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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价格还属犹抱琵琶

2018-04-13  本文已影响0人  草斋微言

医药经济报

贺昊

  近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通知》要求在放开价格的同时,要加强对医院价格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所言的“放开价格”,指的是放开属于非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服务价格。这一点,在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通知》内容回答记者提问时也给予了进一步的明确:政府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根据自身特点提供更多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的医疗服务,其收费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按服务项目收费,可以按病种打包收费,也可以按服务人次等确定收费方式。

  放开非医保服务价格,在非基本医疗服务内引入竞争,除了给予非公立医疗机构更多的盈利空间外,对整个医疗服务体系的构建似也形成了某种倒逼作用。

  针对医疗服务体系的结构组成,国内一直有不同的声音,主要集中在政府办公立医院的定位上。政府办公立医院究竟是“夯实基础”还是“屹立塔尖”,各方一直争论不休。尤其是在特需服务上,高等级知名公立医院一直不愿放弃这个“金疙瘩”。显然,以政府财政作为支撑的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上,未一视同仁地对待病患需求,用医疗服务的价格对病患做了差别对待,这其实是与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宗旨相背离的。

  当然,以行政命令来强制公立医院放弃“金疙瘩”,又似有违患者自愿自由就医的原则,因此,在非基本医疗服务范畴内,引入市场力量,放开相关服务价格,通过非公立医疗机构在体制机制上的灵活性,逐步挤压公立医院的空间,并为公立医院医生自觉选择多点行医形成实实在在的吸引力。如此看,相关举措应该是在倒逼公立医院放弃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形而上”,转而更加关注“形而下”。若真能形成如此的医疗服务架构,对践行基本医疗服务公益性宗旨、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倒真的是大有助益。

  诚然,通过放开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来倒逼医疗服务体系结构的合理化,在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的提问中也有所涉及:在社会资本更多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后,政府可以腾出更多资源投入基本医疗服务,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平。只是,要真正实现结构的调整与合理化,恐怕还需更多更明确的措施出台,比如区域卫生规划是否对公立医院有更多的规制效力而民营医院则不受此限制,等等。

  总的来说,打开大门,让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体系,除了政策的引导外,恐怕还需通过政策安排挪出相应的空间,让社会资本进得来也待得住。而在这后一层面上,尤其是具体什么样的空间给民营医疗机构还不十分明确,依然给人“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这或许也是社会资本踌躇不前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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