。

        这章讲的是孔子对两种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我国古代,祭祀祖先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仪式,起着维系宗族关系、彰显家庭伦理秩序的作用。近年来,宗族影响日渐衰弱,宗族关系日趋淡漠,原有的父权、夫权被平等权、自由权所取代,祭祀彰显家庭伦理秩序的作用已经逐步消失。现在的祭祀仪式,仅仅适用于某些重大活动,如祭祀轩猿黄帝、怀念革命烈士等。家庭中的祭祀,已经退化为逢年过节烧烧纸、磕磕头,怀念一下自己去世的直系亲属等活动。去年曾曝光一个贪官,跟随上级领导返乡扫墓,到领导父亲墓前,领导还没怎么样,他哭的稀里哗啦的,比在自己亲爹墓前还要伤心,众人哗然,这就是孔子所说的“非其鬼而祭之,谄也。”,突破了伦义,必是谄媚之心在作怪。

        再说说见义勇为和见义不为。见义勇为有三种类型:一是与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行为;二是抢险救灾的行为;三是帮助他人克服困难的行为。我们的社会是提倡见义勇为的,但也包容见义不为。见义不为也有三种情况,一是遇到他人处于危难之中,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去救他人。近期就有两则新闻说人不会游泳,却见义勇为下水救人,非但没救起人来,还把自己淹死了。二是没有能力制止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这种情况如果硬着头皮冲上去,可能白白牺牲自己,也救不了他人。三是遇到疑似的不义之人。现在好多这样的事,遇到老人摔倒,出手相救,反而被诬陷为肇事者。面对诸如此类情况的见义不为,我们不宜过于谴责、声讨。

        然而,不管时代如何变,无论舆论认为是“坏人变老了”还是“老人变坏了”,我认为,只要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还是要坚持做正确的事,不谄不骄,见义勇为,这是一个君子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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