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活风格到社会兴趣:读阿德勒的《生活的科学》有感
今天终于将阿德勒的《生活的科学》一书重新阅读结束。我觉得阿德勒第十一章《恋爱与婚姻》分析得很精彩。我以为这本书最核心的概念是“生活风格”。“生活风格起自于早期生活的困难之中和对目标的追求者,因此它是一个统一体”。阿德勒在《理解人性》一书当中指出,人的思维方式取决于其人际交往的方式。阿德勒说,生活风格与原型几乎类同。原型是儿童早期形成的一种倾向性,是未成熟的果子,简单而有明确;而生活风格则是成熟的果子,更加复杂而有又隐晦。是直面还是回避,面对社会交往、职业和婚姻,采取的态度和行为当然。
阿德勒认为,改变人的关键在于改变生活风格,使其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通过自我反思、不断学习,获得常识和智慧,才能获得超越。
第十一章《恋爱与婚姻》平等的前提是“格外的同情力和格外的能力去使自己替对方设身处地”。这让我想到想到了范梅南在教育现象学当中的一个概念——“他者意识”。阿德勒在这一章解释得非常透彻:“用对方的眼睛去看,用对方的耳朵去倾听,用对方的心灵去感受。”他者意识是平等的基础,而婚姻的基础又是平等。
“这种基本的平等交换关系是至关重要的啊,一方是否尊重,利于防止无需过于看重。爱情本身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爱情是多种多样的。只有在建立起了一种适当的平等基础以后,爱情才能走上正确的轨道,从而使婚姻获得成功。”
在婚姻中谁要想成为征服者,其结果都对婚姻是有毁灭性的。这让我想到了弗洛姆的存在而非占有的观点。这对于婚姻来说是真的至理名言。
婚姻的形式,夫妻关系的类型其实是生活风格的一个方面当然和早期的原型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这里又需要精神分析的手段来揭示。阿德勒的婚姻咨询与一般的情感咨询不一样,是精神分析师的咨询,他挖掘的是婚姻关系的性格原因,而且上溯到源头——原生家庭和亲子关系类型。
社会兴趣的成长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从很早的童年阶段就开始直至终生。
我觉得一个理论为人信服,要有一些预见性。从细节到大的框架,阿德勒的个性心理学还是具备一些预见性的。以前读《生活的科学》第一没有从宏观架构的角度去把握这个理论,第二呢,在细节上,没有结合自身经验来阅读,来诠释,来验证。记得,那时读阿德勒的《生活的科学》首先是读到了一地鸡毛,其次是一种不屑置辩,当然最后所获甚少。
伍尔夫说,一个好的读者首先要做作者的合谋者。要悬置自己的先见,要是你一开始就心存疑虑或者要求苛刻,那么你就不可能从你所读的书中读出尽可能多的意蕴。