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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仍缺乏公平竞争环境

2018-06-08  本文已影响0人  草斋微言

医药经济报

贺昊

在人们普遍反映“看病贵”时,还有很多医生,尤其是低级别、非中心城市医院的医生却认为自己的付出与报酬不相符。这样看似矛盾的体验,凸显的是当下社会公平实现机制的欠缺。

医生,作为社会分工与交换中的一员,其自身价值的充分实现依靠的应该是交换双方对此价值的充分认同,这既是等价交换原则的要求和必然,也是社会公平的真实体现。在现实生活中,交换是通过货币支付来实现的。因而,与货币相对应的价格能否真实反映交换物的价值,就是衡量交换是否等价、公平能否实现的标准。经济学认为,价格是对人们所掌握的关于交换物价值的信息的一种反映。也就是说,如果人们掌握的信息越充分,那么愿意支付的价格就越接近于价值;相反,则价格就愈加偏离价值。对医生来说,由于其职业的专业性和时间累积性,普通人是不太可能拥有与之相关的充分信息的。再加上现行体制存在不足,使得原本因职业关系而天赋的信息不对称变本加厉,价格与价值根本无法匹配,医患双方都不可能客观地来感受和评价他们之间的交换。于是,上述矛盾就出现了。

那么,要消弭这样的矛盾,实现交换双方都可接受的公平,显然需要社会拥有修正信息不对称即找寻真实价格的机制。对医疗服务来说,无论是作为商品还是公共品,都需要通过充分竞争,通过供方之间的博弈来“去伪存真”,使得需方能够获取足够信息从而发现价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

显然,就中国目前的医疗服务而言,不能有效实现社会公平的原因就在于缺乏充分竞争。

作为公共品的医疗服务,政府投入少,医院的收入大部分需要通过市场来完成,其实是一种变相的商品。作为商品的医疗服务,主要的医疗资源是依据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公立医院之间没有真实的竞争可言。而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的竞争则因相关政策的厚“公”薄“民”而受到了根本性抑制。

在没有或缺乏竞争的环境中,为了实现所谓的经济效益,医生藏匿最佳的治疗方案而使得名医庸医无从区分;医院和社会无法从德才等方面全面考核医生而出现“劣币驱良币”的现象,道德风险日甚一日,医患双方相互不满甚至敌视也就不足为奇了。

要改变当前的现状,需要在医疗服务中加强各医疗实体之间的竞争,修正信息不对称,从而实现社会公平。那些包庇遮掩行为必须杜绝,社会舆论应该勇于实事求是地揭露丑恶。政府要在制度制定上确保各医疗实体间的平等地位,不能偏大欺小,厚“公”薄“民”。只有在外部环境鼓励竞争,信息不对称能够被修正的情况下,医生才会根据病患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地制定医疗方案,名医庸医才有被区分的基础,医院也才能建立更加全面公正的考核体系,医患之间才能客观地评价彼此之间的交换,相互不满的状况才能得到真正地改变。

社会公平是通过各主体之间的平等竞争来实现的。没有平等竞争,公平无法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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